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职称考试# 导语】当你真正想完成一件事时,根本不会在意别人是否看到。备考漫漫长路,®文档大全网和你一起默默地走下去。®文档大全网为大家整理“2019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练习题:无效法律行为”更多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试题等相关问题,请访问®文档大全网会计职称考试频道。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祝大家备考顺利!
单选题
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无效法律行为的是()。
A、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法律行为
B、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合法权益的法律行为
C、所附条件尚未成就的附条件法律行为
D、因重大误解而实施的法律行为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选项A: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选项B: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选项C:条件尚未成就的附条件法律行为未生效,并不是无效法律行为。选项D: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属于可撤销的法律行为。
该题针对“无效法律行为的概念和种类”知识点进行考核。
2019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练习题:无效法律行为.doc正在阅读:
2019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练习题:无效法律行为03-30
2019年河北高考文综试卷答案,2019年河北高考文综试卷03-30
[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真题答案]山西晋城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报名网址:http://kzp.mof.gov.cn/05-09
2021年重庆市合川区教育事业单位赴外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相关事宜的紧急通知05-21
2018年西藏心理咨询师考试报名公告04-24
江苏2020年11月韩国语能力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及入口【11月9日起】10-27
幼儿园小班课件:《青蛙》04-01
[一件令我感动的事450字]二年级令我感动的一件事作文07-13
2019年山东日照中考历史答案(已公布)03-20
学校家长学校工作计划模板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