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通知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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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 导语】清明祭祖是中华民族的传统,早在秦汉时期,人们就开始用各式各样的仪式怀念祖先。以下是©文档大全网整理的清明节通知范文,欢迎阅读!




1.清明节通知范文 篇一


  清明将至,群众祭扫、春耕、春游等活动增多,也是春季防火重要时期。XX市司法局采取三项措施,做好清明期间安全防火工作。

  “清明节”正值风干物燥时段,又是国家实行清明节法定休息日,上坟烧纸人员明显增多,人为火灾隐患进一步加大,加上春季气候异常,树叶及野草十分干燥,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为确保森林防火安全,打好打胜今年“清明节”森林防火战役,4月5日清明节当天开展了火车站社区综合治理森林防火专项工作,上午九点火车站社区综合治理综治办主任xx同志安排工作人员,对我辖区所负责的金狮山森林防火区域相对集中区域进行了现场排查,对所包区域进行了严格的“清明节”防火布控排查工作,全社区共出动人员20余人,每天定规定按人头有两人上山清查,准备铁铲10余把,以防备用。同时向祭奠人员说明森里防火的`重大意义,让大家保护好的自己的家园。

  一、全面部署,认真落实安全防火工作。XX市司法局党委高度重视清明期间安全防火工作,市局主要领导召开会议研究落实清明期间安全防火工作。明确提出,一要加强值班值宿,认真落实责任,坚持每天“零报告”制度;二是责成机关党委对机关全体职工进行一次防火知识教育和培训;三是责成监所科和办公室加强防火安全检查;四是要求局直单位领导要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要把有关规定和部署落到实处。

  二、积极行动,进一步加大防火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力度。要利用全市及县区司法局法治宣传渠道,加大防火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力度。每个县区及乡镇都要进行一次防火法律法规知识宣传,使人民群众都知晓安全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和重要意义。

  三、主动出击,配合当地政府积极做好清明期间安全防火工作。各县区司法局要配合当地政府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用火行为,向群众宣传法律法规,疏导好群众情绪和调解因安全防火出现的矛盾。做到及时调解、及时化解,确保我市清明期间安全防火工作万无一失。

  

2.清明节通知范文 篇二

  为倡导文明祭祀,有效预防森林火灾发生,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做好清明扫墓森林防火安全工作紧急通告如下:

  一、做好扫墓用火安全宣传教育

  各级政府要动员机关、事业、企业、学校、村(居)委、村小组,层层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干部、职工、学生及群众文明祭祀,安全扫墓。

  二、做好扫墓用火安全防范布控

  各级政府要制定清明扫墓森林防火工作预案,组织机关、村(居)委、村小组、护林员把路口、守山头、巡坟头,确保平安清明。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要集中待命,进入临战状态。

  三、自觉落实扫墓用火安全措施

  扫墓用火要开设安全区,将坟墓四周2米范围的杂草割除干净,烧香烛纸钱、燃放鞭炮要在安全区内进行,并准备好应急扑火的'用水和工具。扫墓人员要将香烛周边的鞭炮纸屑全面清理,在确保没有任何森林火灾隐患的情况下才能离开。

  四、自觉接受扫墓用火安全管理

  保护森林生态环境是我们的共同责任,不要让清明成为森林的忌日,请大家在山边林内不要燃放炮球,并自觉落实扫墓用火安全措施,接受扫墓用火安全管理。对拒不执行扫墓用火安全管理的,依照《森林防火条例》处以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自觉做好森林火灾应急处置

  一旦扫墓用火引发森林火灾,在场人员要从火尾处接近火线,紧贴着火线自下而上快速扑救,同时拨打110或12119报警。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一旦接到森林火灾报警,要快速组织森林消防队伍扑救,将森林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

  

3.清明节通知范文 篇三

  各区市旅游局,开发区、南海新区旅游主管部门,市直旅游企业单位:

  入春以来,我市降水稀少,气候干燥,景区森林防火形势严峻,特别是近期清明将至,各种祭奠活动进一步增加了景区火源管理的难度。为做好清明节期间旅游安全工作,严防景区火灾事故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清节日期间旅游安全形势,提高防范意识。

  清明节期间,气温转暖,天气干燥,部分山地和森林景区易发生火灾;群众扫墓活动和市民游览活动集中,景区接待量较平时明显增加,易发生火灾事件。各区市行政管理部门和各旅游企业要充分认清清明节期间旅游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和做好旅游安全工作的紧迫性。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部署和落实清明节期间各项旅游接待服务和安全保障工作。

  二、严格落实假日期间各项旅游安全措施,突出工作重点。

  假日期间,各区市行政管理部门和各旅游企业要抓住重点,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清明节期间安全工作万无一失。一是深入开展旅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各区市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深入一线加强督导检查,在清明节前集中开展一次旅游安全大检查,排查消除事故隐患,特别是墓地周边的A级旅游景区,要严防祭扫火灾事故,确保旅游安全。二是旅游企业要及时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各A级景区要在所属区域设立警示标识标牌和宣传标语,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要严格执行流量管控制度,积极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加大防火巡查力度,坚决消除事故隐患,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森林防火工作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行动到位。三是引导游客文明游览。旅行社和导游要引导游客文明游览,坚决反对封建迷信活动,严禁携带火种进入景区。密切关注旅游安全预警信息,提前做好防范工作,合理安排旅游路线,加强旅游安全提示,为游客营造安全和谐的旅游环境。

  三、做好假日期间信息报送工作,加强应急值守。

  “清明”期间,各区市行政管理部门和旅游企业要坚持节日值班制度,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保证有一名领导干部在岗带班,保证安全信息渠道畅通。一旦发生旅游突发事件和旅游安全事故,按照相关要求,及时上报,并迅速实施应急救援措施,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清明节通知范文 篇四

  各位同学:

  清明节将至,为保证大家安全地度过假期,结合学校的整体安排,现将假期安全及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为更好地了解同学们的`假期出行安排,保障同学们的个人安全,请同学们配合各班负责人做好离留校统计,各班负责人及时向各年级辅导员汇报。

  2、假期交通客流较大,聚会较多,请离校同学保持手机等通讯方式畅通,如遇特殊情况请及时与辅导员老师取得联系。

  3、若有同学自发组织集体外出游玩活动,必须提前向辅导员老师请示,由学院审核、批准、备案。

  4、建议假期外出同学购买小额人身保险,注意交通、饮食、人身、财产等安全问题,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5、留校同学要注意用电、用水、防火等安全问题,切忌使用电炉、热得快、电热杯等违章电器,不要在宿舍内吸烟,不要存储易燃易爆物品。注意寝室通风,避免病菌滋生,保障健康生活。

  6、留校进行实验的同学要注意实验安全和防火防爆,要注意检查实验室和工作间的仪器设备、电线排布、实验药品、给水排水、通风排风等,避免火灾等安全隐患事故发生。

  7、所有同学要注意人身安全、物品安全,防止盗窃、抢劫、网络诈骗、信贷陷阱等事件的发生。

   

5.清明节通知范文 篇五

  清明节是我国祭祀祖先、缅怀逝者的传统节日。当前,全县气温急剧升高、大风天气增多、农事活动频繁,清明节期间上坟祭祖、踏青春游人员骤增,森林火灾隐患加大。为有效预防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建设成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森林防火条例》有关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清明节特险期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森林防火作为维护生态安全的基础工程、促进社会和谐的民生工程来抓,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周密部署,细化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二、在森林防火火期间禁止下列行为:(一)擅自携带火种、火源进入林区;(二)林区内吸烟、乱丢火种;(三)烧火取暖、野炊;(四)在林区内和林缘地带焚烧枯枝杂草、秸杆、堆灰积肥等农事用火行为;(五)燃烧垃圾;(六)上坟烧香、烧纸等祭祀用火;(七)实弹演习,爆破作业。

  三、倡导以植树、送鲜花等形式的文明扫墓祭祖新风。在林区上坟祭祖时严禁一切烧香、点烛、烧纸钱和燃放鞭炮等野外用火行为。

  四、党政机关、公务人员、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以及广大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做革除陋习、文明祭奠的先行者、带头人。积极影响和带动身边群众进行文明祭奠。

  五、各乡(镇)要按照网格化巡查和定点看护制度要求,抽调驻村干部,采取站山头、把路口、守坟头的措施,严查火种、严控火源。县、乡两级防火巡逻设卡队伍和林区乡村巡山护林人员,要全部上岗到位,严密监控。对违规用火者,依法予以严厉处罚,构成森林火灾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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