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学时间
2023年8月7日至8月20日
二、转学条件
根据家长申请,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接收学生的转学申请:
1.转学学生符合申请转入学校转学范围及拥有片区内房产、户口、租房证明等相关材料;
2.申请转入学校对应年级有空余学位;
3.转学学生所在原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同意转出。
说明:符合转入学校转学条件,但转入学校对应年级没有学位,家长意愿排队等候的,系统可保留转学需求,或者在附近学校有学位的情况下,进行统筹调剂。
三、转学方式
家长可选择下列方式中的一种,进入潍坊高新教育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教育服务平台”),按提示操作即可。
1.微信公众号登录入口:微信搜索“潍坊高新教育”微信公众号,或扫描“潍坊高新教育”二维码(附后),进入公众号,点击底部菜单“教育服务”,选择“转学申请”,进入教育服务平台,点击“转学申请”,按照系统提示操作。
2.微信小程序登录入口:微信搜索“潍坊高新入学”微信小程序或微信扫描小程序二维码(附后),进入教育服务平台,点击“转学申请”,按照系统提示操作。
四、转学流程
1.学位查询。登录教育服务平台,进行注册认证,进入“转学申请”后,点击“学位查询”,根据系统提示选择可转入的学校进行学位查询。
2.信息采集。家长选择可转入学校后,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户籍、房产等相关材料。
3.信息审核。转学信息提交后,转入学校将会进行信息审核。对于提交材料不全的,学校将做审核不通过处理,家长可在5日内登录平台进行修改或完善材料。对于不符合转入条件的,学校将做退回处理。
4.学位安排。对于符合转学条件的,转入学校将根据提交材料时间先后安排学位,学位满额后,不再接收转入。
5.结果反馈。家长可于信息提交10个工作日内,登录信息平台,查看派位结果。
6.学籍办理。转入学校对获得转入资格的学生从网上提交学籍转接申请,并将办理结果告知家长,学生及家长督促原就读学校和教育部门及时完成学籍转出手续。山东省学籍管理平台学籍转接手续完成后,由转入学校通知学生入学。
特殊情况,无法自行进行网上申请的,学生家长或其他合法监护人可携带相关证件和材料,到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教育惠民窗口,请工作人员协助网上申请。
地址: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潍坊高新区健康街与金光路交叉口东北角)一楼西区44号窗口,咨询电话:0536-8191002。
五、需要准备的证件材料
(一)基本材料
学生父母(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簿、不动产登记证(房产证)。
(二)其他材料
1.棚户改造:高新区的拆迁户、棚户区改造拆迁户、原住居民子女入学的,尚未安置的需提供拆迁合同。
2.未办理房产证:尚未办理不动产登记证(房产证),但已交房入住的,需提供购房合同、住宅质量保证书、水电物业费等实际入住证明材料。
3.随迁租房:需提供登记备案的租赁证明(高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8786833)、工商营业执照或用工单位就业证明;非奎文、潍城、坊子、寒亭、高新、滨海、峡山、经济等8区户籍的,需提供居住证(居住证需到辖区派出所办理)。
4.其他情况:根据个人情况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领养证等材料。
六、学籍转接
转入学校审核通过获得转入资格后,转学学生及家长按照以下流程提示,督促原就读学校及教育部门及时完成学籍转出手续。
1.省内转学
2.跨省转学
七、其他要求
1.学校根据家长提供的户籍、房产及学校当年招生条件等关键要素进行信息审核。
2.已获得转入资格,转入、转出双方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均同意的,须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学籍转接手续。因学生个人原因或转出学校、教育主管部门未审批通过,逾期没有完成学籍转接审批的,视为自动放弃转学学位。
3.根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要求,毕业年级一般不准转学;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本学区内不准转学。
4.由高新区义务教育学校申请转往区外就读的学生,按有关规定办理转学手续。
本办法解释权归潍坊市教育局高新分局,未尽事宜另作说明。
附件1: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