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监理工程师考试合同管理:2020年监理工程师考试《合同管理》知识点精选集

副标题:2020年监理工程师考试《合同管理》知识点精选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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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2020年监理工程师考试《合同管理》知识点:留置的概念


  1、留置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对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可以留置不返还占有,并有权就该动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2、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得留置的动产,不得留置。

  【留置的案例】甲委托乙运输一批货物,乙按约定将货物运至某地,但甲却无钱支付运输费,此时,乙可以留置部分货物,用变卖货物的钱来抵付运输费。

【篇二】2020年监理工程师考试《合同管理》知识点:禁止抵押的财产


  ■土地所有权

  ■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篇三】2020年监理工程师考试《合同管理》知识点:可作抵押物的财产


  ■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建设用地使用权

  ■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交通运输工具

  ■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篇四】2020年监理工程师考试《合同管理》知识点:民事责任


  1.民事责任的概念

  ■民事主体因实施了民事违法行为,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所承担的对其不利的民事法律后果。

  ■民事责任包括合同责任与侵权责任。

  ■合同责任包括违约责任与缔约过失责任。

  2.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

  ■停止侵害

  ■排除妨碍

  ■消除危险

  ■返还财产

  ■恢复原状

  ■修理、重作、更换

  ■继续履行

  ■赔偿损失

  ■支付违约金

  ■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赔礼道歉

【篇五】2020年监理工程师考试《合同管理》知识点: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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