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 导语】清明节是中国重要的传统节日之一,也是人们祭祖和扫墓的日子,一般在4月5日左右。以下是®文档大全网整理的清明节扫墓防火通知范文,欢迎阅读!
1.清明节扫墓防火通知范文
近期,全县气温迅速回暖,风力加大,森林火险等级持速走高。据气象部门预测,3月下旬到4月上旬,全县平均气温较常年偏高,森林火情等级较高,特别是清明节临近,踏青旅游、传统祭祀、农业生产等活动大幅增加,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加大,森林防火形式相当严峻。为切实做好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各镇要从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克服松懈麻痹思想。要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狠抓落实,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确保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不出问题。
二、广泛开展宣传,增强全民森林防火法律和安全意识。各镇在清明节期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采取播放电视广告、悬挂宣传标语、设置警示牌、发送手机短信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安全用火基本知识及森林防火正反典型案例,始终保持防火高压态势,不断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法律和安全意识,着力营造群防群治、群策群力的良好氛围。
三、严格管控火源,消除火险隐患。各镇要将野外火源管理作为森林防火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在清明节期间,组织力量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并制止野外违规用火。对特殊人群要加强监管,严防玩火、失火引发森林火灾。关键时期,在主要进山口和易发森林火灾等重点地段,要按照“七个一”标准,设立森林防火检查站,加强对进山人员和车辆检查、宣传,坚决杜绝火源进山。
四、加强防范,做好应急处置。各镇要制订和完善清明节期间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要准备好扑火机具,组织好应急队伍,紧要期内,应急队伍要实行统一宿舍,集中待命,一旦发生火情,做到快速有效处置,确保清明节期间不发生森林火灾。
五、落实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各镇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执行“有火必报、报扑同步”规定,保证信息畅通。在清明节期间,实行森林防火工作日报制度,各镇每日16:30分前要向县森林防火值班室(0551-87322634)报送当天情况,遇有重要情况及时报告。
xxx指挥部
20xx年3月21日
2.清明节扫墓防火通知范文
各村(居),各中小学,各镇直单位:
冬去春来,随着气温升高,春耕生产等农事活动频繁,野外用火急增,加之清明将至,扫墓祭祀、上坟烧纸、燃放爆竹、旅游踏青等活动将大幅度增加,森林火灾隐患加大。据国家防火办下发的《春季全国主要林区气候特征及火险形势预测报告》,今年春季全国森林火险形势仍十分严峻,其中,华北南部(太行山)火险等级高,河南南部、西部不排除出现高森林火险时段。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农业生产工作暨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会议精神,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发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责任。各地要充分认识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严峻性,坚决克服前期热点较少带来的麻痹和侥幸思想,坚决杜绝松懈和畏难情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各级政府签订的目标责任书要求,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部门分工责任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把森林防火各项责任真正落到实处,全面做好扑大火、打硬仗的准备。
二、强化宣传教育,提升防火意识。受传统祭祀习俗的影响,“清明节”前后上坟烧纸,扫墓祭奠活动相对集中,风景区旅游人员密集,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宣传栏、警示牌、标语等多种形式,开展多方面、多层次、多渠道的森林防火宣传,普及防火知识,提升防火意识。要积极倡导网上祭扫、社区公祭、集体共祭、鲜花祭祀等现代祭祀活动,引导群众采取植树、送花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方式祭扫。
三、加大火源管理,做好预警监测。要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大火源管理力度。建立健全森林火险预警机制,加强与气象部门的沟通协调,根据当地森林防火形势,及时提请政府发布禁火令,并抓好禁火令各项措施的落实。要严格执行林区生产、生活用火审批制度,严禁在林内烧香、烧纸、燃放鞭炮,尤其是加大对进山入林路口、重点林区、旅游景区、坟墓集中区等部位的巡查看护力度,要充分发挥森林航空飞机、瞭望台和地面巡护人员的作用,及时做好森林火灾的预警监测工作。
四、加强隐患排查,做好应急准备。要继续加大督查力度,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要迅速组织成员单位赴各责任区开展森林火险隐患大排查,及时排查整改隐患和漏洞,切实消除火灾隐患。各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要靠前布防,集结待命,时刻处于临战状态,及时检查扑火装备,加大应急演练,确保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能够集中优势兵力迅速扑灭,将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五、加强防火值班,及时报送火情。各级人民政府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到人员不脱岗、不离岗,值班人员要要全面准确掌握本地区森林火险和火情动态。严格落实“有火必报”、“报扑同步”,及时、准确、规范地报送火情和处置情况,杜绝森林防火信息瞒报、漏报、迟报。
森林防火指挥部
20xx年3月26日
3.清明节扫墓防火通知范文
物防控指挥部,区森林防火与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成员单位:
近期文登气温回升快、大风天气多、降水少等不利因素导致森林火险等级居高不下,特别是清明节即将来临,祭祀用火、旅游踏青、生产性烧荒等野外用火急剧增加,森林防火形势异常严峻。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限度的预防和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特作如下紧急通知:
一、加强隐患排查,完善管控措施。近年来随着文登清明节期间防火力度的不断加大,部分群众为躲避检查将上坟祭祀活动的时间提前或延后的现象时有发生,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各有关单位要针对这一情况,采取超常规手段,对墓地坟头、旅游景点、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等敏感区域和重点部位,确定专人、划区包干,延长工作时间,加大巡护密度,切实做到火灾隐患早发现、早处理。区森防指办要组织检查人员到林区进山路口、坟头墓地等重点部位和高火险区域检查责任制落实、防火检查站查缴火源、护林员上岗巡逻、防火宣传牌和标语设置等各项森林火灾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措施落实,确保万无一失。林业部门要按照“百日攻坚严厉打击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切实加大对非法野外用火的打击力度,特别是要重点打击烧荒、烧地堰、野炊以及上坟烧香、烧纸等行为,坚决杜绝野外违规用火。各镇(办)要进一步明确党政一把手是森林防火的第一责任人,切实负起辖区内森林防火的主体责任,进一步消除火灾隐患。对各种违法违规用火行为及发生的每一起火险,公安、林业部门必须严格按照“四个一律”、“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明原因,严惩肇事者。
二、加强宣传教育,倡导文明祭祀。各镇(办)、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网络、手机等媒体和平台,大力宣传森林防火有关法律法规及重要意义,形成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报社、广播电视台要确保清明节期间每天有森林防火新闻,有森林防火公益广告、滚动字幕;通讯公司网络平台要在高火险天气向社会群众发送手机短信;气象部门要及时发布森林火险预警;教育部门要对全区中小学生进行森林防火教育,增强学生的防火意识;民政等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鲜花换烧纸”“栽植纪念树”等面向农村(社区)居民和祭祀人群的宣传,引导群众以植树献花等文明方式祭扫;旅游部门要督导各景区张贴防火警示标语,做好防火宣传和游客的火种管理工作。各镇(办)要在辖区林区公路沿线、重要路口、林区村和火灾多发区、坟墓集中区等重要部位,增设防火警示标牌和宣传标语,在每个村(居)张贴森林防火通告,配备森林防火宣传车,到村巷、田间地头和大集进行宣传,提高群众的防火参与意识。
三、加强应急准备,做好应急处置。各级各有关单位要针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状况,熟练掌握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并做好知识讲授和演练。要全面落实应急救援力量和各类物资,配足配齐风力灭火机、个人防护及通讯等设备装备,做好设备的维修保养和后勤保障工作。各级专业扑火队伍要处于24小时临战状态,高度戒备,确保发生火情后能快速反应、科学处置,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在扑救火灾过程中,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把森林火灾扑救安全放在首位,坚决防止因盲目指挥、仓促上阵引发人员伤亡事故。要加强与其他区市交界处的防火力度,死看死守,并做好与外区市的沟通协调工作。
四、加强值班备勤,及时上报火情。各镇(办)、各有关部门要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保持通讯联络畅通,遇有火情随时报告,值班电话:xx119。
xxxx指挥部
20xx年3月29日
4.清明节扫墓防火通知范文
各行政村及有关单位:
清明节既至,我镇也进入了森林防火特险期,人们祭祀用火高峰期将接踵而至,加之农事活动增多,野外火源管理将进入最复杂、最危险、最关键的时期。前一段时间我镇连续发生了烧荒、燎堰、烧根茬现象,再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为确保全镇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根据镇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指示,现就进一步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清明节期间是我镇森林火灾高发期。近段时间,我镇虽有两次降水过程,但降水量甚少,随着气温不断回升,大风天气增多,地表可燃物快速干燥,森林火险等级将迅速升高。各行政村一定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时刻绷紧森林防火这根弦,要按照市县镇领导的讲话要求,进一步对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全面落实好行政“首长”负责制,完善镇级领导包片、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和护林员包山头地块的森林防火责任监管体系,确保森林防火工作不出大的问题。
二、大力开展防火宣传
各行政村要继续抓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真正做到防火标语挂起来、防火碑牌竖起来、防火袖章戴起来、防火彩旗插起来、防火喇叭响起来、防火车辆跑起来、防火短信发起来,文明祭祀传起来,努力形成高密度、大力度、多形式、广覆盖的森林防火宣传声势和浓厚氛围。要针对清明节期间的新情况、新特点,重点宣传野外火源管理规定,大力倡导文明祭祀,提倡鲜花祭祖,无火扫墓,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
三、严管严控野外火源
各行政村和有关单位要继续发扬连续奋战的精神,做好对重点人群、重点地段的监管、看护工作;清明节期间把工作重点放在坟头、尤其是林区的坟头,要严格执行定点责任看护制度,把坟头及外出务工回乡祭祖的人群逐一登记造册,落实责任人,签订管护责任书,不留死角,不留漏洞,死看硬守,加大巡查、巡护力度,严禁烧荒燎堰、焚烧秸秆等野外违章用火行为,非重点林区也要严管严控火源,切不可麻痹大意;镇里的半专业队伍要靠前驻防,加强演练,时刻处于临战状态。一有火情,要及时出击,快速处置,确保打早、打小、打了。同时要进行火灾隐患的大排查、大整治,及时清理林地、坟头边缘杂草等易燃物。
四、务必做好特险期防火值守工作
各行政村和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的制度。特别是各行政村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必须全天在岗,一旦发现情况要及时向带班领导汇报,要准确的掌握火情动态和扑救进展等情况,严格按照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和归口管理制度,森林防火部门是森林火灾,包括荒火、火情报告的渠道,不得瞒报、迟报、多渠道乱报,同时要严格执行零报告制度。对不能认真值班带班的,不按时上报信息、火情的.,镇防火指挥部要在全镇作出通报。对因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重大损失的纪检部门要予以责任追究。
五、严格做好森林防火督查检查工作
清明节期间,各包片领导、包村下乡干部、村官、职能站所包村要全部下到所包村进行防火督查检查,督查重点是:1、各村领导带班、值班情况;2、设卡情况;3、警示碑牌、标语设立情况;4、野外火源管控情况;5、巡山员在岗情况;6、警示卡片入户情况。对存在火灾隐患要及时发现,并要求其立即整改。各督查组要向镇防火办书面写出各项防火督查情况汇报。
xxx人民政府
20xx年3月30日
5.清明节扫墓防火通知范文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近期,我市久旱无雨,气温回升较快,大风天气集中,森林火险等级明显升高,市内各地火情时有发生。随着清明节日益临近,上坟焚香烧纸、烧地边堤堰、进山旅游等行为明显增多,极易引发森林火灾,全市森林防火工作已进入关键时期。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防火责任。清明节期间历来是森林火灾的集中高发期,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清当前森林防火形势,严格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真正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专业人员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坚决克服麻痹和侥幸心理,对森林防火的每项工作、每个环节,都要指定专人负责,层层落实责任,切实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扑、责有人担,确保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平安稳定。
二、强化宣传教育,提高森林防火意识。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以及出动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努力普及防扑火知识。要大力倡导植树、献花、默哀等文明祭祀行为,努力破除上坟烧纸钱、点香烛、放鞭炮等不良祭祀习俗,营造出全民参与、全民关注森林防火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火源管理,切实消除火灾隐患。清明节期间,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火险等级适时发布《封山令》,进行封山防火。对林区重点地段和入山路口,要派专人死看死守,严禁将火种带入山林。同时,要加大对林区墓地等重点区域的守护人员包靠落实,对祭祀用品加强管理,落实护林员GPS动态监控和巡查制度,实行重点防范。各级森林公安机关要切实加大对违章用火行为打击力度,依法严肃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对火灾肇事者依法惩治,绝不纵容。
四、强化应急战备,做好火灾扑救准备。各级森林扑火专业队要严阵以待,坚持24小时值班备勤,集中食宿;森林扑火预备队要相对集中,始终保持临战状态。各林区护林员要保证全部在岗在位,确保及时发现和处置火情。各林场远程林火视频监控要全部开通,各瞭望哨执勤人员保证24小时在位监控,严格落实交接班制度,确保值班无空挡。
五、强化物资储备,做好扑火保障工作。通过前期森林防火督导检查,发现各县市普遍存在大型森林扑火装备数量不足,品种落后等问题。目前,“沂山山系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三期工程”建设中央投资资金已拨付到有关县市财政,要按照工程建设内容及有关要求,尽快落实地方配套资金,抓紧采购必要的扑火机具,做好扑救重大森林火灾必需物资的储备,特别是风力灭火机、灭火弹、灭火水枪、串联式灭火水泵和泡沫消防灭火车、运兵车等大型灭火装备,确保发生火灾时能够及时调用。
六、强化值班备勤,规范信息报告制度。各级森林防火部门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并对值班情况进行调度。要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认真及时核查反馈卫星监测到的林火热点信息,准确上报火情动态、扑救进展、火场气象等情况。对迟报、瞒报火情的,要给予通报批评,对贻误扑火战机酿成重大损失的有关人员,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清明节期间全市要实行森林火灾“零报告”制度,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林业主管部门于每天下午5:00前向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电话/传真:8224717)报告情况。
xxxx办公室
20xx年3月31日
6.清明节扫墓防火通知范文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近一段时期以来,随着气温升高,大风天气增多,森林火险等级不断升高。加之“清明节”临近,群众上坟烧纸,农事活动频繁,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加大,森林火灾隐患明显增加,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为进一步加强“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限度地避免和减少森林火灾发生,根据中省市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各镇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防火安全形势,紧急行动起来,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严密部署,细致安排,把做好清明节期间的防火安全工作作为当前一件大事来抓。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履行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部门全力抓,有关部门配合抓。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户、落实到地块、落实到山头,真正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事有人办、火有人扑、责有人担,确保“清明节”期间不出大的问题。
二、深入宣传,增强防火意识。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和集会散发传单、制定警示牌、刷写标语、大喇叭宣传等多种形式,因地制宜开展各种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森林防火条例》等规章制度,努力普及防扑火知识,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要“变堵为疏、疏堵结合”,积极倡导文明祭祀,教育群众移风易俗、破除迷信,用植树、送花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方式祭奠。同时,要加大森林火灾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
三、加强巡护,严格火源管控。各镇和林业部门要认真落实各级有关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做好森林火灾防控工作。清明节期间,县林业局防火工作队要分赴各镇,加大重点林地的巡查力度。各镇要抽调驻村干部并组织护林员,采取站山头、把路口、守坟头等措施,加强对重点林地的巡查,落实人员和巡查制度,实行重点防范。要突出加强对精神病患者、智障人员和老人、小孩以及放牧人员的监管,要落实专人监管,切实管控火源。各镇要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森林防火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有林地预防措施的落实情况,对存在森林火灾隐患的地方,要及时责令限期整改,消除隐患。
四、科学扑救,确保人员安全。各镇和林业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积极做好突发火情应急处置的各项准备工作。森林防火队伍要严阵以待,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各镇主要领导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防火队伍快速出击,将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程度。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扑救工作首位,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幼参加扑火,坚决防止盲目指挥、仓促上阵,引发人员伤亡事故。
五、加强值守,严格责任追究。各镇和林业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坚决杜绝离岗、漏岗。要严格执行森林火灾管理和报告制度,及时、准确上报火情动态、扑救进展、火场气象等情况(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电话:0912—6521697),对迟报、瞒报火情的部门和单位,要给予通报批评。对因防火责任落实不到位,贻误扑火战机酿成重大损失的有关人员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同时,要切实加大打击力度,依法严肃处理森林火灾案件,对火灾肇事者要依法惩治。
xxxx办公室
20xx年3月31日
7.清明节扫墓防火通知范文
各县畜(农)局、海螺沟景区管理局:
“清明节”即将来临,扫墓祭祀、上坟烧纸、燃放爆竹、旅游踏青等活动将大幅度增加,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加大,草原防火形势严峻。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草原防火工作,确保“清明节”期间草地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现将有关草原防火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落实各项草原防火责任
切实落实好各项草原防火责任,是做好“清明节”期间草原防火工作的必要条件。各县畜牧部门和乡镇、村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深入防火责任区督导、检查草原防火工作。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工作中既要明确分工,又要加强协调合作,形成合力,增强草原防火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全面构筑起“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草原防火工作新格局,确保草原防火工作中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出纰漏,确保草原防火工作不发生大的问题。
二、加强宣传教育工作
加强草原防火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草原防火舆论氛围是做好草原防火工作的前提。“清明节”期间,祭祀扫墓活动用火管理是草原防火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县要吸取道孚县去年“重大草原火灾”的'惨痛教训,积极开展以“文明祭祀,平安清明”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农牧部门和乡镇、村干部要带动广大群众做好草原防火宣传工作,普及《草原法》和《草原防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努力营造“草原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舆论氛围。
三、加大“清明节”期间的野外用火管理力度
加强野外用火管理是减少和避免草原火灾发生最根本、最直接、最有效的措施。在“清明节”期间要“全方位、多角度、分层次”的做好野外用火管理,教育群众做到“人走火灭”,不留火灾隐患,严禁小孩在野外燃放爆竹和玩火,养成预防火灾,人人有责的良好习惯。
四、切实做好扑救火灾的准备工作
“清明节”期间,各县要高度重视,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结合本地草原防火工作的实际情况和突出特点,做好当前草原防火工作,一旦发现火情要立即组织扑救,确保“打早、打小、打了”。在组织扑救火灾和扑救火灾过程中以人为本,在确保扑救火灾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做到控制火势,扩大过火面积,减轻损失。确保全州人民度过一个平安、文明的“清明节”。
8.清明节扫墓防火通知范文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传统的清明节又将来临,群众进山扫墓和郊游踏青等活动频繁,又正值春耕备耕的繁忙季节,林区野外用火骤增,森林火灾隐患突出。为扎实有效做好清明节期间(三月二十七日至四月十五日)的森林防火工作,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通知如下:
一、统一认识,高度重视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清明节期间是历年森林火灾频发期,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把森林防火工作当作关系社会稳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大事来抓,保持高度警惕,强化检查督促,把各项预防措施和扑救准备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和林区社会稳定。
二、强化宣传教育,进一步发挥群防群治作用。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布署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清明节期间要通过各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做到报纸有文字、电视有影像、广播有声音、乡村有标语,路口有警示,使森林防火的有关法律法规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学校要对学生加强森林防火常识、安全避火等知识的教育。各单位要召开干部职工大会,阐明当前的森林防火形势,告知每个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在清明节期间上坟扫墓禁止燃放烟花、焚烧纸钱、烧香点烛,要积极倡导文明扫墓,移风易俗的新风尚,用种植纪念树,送鲜花等有益生态保护的方式祭奠,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清明祭祖扫墓时不发生森林火灾。各级护林防火协会要充分发挥作用,积极配合各级政府做好森林防火宣传、野外火源管理、值班巡逻和森林火灾扑救等各项工作。对落实不到位、违反规定擅自用火引发森林火灾的,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当事人和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三、坚持巡查,加大野外火源管理力度。清明节期间,一旦森林火险等级达到4级以上,在全县范围内要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各单位森林防火责任人要到岗到位,加大对森林防火重点区域的巡查力度,不留盲区死角。各乡镇(街道)要组织干部、林业员、生态公益林护林员及森林消防人员等做好巡查工作,加强对入山作业、春游和扫墓人员的监管,实行重点防范,对墓地坟头、旅游景点、森林公园等重点区域,要确定专人,划片包干,分兵把口,设卡检查,严禁携带火种进山,对进山扫墓人员携带的香、纸、烛等物品坚持予以收缴,对拒不听劝阻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坚决予以处理,直至依法行政拘留。职能部门要加强公墓、旅游景点、宗教场所的火源监管力度,严禁一切野外用火,消除森林火灾隐患。
四、完善森林火灾处置预案,科学组织扑救。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好组织指挥、人员调配、机具装备、通讯联络和后勤保障等各项准备工作。在火险等级四级(含四级)以上的天气,县、乡两级扑火队要进入临战状态,要制定清明节期间的火灾事故处置预案,细化完善扑救措施,做到一有火情,能及时出击,快速扑灭。特别是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把扑火安全放在扑救指挥工作的首位,严格按森林火灾处理预案有序处置,正确处置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保护森林资源的关系,正确处理好“群治群防”与“专业扑火”的关系,加强扑火人员和林区群众的科学扑火知识教育,掌握安全自救常识,严禁老人、儿童、妇女和痴、呆、傻等人员上山扑火。
五、加强森林防火值班,确保森林防火信息畅通。各乡镇(街道)要坚持值班制度,尤其是清明节期间,要做到领导带领,24小时值班。严格火情报告制度,及时准确上报火情。清明节期间(三月二十七日至四月十五日)执行森林防火情况零报告制,各乡(镇)、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必需在每天下午5时前要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汇报当日防火情况,确保森林防火信息畅通。
以上通知请认真贯彻执行。
9.清明节扫墓防火通知范文
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镇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各国有林业场、林业工作站:
为认真做好我市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切实加强火源管理工作,确保清明节不发生森林火灾和祭扫用火失管失控问题,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安全。根据省、州森防指相关文件要求,自4月1日起至4月7日止,全市按火险等级提高一级备战,禁止一切野外用火事宜。现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
各镇政府、林场、林业站和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和执行森林防火责任制,把防火责任切实落实到位,做到不留空白,不走过场。
二、加强宣传教育,提升防火责任意识,营造深厚氛围。
清明节期间,上坟烧纸、扫墓祭奠活动相对集中,要充分利用电视、宣传警示牌、宣传单、横幅等媒体和媒介,面向社会公众因地制宜广泛开展各种宣传教育活动,强化公众防火意识。镇、村和林场、林业站要利用好大喇叭、宣传车和“十户联防”公约等载体重点面向村民开展宣传教育,大力宣传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引导农民,逐步改变传统的耕作方式,禁止露天焚烧农田秸秆,以防止污染大气及对森林安全构成威胁。民政部门把森林防火宣传纳入殡葬管理和宣讲内容,墓地集中区要在主要路口设立宣传标语,时刻提醒祭扫人员文明祭扫,严防森林火灾。
三、加强隐患排查,消除火灾隐患,强化火源管理。
各镇政府、林场、林业站,认真研究部署防范措施,要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大检查和隐患大排查活动。对大片林区和高火险区采取封山防火,严把严守,对入山道口要设立检查站禁止携带火种入山。对痴、呆、傻、聋、哑等特殊人员要逐一落实监管责任人,强化重点地块安全监管和“十户联防”等有效措施,确保万无一失。4月1日至5月31日,为春防工作的重点时段,要全市上下齐动员,做到站山头,看坟头,守路口、教育当地人,堵住外来人,坚决管住卡死上坟烧纸、野外吸烟、野外用火,要组织巡逻队实行全天巡护,严把火源关。
四、严格执行值班制度,确保通讯畅通。
各镇政府、林场、林业站,必须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及时掌握森林防火动态和火灾情况,确保信息畅通无阻,坚决杜绝脱岗、漏岗现象。
对发生火情报告不及时或有火不报、瞒报、大火小报,造成贻误战机、酿成重大损失或有人员伤亡的,要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五、强化监督检查力度。
各包保人员要切实深入包保村屯开始督导工作,市森防指将会同市督查局组成督导检查组进行不定时抽查。
10.清明节扫墓防火通知范文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当前,气温回升较快,气候干燥,火险等级明显上升,森林火警时有发生,防火形势十分严峻。尤其是清明节期间,旅游踏青、上坟扫墓等活动将大幅增加,野外用火增多,森林火灾隐患加大,全县森林防火工作进入最紧要关头。为切实做好全县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特作如下紧急通知:
一、切实加强野外火源管理。清明节期间,各重点林区森林防火检查站要加强监督检查,对入山作业、春游踏青和扫墓人员要加强管理,严禁火种进山入林。要特别加大对坟地、墓地的巡查密度,实行重点防范,重点坟场、林地、重点地段和入山路口要设专人严看死守。各地要切实加大对非法野外用火的打击力度,严格执行林场周边米之内严禁用火规定,对违规用火人员依法从严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二、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文明扫墓。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大力宣传上坟烧纸造成森林火灾的惨痛教训,形成强大的舆论宣传声势。同时,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破除迷信、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用植纪念树、送花等有益生态环境保护的方式祭奠故人,变堵为疏,消除火灾隐患。
三、做好火灾扑救的各项准备。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树立扑大火、打恶仗的思想。清明节期间,各专业扑火队、应急队要集结待命,随时准备扑救森林火灾;各乡镇特别是林场周边乡镇的各专业、半专业防火突击、应急队要全部到岗到位,保持高度戒备,时刻处于临战状态,实行小时待命,随时处置应急事件。要备足备好各种扑火物资和灭火器械,以供扑救之需,并加强监测了望,加大巡护密度,及时发现火情,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四、加强防火值班和火灾信息调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小时防火值班制度,主要领导要亲自带班,加强防火值班检查,坚决杜绝脱岗、漏岗现象。各国有林场要实行昼夜巡查,落实分片包干责任制,及时发现处理问题。要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及时、准确上报火情动态、扑救进展、火场气象等情况,对迟报、瞒报火情的要给予通报批评,对贻误扑火战机、酿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责任,对已发生的森林火灾、火警要逐一查明原因,依法严惩。
五、落实防火责任制,严格责任追究。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出发,真正把森林防火作为当前农村工作的紧迫任务,层层建立责任制,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并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谁出问题,就追究谁的责任。要严格火灾报告制度,及时准确地上报火情,不得迟报、瞒报。对知情不报者要严肃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对因工作落实不到位引发森林火灾事故的,发生一起、通报一起、处理一起。
六、切实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当前森林防火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森林防火工作特别是做好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当前林业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好。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深入一线,检查督导预防措施的落实。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种形式,宣传搞好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意义,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对重点森林火警案件,要进行公开曝光,以起到警示作用。要建立健全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明确每个人员的职责。对因工作不力造成火灾事故的,要坚决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要周密部署,狠抓落实,确保不发生大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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