【#二级建造师# 导语】2020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在即,考生们都在积极备考,但有许多考生可能在这个阶段会不知从何下手来进行学习,今天©文档大全网为大家整理了2020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建设工程法规》知识点,希望对考生们有所帮助。
【篇一】2020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建设工程法规》知识点:仲裁裁决的不予执行
2.仲裁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约定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
4.仲裁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
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的行为。
后果:当事人可以重新达成仲裁协议进行仲裁,也可以诉讼(以前规定一笔勾销)
【篇二】2020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建设工程法规》知识点:建设工程共同承包规定
一、共同承包的适用范围
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
二、共同承包的资格要求
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三、共同承包的责任
1.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2.承担责任之后,再根据联合承包协议和各方过错大小,追偿非自己责任部分的赔偿。
【提示】对外整体,对内按份。
【篇三】2020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建设工程法规》知识点:建设工程总承包的规定
装配式建筑原则上应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政府投资工程应完善建设管理模式,带头推行工程总承包。
工程总承包一般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或者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建设单位也可以选择其他总承包模式。
二、建设单位的项目管理
建设单位可以自行对工程总承包进行管理,也可以委托项目管理单位进行管理,项目管理单位不得与工程总承包企业具有利害关系。
三、工程总承包企业的基本要求
1.工程总承包企业应具有和工程规模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或者施工资质;
2.工程总承包企业项目经理应该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者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工程总承包企业不得将工程总承包项目转包,也不得将工程总承包项目中设计和施工业务一并或分别发包给其他单位。
四、总承包单位的责任
1.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
2.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
3.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提示】建设单位和分包单位之间无合同。
【篇四】2020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建设工程法规》知识点:中标要求和投诉
(一)公示中标候选人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提出。
(二)确定中标人
中标人应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能够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
(2)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低于成本的除外。
【注意】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侯选人为中标人。
发生下列情况时可依名次类推(或重新招标):排名在先的中标侯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
(三)中标通知书和报告招投标情况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其他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四)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
二、招标投标投诉与处理
投标人对开标投诉的,依法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认为不符合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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