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3〕1号)、《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晋教基〔2023〕8号)、《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运教基〔2023〕3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我县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请各校遵照执行。
一、总体要求
将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作为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助推“双减”政策落地见效的重要举措,加强统筹谋划,科学分析研判,进一步提高招生入学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维护良好教育生态。
二、招生原则
1.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严格遵循“免试、就近、划片、分配”原则。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依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等,科学划定每所学校招生片区,确保公办中小学学区覆盖到县域内所有社区和行政村。各中小学要按照教育局划分的服务区域,免试接收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均衡编班。
2.实行“公民同招”。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发布招生计划、同步网上报名、同步审核报名材料、同步招生录取等。
3.严格轨制班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格按照教育局设置的轨制和班容进行招生,小学班容不超45人,初中班容不超50人。
三、招生办法
1.统一网上报名
全县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通过“运城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平台”进行网上报名,任何学校不得提前组织报名招生。家长或学生按照报名平台公示的中小学服务区划分情况,如实填报家长及学生信息,如实填写户口簿和房产证等信息,按“两证一致”要求进行登记,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房屋所有(产)权证地址一致的,安排划片就近入学。如因未报名或报名信息填写错误而对应服务学校学位已满,统筹安排其他相对就近有学位的公办学校。
一个手机号只能填报一个学生,一个学生只能报一所学校。
报名平台:http://zsbm.yceduyun.com/
报名方式:通过浏览器(电脑或手机)、运城教育微信公众号、运城智慧教育APP三种方式,均可进入运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报名。
2.统一组织录取
家长携带户口本、房产证等相关资料到报名学校进行现场核验,各学校认真核对学生关键信息,确定是否录取。若未被报名学校录取,将按照“相对就近”原则进行第二次录取。
四、招生轨制及服务区划分
1.小学阶段招生
(1)招生对象: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本县户籍或在芮经商、务工等群众的适龄子女均可在网上申报学区内公办小学。各学校原则上不接收2017年8月31日后出生未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
(2)招生人数:全县共招收小学新生约3700人,其中城区小学招收约2380人,农村小学招收约1320人。
(3)县直小学轨制及招生服务区(详见招生区域分布图)
(4)农村小学招生轨制及招生服务区:
2.初中阶段招生
(1)招生对象:我县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和在芮经商、务工等群众的小学毕业适龄子女。城区初中接收县直小学、南磑中心校、东垆中心校、西陌中心校、永乐中心校、大王中心校等小学毕业生。
(2)招生人数:全县共招收初一新生约2809人,其中城区中学招收约1714人,农村中学招收约1095人。
(3)招生轨制及服务区(城区初中服务区详见招生区域分布图)
3.特殊群体、特殊类型学生入学工作
随迁子女入学按照“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原则安排。凡父母或监护人同时具有当地公安部门签发的《居住证》(半年以上)和流出地乡(镇)政府出具的夫妻双方同时进城务工证明的农民工子女,享受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的入学政策,就近安排在有空额的公办中小学就读。
在芮投资、经商等外来人员子女参照上述条件享受当地同等待遇。根据县委、县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有关精神,各中小学要对县委、县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重大招商项目随迁子女先安排入学。
驻芮武警和解放军部队子女就近安排在公办中小学就读。驻芮部队子女入学执户口簿、父亲(母亲)军官证、出生证明到所在学区的公办中小学报名并安排就学。各中小学校要认真落实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的教育优待政策。
认真做好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残疾儿童少年原则上就近入学,由县教育局结合学生身体状况,通过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特教学校就读、送教上门三种方式确保学生接受义务教育。鼓励普通学校接收残疾学生“随班就读”,任何学校不得拒收能够在普通学校学习的残疾儿童少年。
落实国家鼓励生育政策,缓解多孩家庭接送困难,兄(姐)符合划片就近入学条件且就读学校学位充足的,由监护人提出申请,可按照同一学段同校、不同学段相对就近的原则安排二孩、三孩入学就读,帮助解决家长接送不便问题。
五、招生进程
1.宣传阶段。7月15—7月25日,召开招生工作会,向社会公示招生方案、招生时间、招生方式、招生区域分布图等。
各学校根据教育局招生方案制定本校招生简章。各毕业校(园)和招生学校要通过多种方式将招生方案、招生简章、区域分布图等告知每一位学生及家长。
2.报名阶段。8月10日8:00—8月14日18:00,家长或学生按照报名平台公示的服务区划分情况,如实填报家长及学生信息,正确选择报名学校。报名期间各学校要在大门口设置咨询服务点,做好招生工作咨询、解释及服务工作,细化工作措施。
报名结束后,家长会收到提醒短信,请务必保持手机畅通。
3.资料核验阶段。8月15日—8月19日,家长根据短信提示的时间,携带户口本、房产证(居住证)等相关资料到报名学校进行现场核验,报名学校要认真核对学生户口、房产证等关键信息,妥善保留档案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审查组将与公安局、房管所等职能部门对接,对学校收取的档案资料进行一一核实,确保家长提交资料真实有效。
4.民办学校摇号阶段。8月20日—8月21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摇号。若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全部注册入学。
5.二次分配阶段。8月22日—8月24日,未被报名学校录取的学生将按照“相对就近”原则进行第二次录取。
6.发放通知阶段。8月25日—8月26日,发放录取通知书。
全县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学生建学籍,以运城市义务教育中小学招生报名平台导出表格上的名单为准,严禁学校在平台以外自行录取学生。
7.新生均衡编班。8月27日—8月28日。
六、工作要求
1.规范报名信息采集。各学校在学生报名核验时,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提前明确、广泛宣传报名登记所需材料、报名时间和办理方式,切实为群众办事提供便利。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学生相关信息应在招生入学时一次性采集,包括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
2.加强学籍管理工作。中小学校起始年级全部按照标准班额(小学每班45人,初中每班50人)进行招生,城镇学校其他年级小学班额达到50人,初中班额达到55人的,学校不得接收转入学生。加强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和监控,严格按规定做好学籍录入、接转、接续等工作,确保“人籍一致,籍随人走”。
3.落实控辍保学责任。要进一步巩固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完善学校控辍保学工作方案,坚决守住不让适龄儿童辍学的底线,确保应入进入。确保义务教育“一个都不能少”。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县教育局备案。做好小升初学生对接,严防新增失学儿童,初中学籍注册时间截止后,初中学校要及时向县教育局报告尚未报到的已分配小学毕业生。对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未接续初中学籍的小学毕业生,由学生户籍所在地乡镇严格排查,落实家长监护责任,书面告知法定义务,严防学生辍学。
4.严肃查处违规行为。各学校要全面贯彻落实省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从严执行教育部“十项严禁”,规范学校办学及招生行为,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要聚焦入学公平,紧盯招生过程中易受人情干扰、廉政风险较高的环节,做到阳光招生。对于违规招生造成的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警告、通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县教育局招生咨询电话:0359—3026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