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安徽宣城宣州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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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22〕7号)和《宣城市教体局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2022〕7号)精神,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意见。

1.工作原则


  (一)严格按照户籍“划片、免试、就近、足龄”入学原则。

  (二)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和控制班额。

  (三)严格执行户口簿和居住地房产证相统一优先安排入学原则。

  (四)坚持“公开透明、严格监督、违规必究”原则。

2.入学对象


  宣州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3.学区划分


  (一)各乡镇中心小学负责安排本辖区内适龄儿童到本部或村完小(含教学点)入学,中心初中(含分校)负责安排本辖区内小学毕业生入学。

  (二)市区公办学校负责安排本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见附件1)。

  (三)民办学校供适龄儿童、少年按入学办法选择入学。

4.入学办法


  (一)市区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登记报名办法

  1.优先安排辖区内户籍与住宅类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相统一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户口簿的户主为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定监护人,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迁入时间须在本工作意见发布之日前,下同;住宅类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的户主为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定监护人);其次安排只有辖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户主是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定监护人,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学位有空余的情况下,再次安排只有辖区内住宅类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产权所有者为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定监护人且产权占比50%以上)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学位如仍有空余、家长有需求,可依据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出生先后顺序适当接收秋季入学时未满六周岁的儿童入学,但必须是截至当年12月31日之前年满六周岁的儿童。

  2.小学入学新生监护人需携带户口簿、住宅类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所在学区小学登记;初中入学新生携带户口簿、住宅类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小学学业完成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到所在学区初中登记。工作人员核对原件,留下复印件,学校初审并公示三天无异议后,报区教体局审核,由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组织报名、注册。新生报名也可登录“安徽省中小学入学登记服务系统”进行网上登记报名,具体方案由所在片区学校发布。

  3.宣州区(含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境内工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且已开工建设或每亩税收贡献10万元以上的招商引资企业,其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的子女入学,且为非宣州区户籍,由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市、区政府相关文件、会议纪要执行,具体流程由区招商合作服务中心和区教体局商定。

  4.现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烈士子女,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军区政治部转发教育部办公厅总政治部干部部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皖教秘基〔2013〕57号)和《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皖应急〔2019〕61号)执行,安排其子女就近入读公办学校。

  5.合工大宣城校区教师子女入学按2014年市政府第66号专题会议纪要精神办理。国家工作人员调动和引进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的需提交调令、介绍信、户口簿复印件等材料,区教体局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政策,安排其子女就近入读公办学校。

  6.外来务工随迁子女统筹安排入学,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凡持有我区居住证人员的适龄子女,由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身份证件、居住证明、就业证明、社保缴纳证明以及儿童、少年的身份证明材料等,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至公办学校就读。实行混合编班和统一管理。

  7.市十二中实行集团化办学,分为“南校区”“西校区”,招收所划学区公办义务教育学生。

  8.奋飞学校负责接收中锐第一城、碧桂园、美都玉府和华夏湖畔小区且户籍已迁入该辖区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公办义务教育。具体方案由奋飞学校拟定,报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执行。

  (二)市区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登记报名办法

  1.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收宣州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一律实施电脑派位。未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的,可回户籍所在地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民办一贯制学校七年级招生可根据家长意愿,采取直升的方式确认录取。

  2.市区民办初中招生采取网上登记或到首选学校登记方式,登陆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dj.changyan.com/xzqweb),录入相关信息。每生可首选和备选一所初中登记。规定时间内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由民办教育协会组织电脑派位分配新生学位,邀请部分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长代表到场监督,公证处现场公证。

  3.参加电脑派位学生家长须诚信填报志愿。凡电脑派位已被录取的学生,除回户籍地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外,其他学校不得安排入学。

  4.市区民办初中电脑派位招生结果在学校网站和校园公告栏公示无异议后,上传省教育厅学籍管理系统申请学籍,严格实行“一生一籍、籍随人走”,杜绝人籍分离。凡违反学籍管理规定的,由区教体局责令整改,并依法依纪追究校长和相关人员责任,并酌情削减下一年度招生计划。

  5.奋飞学校除接收所划学区公办义务教育学生外,其他学生的招生参照市区民办初中招生办法执行。

5.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和学校要广泛宣传招生政策,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将招生文件、学区划分、新生名单等相关内容在学校宣传栏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实行阳光招生,支持社会力量监督,提高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公信力。

  (二)依法保障。各乡镇街道学校、各区直学校要严格依据《义务教育法》等法律规定,贯彻落实《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宣政办〔2018〕23号)精神,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履行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杜绝各类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行为。各学校全面落实均衡分班要求,起始年级不得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非起始年级不得以升学为目的重新组建加强班、尖子班、升学班等。

  (三)明确职责。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各乡镇中心小学、中心初中负责按时组织辖区内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入学。市区各公办中小学要严格按照学区划分范围,按时组织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区民办教育协会要发挥牵头、组织、协调作用。各民办学校要严格按照招生政策负责本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四)严明纪律。各学校要自觉服从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招生入学的“十项禁令”,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尤其是严禁无计划、超计划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招生工作人员要严以律己、率先垂范,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自觉接受监督。纪检监察部门要重点查处“以钱择校、以分择生、以权入学”、招生过程中吃请、拿回扣等行为,查处结果向社会公开。

6.附则


  (一)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具体工作时间由区教体局安排,7月8日出台招生入学工作意见;市区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于7月14日至16日到所在学校报名登记,7月23日前完成审批;市区民办学校7月19日-7月23日完成网上登记,7月27日进行电脑派位、发放《入学通知书》;8月14日-15日完成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第二轮补登记。

  (二)本工作意见由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点击查看附件

  1.宣州区义务教育阶段市区学校学区划分范围

  2.2022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和市区公办学校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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