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一级建造师,2016一级建造师《法规》讲义: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副标题:2016一级建造师《法规》讲义: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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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Z307020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IZ307021对施工质量负责和总分包单位的质量责任

  一、施工单位对施工质量负责

  1.对施工质量负责是法定的质量责任――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建立质量责任制――确定: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施工管理负责人

  2.施工单位是建设工程质量的主要责任主体――但不是的责任主体

  二、总分包单位的质量责任 P269页

  1.总包单位对工程质量负责: 对分包工程质量与分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分包单位接受总包单位管理

  2.分包工程发生质量问题: 可以向任何一方请求赔偿(总包或分包方)

  任何一方承担后,可向另一方追偿不属于自己责任的部分

  参看P269页【案例】

  IZ307022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规定

  1.施工单位――按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

  2.发现设计图纸有差错 应当及时向设计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

  施工单位无权擅自修改设计图纸 ×

  IZ307023对建筑材料、设备进行检验检测的规定 (重要)P271页

  1.施工企业对建筑材料、设备进行检验一―检验有书面记录+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不得使用

  2.施工单位严把两道关――谨慎选择供应商――进场二次试验

  3.生产厂家没有资质或相应资质――其产品视为――不合格

  3.见证取样和送检 P272页

  1)施工单位现场试验人员――在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送至具有法定资格检测单位检测

  2)送检数量――≥标准规定的30%

  3)必须见证取样和送检的8类材料(了解)

  4)取样人员在试样(包装上)――标识、封志――见证人+取样人签字――对试样的

  代表性+真实性负责

  4.工程质量检测单位的资质和检测规定

  1)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独立法人资格的中介机构

  2)检测人员――不得受聘于2家检测机构

  3)检测机构、人员――不得推荐或者监制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

  4)检测机构――不得与行政机关、法律授权的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所检测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有隶属或利害 (与建设单位有利害关系√)

  5)检测机构――不得转包检测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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