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严格遵守并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原则,合理安排学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
(二)坚持方便随迁子女入学原则。落实国家、省、市有关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依据《四会市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四会市适龄随迁子女凭积分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办法〉的通知》(2022年修订)精神,实施单校划片与多校划片相结合的招生办法,统筹安排非学区户籍适龄随迁子女入学。
(三)坚持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原则。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和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的要求,按照“同时报名、分别录取、选择多元、家长自愿”原则进行招生录取。
(四)坚持阳光招生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积极稳妥有序做好招生入学工作。
二、入学对象
年满六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以上,从未入读过小学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计划
2023年秋季一年级招生人数275人(5个班)。
四、招生范围
水闸路5座、7座以后;一巷30号以后,二巷。滨江新苑14座以后。沙尾一路1至16号,18、19、21、22、23、24、26、27、29、31、34、36、37、39号;1至8座,10、13、14、15、16座。光明大道2、4、6、8、10、12座。沙尾一路一巷、二巷。(3至10座属仲泰)沙尾二路4号开始属沙尾。沙尾二路二巷5号开始属沙尾。欣奇花园、广茂花园、水运属沙尾。
五、网上报名和提交资料时间
(一)网上报名
3月20日—24日,报读我校一年级的适龄儿童,由其监护人登录“粤省事”小程序进行报名。3月20日前,四会市教育局将在“四会发布”微信公众号、“四会桔子新闻”APP公布网上报名详细操作办法。
1.学区户籍生报名。属于我校学区的户籍生,在“本地户籍学生报名系统”界面中选择户籍地所属公办学校,按系统提示填写《四会市公办学校学区户籍生及民办学校报名表》(附件2)相关资料,拍照上传户口本地址页、父母页、适龄儿童个人页,并对户籍资料进行网上认证。
2.非学区户籍生积分入学报名(含政策性照顾人员子女、“长幼随学”新生)。在“积分入学报名”界面中按系统提示填写《四会市适龄随迁子女凭积分入读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及民办学校申请表》(附件3);政策性照顾人员子女还应填写所属政策性照顾类别,经审核通过后将优先录取;属于“长幼随学”新生,还应填写兄姐的就读信息,经审核通过后将优先录取。报名系统有四个志愿可选择,可结合实际情况依次选择各公办学校,也可以公办学校、民办学校交替选择,学校按照志愿优先原则,依据积分高低进行录取。
特别说明:我市设立城区中心片区,报读一年级适龄儿童可报4个志愿。第一志愿必须报读适龄儿童所在的学区学校(即户籍、房产地址所在学区的学校),提交资料时只到报读第一志愿的学校提交,随迁子女入学积分由第一志愿学校计算。城区中心片区学校包括:东城中心小学、冯云小学、周开泉小学、陶冲小学、陶塘小学、清塘小学、玉城学校、荔枝湾小学、城中街道中心小学、城东小学、仲泰小学、沙尾小学、彭冲湾小学、贞山街道中心小学、四会中学附属高新学校(暂名)。
(二)现场提交资料:(3月25-2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1)3月25日,学区户籍适龄儿童、政策性照顾适龄儿童及“长幼随学”新生由家长陪同到四会市沙尾小学提交资料。
(2)3月26--27日,非学区户籍适龄随迁子女由家长陪同分批到四会市沙尾小学提交资料。(具体的分批提交时间将通过沙尾小学公众号发布或张贴学校门囗,请留意)
六、录取批次
按学校招生计划,分四批录取。
第一批:录取学区户籍生;
第二批:录取符合政策性照顾人员的子女;
第三批:录取符合“长幼随学”政策的一年级新生,仅限于中心片区学校户籍类和房产类新生;
第四批:录取符合《四会市适龄随迁子女凭积分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办法(2022年修订)》入学条件的非学区户籍适龄随迁子女。
七、录取方式
按批次依次录取,额满即止。其中,第一、二、三批学生100%安排学位,如所报读学校学位不足,则统筹安排到周边学校。第四批学生根据志愿学校剩余学位数按积分由高至低依次录取。
八、审核资料和公布
(一)户籍生和政策性照顾人员子女、“长幼随学”新生
1.资料审核时间:4月14日前。
2.公布录取名单:4月18日前(具体时间留意沙尾小学公众号的发布)
3.领录取通知书时间:4月18日。
(二)非学区户籍适龄随迁子女
1.资料审核时间:5月12日前。
2.公布录取名单:5月16日前(具体时间留意沙尾小学公众号的发布或学校门口信息公布)。
3.领录取通知书时间:5月16日。
(时间如有变动,以最新的通知为准)
九、入学注册
1.4月20日前,学区户籍、政策性照顾人员子女、“长幼随学”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到学校办理新生入学注册,逾期不办理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5月19日前,非学区户籍生凭录取通知书到学校办理新生入学注册,逾期不办理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温馨提示:
1.请家长按本通告指引通过正常程序报名,慎防不法机构或个人以帮忙申请学位为名骗取财物!
2.家长到校提交资料要有序排队,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3.沙尾小学招生咨询电话:3333482
4.家长可扫二维码关注“沙尾小学”了解详情。招生信息将通过“沙尾小学”微信公众号对外发布。
附件1:《沙尾小学新生入学地段》
附件2:市公办学校一年级新生入学资料清单
一、学区户籍生
1.四会市公办学校学区户籍生入学报名表(此表可在“粤省事”报名界面下载或到学校保安室领取)。
2.父母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复印户主页、父母页、本人页)。
3.免疫证原件(学生入学后2周内交入读学校)。
4.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儿童与父母同在一个户口簿的无需提交)。
5.房产证(不动产证)原件、复印件或购房合同或房产查档证明或在“粤省事”房产查询截图(需现场出示工作人员看)。
二、非学区户籍生
1.四会市适龄随迁子女凭积分入读公办民办学校起始年级申请表(此表可在“粤省事”报名界面下载或到学校保安室领取)。
2.父母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复印地址页、户主页、父母页、学生本人页)。其中,肇庆市内非四会市户籍需提供有关部门或居住地村(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肇庆市外户籍还须提供居住地址为四会市内的《广东省居住证》原件、复印件。
3.免疫证原件(学生入学后2周内交入读学校)。
4.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儿童与父母同在一个户口簿的无需提交)。
5.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有效房产证明或租赁证明:①房产证(不动产证)原件、复印件及《商品房买卖合同》(如房产证发证日期已超过5年的可不提供,下同)。如房屋在银行抵押或未取得产权证的,提供加盖备案章及“四会市房产服务中心”字样的公章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复印件;②自建房的,提供辖区村(居)委会宅基地证明、水费或电费缴费簿和近三个月的缴费清单;③租住房的,提供《住房租赁合同》和所租住的户主房产证复印件;④居住在工作(就业)单位宿舍的,提供工作(就业)单位出具的证明。[以上四项证明材料只需提交其中一项,其中有房产的需要现场提供“粤省事”上的房产信息认证;如果房产属于适龄随迁子女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该适龄儿童须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本上,或提供相关亲属关系证件或证明]
6.儿童父母稳定职业证明材料:①适龄随迁子女的监护人在我市工作(就业)单位出具盖公章和法人签名的证明;②合法有效经营证明(如工商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登记证);③在我市依法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账户对账单或有关证明。(以上三项证明材料只需提交其中一项)
7.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提交适龄随迁子女监护人其中一方在广东省内依法缴纳六个月以上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账户对账单和“粤省事”认证的社保信息截图并现场认证。
8.专业技术材料:提供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
9.荣誉表彰材料:提供获表彰获奖文件或证书。省部级及以上:以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人民政府、省政协常委会和中央、国家工作部门文件、证书为准;地厅级以肇庆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市政协常委会和省直工作部门文件、证书为准。县级以四会市委、市政府文件、证书为准。省部级及以上党委议事协调机构文件、证书可作为认定依据,其他各类议事协调机构、临时机构、社团组织的文件、证书不作为认定依据。
10.社会服务材料:①提供“粤省事”小程序下载的志愿者服务工作凭证并现场认证;②献血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捐献造血千细胞荣誉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③提供由环卫主管部门出具的工作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
11.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的还需提交适龄随迁子女的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儿童与父母同在一个户口簿的无需提交)和免疫证明(学生入学后2周内交入读学校)。
12.属于政策性照顾的适龄儿童还应提供政策性照顾有关资料(附件6)。
以上资料必须真实,报名时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并由监护人在复印件签名确认,一旦核实发现材料造假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交有关部门追究有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