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后各类小学招生!2023年河北唐山市曹妃甸区中小学招生政策和划片方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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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儿升学# 导语】2023年河北唐山市曹妃甸区中小学招生政策和划片方案已经公布。家长们可以通过®文档大全网了解相关信息。请家长们及时查阅相关信息,以便为孩子选择适合的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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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为持续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促进教育公平和教育质量提升,按照唐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唐教基〔2023〕11号)要求,现就做好全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1.招生入学工作基本原则


  (一)坚持免试就近、划片入学的招生原则。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划片入学的基本原则适用于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我区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为全区每一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服务片区,确保每名适龄儿童、少年都有一个公办学校学位。要求各学校严禁提前组织招生;严禁使用考试、面试、测试、测评、竞赛、面谈或者任何变相形式选拔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严禁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初中择校生中考时不享受省级示范性高中指标分配政策。

  (二)坚持“公民同招”原则。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由区教育体育局统一管理、统一组织实施。不得通过任何形式提前摸底争抢生源,坚决杜绝以任何形式提前招生,切实维护招生秩序和学生利益。

  (三)坚持公平、公开原则。全面实施“阳光招生”,确保招生入学工作政策透明、程序公开、过程公平、结果公正,切实维护教育公平和社会稳定。各学校要在招生工作开始前,通过多种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相关信息,包括招生政策、入学条件、划片方案、报名材料、报名流程、招生时间节点、咨询及监督举报平台、信访接待地址等。学校要在开学前主动公开招生结果,按要求落实各类优惠政策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提高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公信力。

  (四)坚持“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原则

  按照“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城镇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围”的原则,统筹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进一步简化、优化入学流程和政策,切实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区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具体工作参照《唐山市曹妃甸区教育体育局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工作实施细则》(唐曹教基〔2022〕33号)执行。

2.科学做好片内生认定,实行分类分批次招生


  合法有效的户籍和房产是确定学生片内学校的基本依据。学生服务区片学校的认定,应坚持学生户籍与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户籍相统一,学生户籍与父母为房产所有人和户主的实际常住地相统一的“两统一”原则。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住房达不到“两统一”要求的,以其父母名下合法房产作为确定片内学校的依据。在本服务区片即无户口又无房产的,以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证明为依据确定片内学校。

  在充分考虑校额、班额的情况下,主城区一年级实行分类分批次招生,因校额、班额原因片内学校确实不能接收的,由教育体育局协调安排到相对较近学校就读。具体招生批次如下:

  第一批次:学生符合“两统一”要求的,以其父母名下合法房产和户口做为确定片内学校的依据。

  第二批次:学生及父母曹妃甸区户口,但户口与住房达不到“两统一”要求的,以其父母名下合法房产做为确定片内学校的依据。

  第三批次:学生及父母非曹妃甸区户口,父母在主城区自购住房并已实际入住的,以其父母名下合法房产做为确定片内学校的依据。

  第四批次:学生父母名下无房产,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共同居住的,以祖父母、外祖父母名下合法房产做为确定片内学校的依据。如果片内学校学位不足,将根据家长报名先后进行录取,录满即止,多余学生将由教育体育局安排在相对较近学校就读。

  第五批次:外来务工人员在主城区无房产租房居住的,以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证明为确定片内学校的依据。如果片内学校学位不足,将根据家长提供的居住证办理时间早晚进行排序录取,多余学生将由教育体育局安排在相对较近学校就读。

  第六批次:在主城区无自购住房并且无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证明的,以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为确定片内学校的依据。如果片内学校学位不足,将根据家长报名先后进行录取,录满即止,多余学生将由教育体育局安排在相对较近学校就读。

  特别说明:

  (一)购买二手房因故暂不能过户的,需要提供双方买卖合同原件、银行盖章的转款凭证原件和物业费缴费凭证。

  (二)曹妃甸主城区适龄儿童报名时需提供父母双方《曹妃甸区房屋登记信息查询证明》(有房产本或不动产证的除外),该证明在曹妃甸区行政审批局房产自动查询系统中打印,要求查询时间不得早于2023年6月1日,查询地域为曹妃甸区。

  (三)主城区各小学按照批次依次招生,每半天招收一个批次,根据招生计划招满即止。招生结束后学校将录取名单上报教育体育局,如因故未按时报名的适龄儿童将视学位情况由教育体育局统一安排就读学校。同时在多所小学报名的适龄儿童家长视为扰乱招生秩序,学生录取通知书一律做废,由教育体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学校。

  (四)主城区各中小学招生工作由教育体育局统一安排,具体招生方案将在曹妃甸区教育体育局微信公众号、曹妃甸教育体育抖音号和快手号上发布。

3.曹妃甸主城区各校划片方案及相关要求


  (一)曹妃甸主城区各中小学划片方案

  曹妃甸主城区小学、初中实行划片和总量控制相结合的招生原则,具体划片方案如下:

  1.曹妃甸区第一实验小学招生范围:分两块区域,第一块区域为长丰路以东,兴海大街以南,光源路以西;第二块区域为光源路以东,垦丰大街以南。

  2.曹妃甸区第二实验小学招生范围:分两块区域,第一块区域为光源路以东,建设大街以南,垦丰大街以北;第二块区域为迎宾路以东,建设大街以北。

  3.曹妃甸区第三小学招生范围:分两块区域,第一块区域为汇丰路以西,广场街以南;第二块区域为汇丰路以东,兴海大街以南,长丰路以西。

  4.曹妃甸区唐海镇新立小学招生范围:长丰路以东,建设大街以北,迎宾路以西。

  5.唐山市冀东中学小学部招生范围:分两块区域招生,第一块区域为长丰路以东,建设大街以南,光源路以西,广场街以北;第二块区域为汇丰路以东,广场街以南,光源路以西,兴海大街以北。小学部不再招收片区外的冀东职工子女。

  唐山市冀东中学初中部招生范围:第一块区域为汇丰路以东,兴海大街以北,迎宾路以西,广场街以南;第二块区域为长丰路东,广场街以北,迎宾路以西,创业大街以南;第三块区域为冀东油田职工子女。

  6.曹妃甸区实验学校小学部招生范围:长丰路以西,广场街及广场街沿长线至西外环以北。

  曹妃甸区实验学校初中部招生范围:第一块区域为长丰路以西,广场街及广场街沿长线至西外环以北;第二块区域为创业大街以北,迎宾路以西。

  7.曹妃甸区第四小学招生范围:幸福花园小区、香醍溪岸小区、唐人宜居小区。

  8.曹妃甸区第二中学招生范围:主城区范围内除实验学校初中部和冀东中学初中部以外的所有区域。

  9.曹妃甸区第三完全中学招生范围:分三块区域,第一块区域为一场小学、三场小学、四场小学、五场小学、六场小学、七场小学、九场小学、十场小学、十一场小学六年级毕业生;第二块区域为曹妃甸区第四小学六年级毕业自愿选择三中寄宿的学生;第三块区域为截止到2023年6月30日,户口是唐海镇三队、四队、五队、六队、七队、八队、九队、十队、十一队、十二队,四农场二队、三队、六队、八队,并且在户口所在地居住,在主城区无房产的六年级毕业生,可以自愿选择三中寄宿。

  (二)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招生

  为了更好的发现和培养体育后备人才,提高我区竞技体育运动水平,曹妃甸区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体校设在第三完全中学)在全区范围内应届小学毕业生中招收体育特长生。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的招生选拔工作由社会体育科组织实施。

  (三)划定公共招生区域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适龄儿童入学需求,解决上下学交通安全、大班额、择校热等问题,结合主城区学校学位和居民实际居住情况,在招生划片区域不变的情况下,实施一校多片政策。以下公共招生区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可按照意愿选择一所学校入学,中途不可转学。

  1.实验学校、新立小学公共招生区域:北外环以北。

  2.第二实验小学、新立小学公共招生区域:迎宾路以东,创业大街以北。

  (四)相关要求

  1.主城区小升初招生工作按照划片与总量控制相结合的原则,将学生分配到第二中学、实验学校和冀东中学。今年初中班额为每班不超45人,如超出班额学位不足时,将由教育体育局调剂到其它学位充足的学校。主城区小升初招生地点为小学毕业学校,招生时间为7月10日。分上午和下午两个批次报名,上午招收父母名下在主城区有房产的学生,家长需要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下午招收父母在主城区无房产租房居住的学生,家长需要提供无房产证明,非曹妃甸区户口的无房户还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证明,曹妃甸区户口的无房户需提供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具体招生名单将由学校通过六年级班级群通知家长。

  2.各场镇、工业区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因户口迁移、自购住房或居住地改变需要申请主城区就读初中的,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同上。办理时间:7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地点:曹妃甸区教育体育局学籍室(211房间)。

  3.学生为唐海镇三队、四队、五队、六队、七队、八队、九队、十队、十一队、十二队,四农场二队、三队、六队、八队户口,在户口所在地实际居住,并且在主城区无房产,可以申请曹妃甸区第三完全中学寄宿。需要提供学生本人及父母户口页和户主首页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和父母双方的《曹妃甸区房屋登记信息查询证明》(用来证明主城区无房产)。办理时间:7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地点:曹妃甸区教育体育局学籍室(211房间)。

  4.曹妃甸区以外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需到本区初中学校就读的,由教育体育局根据校额、班额情况统筹安排就读学校。家长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是学生本人及父母户口本(户口不在一起的还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二是自购住房的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三是非曹妃甸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父母一方的居住证明;四是父母双方的《曹妃甸区房屋登记信息查询证明》。学生父母主城区有房产并实际居住的不允许选择三中寄宿。办理时间:7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办理地点:曹妃甸区教育体育局学籍室(211房间)。

  5.本区六年级学生毕业后申请区外就读初中的,参照《2023年曹妃甸区小学毕业生申请区外就读初中学籍办理明白纸》要求办理。

  6.初中招生工作结束后,区直各学校之间原则上不得办理转学。

4.招生入学工作


  (一)小学招生

  小学招生工作由区教育体育局统一安排,由学校具体组织实施,各类小学招生工作(包括民办学校招生宣传、接受报名等)应在7月5日以后开展。小学入学年龄为截止到2023年8月31日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

  (二)初中招生

  各初中学校招生工作(包括民办学校招生宣传、接受报名等)应在7月10日以后开展。继续进行小学毕业质量检测,检测成绩以等级形式记入小学毕业生登记表。不得按成绩对学生、教师、学校进行排名或作为升学依据。

  学校要组织专人填写小学毕业生登记表,并逐级签字盖章。表格上要粘贴毕业生近期正面半身免冠一寸照片并注明学生身份证号码。小学毕业生登记表作为补充的学籍管理资料,经教育体育局审核后由各初中学校存档。

  教育体育局根据初中学校划片招生方案确定各校新生录取花名册,由学校根据录取花名册发放录取通知书,通知书必须在开学前15天内发到学生或其家长手中。各校的新生录取名单要通过校务公开栏、校园网等向社会公布。

  (三)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

  1.随迁子女入学。全面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进一步简化、优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材料,仅凭居住证即可办理入学。在参与报名、招生、转学等环节对随迁子女一视同仁,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享有平等入学权利。学校要实行随迁子女与本地户籍学生混合编班、统一管理,加强对随迁子女的教育管理服务,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公办和民办学校均不得向随迁子女收取有别于本地户籍学生的任何费用。

  2.困境儿童教育保障。落实民办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教育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牢固树立“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理念,全力保障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和家庭经济困难儿童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结合控辍保学工作,积极配合民政部门,对义务教育阶段困难儿童受教育状况进行核查比对和跟踪监测,落实“一对一”包联制度,加强监护指导和心理关爱,切实做好困境儿童教育保障和关心关爱工作。

  3.残疾儿童入学。曹妃甸区教育体育局把特殊教育学校招生和普通学校接收残疾儿童少年纳入义务教育发展规划,各校要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安排进入特教学校就读;因残疾程度较重不能进入学校就读的,应采取送教上门的形式实施教育,并纳入特教学校学籍管理。对于入学安置有争议的,由区级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其接受义务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认定,按照“一人一案”原则,提出入学安置意见,明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和具体就读(送教)学校,做到应入尽入。

  4.落实教育优待政策。按照《唐山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方案》(政〔2023〕8号)规定,切实做好军人子女入学工作,优先保障驻艰苦边远地区的基层官兵,以及长期在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和有特殊贡献等军人子女入学。各校要提前做好摸底调查,确保所有现役军人子女按时顺利入学。对情况特殊的现役军人子女要开辟绿色通道,给予必要关照。要落实好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的教育优待政策。落实“凤凰英才”政策,妥善做好引进高层次人才随迁子女入学工作。

  (四)控辍保学工作

  区教育体育局和各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国办发〔2017〕72号)、河北省教育厅等十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实施意见》(冀教基〔2018〕34号)、《唐山市曹妃甸区教育体育局关于转发<唐山市曹妃甸区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唐曹教字〔2020〕14号)、唐山市曹妃甸区教育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动态机制的通知》(唐曹教字〔2020〕10号)等文件要求,落实控辍保学“七长”责任制,扎实做好控辍保学各项工作。在摸清适龄儿童、少年底数,全面建立区、场镇、村、校四本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情况台账的基础上,充分结合招生工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控辍保学台账化管理和动态监测机制,不断完善入学通知书制度。为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户)和易返贫致贫家庭(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学生建立专门台账,“一对一”落实包联制度,在招生过程中实行全覆盖动态监测,确保适龄儿童少年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不失学辍学。对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加大行政和司法劝返力度,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发追究法律责任。做好异地扶贫搬迁家庭义务教育保障工作,建立搬迁家庭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需求和周边学校学位供给台账,切实满足搬迁家庭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需求。要加强与扶贫、民政、残联、公安、司法、医疗等部门的沟通协作,落实联控联保机制。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区教育体育局批准。要全面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等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

5.进一步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


  (一)加强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统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由教育体育局统筹组织实施,招生工作与公办学校同步开展。招生工作开始前,民办学校要提前申报招生计划、招生方案、招生简章等材料,由教育体育局依据有关规定及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结合本地教育资源情况予以审定,并向社会公布。教育体育局将加强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各民办学校要严格实行招生计划管理,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招生工作规范平稳进行。

  (二)严格划定民办学校招生范围。曹妃甸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由曹妃甸区教育体育局统一管理,曹妃甸区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和依法取得曹妃甸区居住证的随迁子女均可报名。

  (三)民办学校招生组织。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结束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报到并办理入学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且未向该校说明原因的视为放弃就读机会。九年一贯制或十二年一贯制民办学校,在坚持自愿原则的基础上,小学可直升初中。

  (四)规范民办学校发展。各民办学校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意见》、省教育厅《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专项工作方案》和《唐山市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专项工作方案》精神,按照《曹妃甸区人民政府2023-2024学年优化义务教育结构工作方案》和《曹妃甸区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实施方案》要求,通过加强招生管理逐步压减民办义务教育在校生规模占比,完成“严格控制增量,逐步消化存量”目标,实现县域范围内民办义务教育在校生规模占比4.58%以下。

6.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管理


  (一)优化规范招生流程。各学校要本着便民、高效的原则,进一步简化优化报名程序和证明材料。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继续简化证明材料,对要求提供的入学证明材料进行逐项核查,列出材料清单,提前向社会公布。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应当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信息采集工作应在招生入学时一次性采集,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

  (二)持续整治违规招生行为。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纪律。按照《曹妃甸区2023年中小学违规招生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唐曹教基〔2023〕22号)要求,各校要继续围绕提前招生、考试选拔招生、跨范围招生、违规招生宣传等问题自查自纠,教育体育局将继续加大违规招生查处力度,健全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对违规招生的公办学校由教育体育局责令限期整改,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等处罚。对违规招生的民办学校,由教育体育局责令限期整改,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核减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对违规参与招生的校外培训机构,由教育体育局责令限期整改,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列入“黑名单”、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对违规违纪的个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视情节轻重对校长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相应的党纪、政务处分直至撤职或者解除聘用关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对于因监管不到位、履职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确保不新增大班额班级。按照国家标准,小学标准班容量为不超过45人,初中标准班容量为不超过50人。我区将严格落实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专项规划,确保2023年秋季学期小学、初中起始年级不新增大班额班级。争取实现学校按照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组织招生。

  (四)加强学籍和新生分班管理。充分利用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加大监管力度,严格落实学生“人籍一致,籍随人走”,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严禁学校借转学名义变相掐尖招生,严禁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初中学校不得接收无学籍学生。各初中学校新生分班工作应在教育体育局监督指导下完成,分班一般应采取电脑随机派位的办法进行,要均衡配置师资。分班结果应在学校显著位置张贴公示,学生毕业前学校不得擅自调整。

  (五)加强宣传引导。各校要与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通力合作,加强舆论宣传引导,规范新闻报道,充分、深入、细致解读当地招生入学政策,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时点,就关键政策、群众关心的疑难点做好宣传释疑工作,取得家长理解和支持。持续宣传“双减”等促进教育公平的工作措施和成效,在全社会营造正确的义务教育质量评价观、学生成长观,引导家长树立科学教育观念,扭转唯分数、唯升学的错误评价导向。

  附件:唐山市曹妃甸区2023年小学毕业生登记表

  原文标题: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s://www.cfdedu.cn/newsInfo.aspx?pkId=6356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ze5v.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