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平潭岛-福建厦门平潭2017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

副标题:福建厦门平潭2017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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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教综〔2017〕138号


为严格招生程序和招生纪律,规范办学行为,确保我区2017年秋季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规范、有序,结合我区实际,特拟定2017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征求意见稿。


一、招生原则


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规范办学行为为重点,坚持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推进普惠性幼儿园招生办法改革,使招生工作有利于促进幼儿入园机会均等,提高幼儿园办园质量和管理水平。


二、招生对象与年龄


(一)招生对象


1.实验幼儿园、城关幼儿园、海峡儿童学园等3所公办幼儿园:潭城镇户籍的3周岁适龄健康幼儿(截止到2017年7月14日之前申报户口的)。


2.第二实验幼儿园:潭城镇户籍、澳前镇龙南村、前进村户籍的3周岁适龄健康幼儿(截止到2017年7月14日之前申报户口的)。


(说明以上4所公办幼儿园在第一轮招生后,如有空余学额,优先招收购买商品房(限于一手房)的农村户口的随迁子女和在大城区范围内有房产证的农村户口的随迁子女及征迁户子女)。


3.海坛幼儿园:本学期海坛幼儿园迁址至星海湾1号楼盘配套幼儿园,优先招收平潭星海湾1号楼盘业主的直系亲属(申请入园的适龄儿童户口需与业主在同一户口本内,限于一手房,并提供经房管部门备案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采用电视直播公开摇号方式,确定入园幼儿名单。如有余下学额,面向潭城镇户籍和岚城乡上楼村户籍的3周岁适龄健康幼儿(截止到2017年7月14日之前申报户口的)。若报名人数超过余下学额,采用电视直播公开摇号方式,确定入园幼儿名单。若第二轮还有余下学额,优先招收购买商品房(限于一手房,有经房管部门备案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的农村户口的随迁子女和在大城区范围内有房产证的农村户口的随迁子女及征迁户子女,若报名登记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采用电视直播公开摇号方式,确定入园幼儿名单。


4.除潭城镇外,其他乡镇公办幼儿园:由乡镇人民政府牵头按照审批规模,优先招收户籍在幼儿园所在乡镇辖区内的3周岁适龄健康幼儿。


(二)招收年龄


小班招生年龄为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之间出生的3周岁健康幼儿。


三、报名时间与地点:


(一)报名时间


实验幼儿园、第二实验幼儿园、城关幼儿园、海峡儿童学园、海坛幼儿园:2017年7月10日(星期一)——14日(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逾期不予受理。


其他乡镇中心幼儿园报名时间与地点由各园自定。


(二)招生咨询热线


实验幼儿园:0591——24368558


第二实验幼儿园:0591——86177759


城关幼儿园:0591——23171377


海峡儿童学园:0591——86169956


海坛幼儿园:0591——23128881。


(三)报名地点


各幼儿园办公室


四、资格审核和公示时间


1.资格审核:


2017年7月17日至7月2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


2.公示时间:


2017年7月24日——7月28日(星期一至星期五)


五、招生人数(含政策性照顾对象)


1.实验幼儿园招收小班新生4个班120名;


2. 第二实验幼儿园招收小班4个班120名;


3.城关幼儿园招收小班新生6个班180名;


4.海峡儿童学园招收小班新生4个班120名;


5.海坛幼儿园招收小班新生4个班120名。


(说明:以上5所公办幼儿园招生,扣除政策性照顾对象外,各园余下的学额全部由公开摇号电视直播确定)


6.其他乡镇中心幼儿园、民办幼儿园招收小班新生以审批规模为准。


六、招生办法


(一)城区5所公办幼儿园招生


1.报名。


⑴潭城镇户籍的适龄儿童报名。凡持有潭城镇户籍的适龄健康幼儿,以家长自愿选择为原则,参加城区公办幼儿园报名,每人限报一所,若同时报两所及以上的(以身份证号码为准),将取消其公办幼儿园入园资格。澳前镇龙南村、前进村的村民子女享有与潭城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同等待遇,参加第二实验幼儿园报名和公开摇号,确定入园资格;岚城乡上楼村村民子女享有与潭城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同等待遇,参加海坛幼儿园第二轮余下学额的报名和公开摇号,确定入园资格。


报名时,需随带户口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核把关后原件退还,家长提供所有证件务必真实有效,对于伪造证件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入园资格。


⑵政策性照顾对象报名: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象,持相关证明材料自主选择一所城区公办幼儿园报名,并经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可照顾入园。


①台籍儿童(享受免费就读待遇)


证明材料:夫妻双方及子女护照、往返大陆通行证、户籍证(或身份证)、暂住证、国内监护人身份证等材料。


②军人子女


a.驻岛现役军人(含边防、武警、消防、县武装部)子女。


b.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规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


证明材料:军官证、军人保障卡、户口本、单位证明。


③实验区党工委、管委会引进的A类、B类中的B1、B2类的中高层次人才(包括省下派挂职干部和实验区外借调到区内的干部)子女。


证明材料:户口本、父母身份证、区党工委、管委会文件和党群工作部证明。


④户籍是农村的在2015年12月31日前实施节育手术的“二女结扎户”女儿。在7月14日前持户口本、结婚证、结扎证、乡镇婚育证明等材料到区卫计局登记、审核后,由区卫计局统一将名单送区教育局幼教科。


⑤户籍在潭城镇的残疾人的健康子女。


证明材料:户口本、父母身份证、残疾证、低保证(如属突发事故无法提供低保证,必须提供相关证件)等。


⑥2014年12月31日前工作已满三年且工资关系都在原县环卫所的,现仍在一线岗位的环卫工人子女。


证明材料:户口本、父母身份证、所在单位证明、工资花名册(复印件加盖公章)等。


⑦户籍在我区的孤儿(父母双亡)、烈士子女、见义勇为人士子女。


证明材料:户口本、五保证、烈士证、见义勇为证书、父母身份证或监护人身份证等。


⑧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在小岛任教(现还在小岛任教)的在编在岗的教师子女。


证明材料:户口本、父母身份证、教师证、学校证明。


符合条件①、②、③、⑤、⑥、⑦、⑧款的,于7月14日前持以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到区教育局基础教育处(二)登记。


⑶澳前镇龙南村和前进村的村民子女报名。由龙南村委会、前进村委会于7月10日前将辖区内3周岁适龄儿童名册分别提供给第二实验幼儿园。7月10日至14日家长持户口本、父母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到相应的幼儿园报名,经资格审核合格后,参加公开摇号,确定入园资格。


⑷星海湾1号楼盘业主的直系亲属报名。


平潭星海湾1号楼盘业主的直系亲属(申请入园的适龄儿童),7月1日至2日家长持户口本、父母身份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到海坛幼儿园报名登记。7月3日至4日资格审核,7月5日至7月11日公示。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采用电视直播公开摇号方式,确定入园幼儿名单。


2.抽签方法。


报名后,对符合条件的幼儿按报名顺序进行编号,给予相应的号签,经由区教育局、公安、区纪工委驻教育局纪检组等部门人员对制作的号签与报名登记表名单进行核对无误后,在区电视台采取公开摇号电视直播形式,确定就读实验幼儿园、第二实验幼儿园、城关幼儿园、海峡儿童学园和海坛幼儿园适龄幼儿名单。敬请报名的家长届时在家收看,也可以关注平潭广播电视台微信公众号“@真不错”,随时了解抽签进展情况。直播现场我们将邀请部分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场监督。


若潭城镇户籍的适龄儿童报名登记人数未达到招生计划人数,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化解房地产库存的若干意见》(闽政[2016]11号)和平潭综合实验区会关于贯彻《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化解房地产库存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岚综管综[2016]45号)精神,余下学额,凡购买商品房(限于一手房,有经房管部门备案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的农村户口的随迁子女和在大城区范围内有房产证的农村户口的随迁子女及征迁户子女均可参加下一轮报名,若报名人数超过余下学额,参照以上摇号办法进行(提供材料: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征迁协议和选房顺序号、户口薄、父母身份证)。


3.摇号时间。


实验幼儿园和城关幼儿园:


2017年8月2日(星期三)上午9:00;


海峡儿童学园、海坛幼儿园和第二实验幼儿园:


2017年8月2日(星期三)下午4:00。


以上5所公办幼儿园若有余下学额,我局将在2017年8月4日(星期五)上午分别在幼儿园公示栏、区教育局公示栏和教育局网站、中国平潭网、平潭电视台、平潭时报公布具体数据。


报名时间:8月5日—6日(星期六至星期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到相应幼儿园报名。


资格审核:8月7日——1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


公示时间:8月14日——18日(星期一至星期五)


摇号时间:8月22日(星期二)上午9:00


4.摇号地点。


平潭综合实验区广播电视台直播现场


5.其它事项。


⑴凡经确认入选就读实验幼儿园、第二实验幼儿园、城关幼儿园、海峡儿童学园和海坛幼儿园,因特殊情况未能入读的,视为自动弃权,学额自动作废,不得顶替。


⑵超过报名期限才取得户口的适龄儿童,家长应自行联系民办幼儿园就读。


(二)农村乡镇中心园招生


除潭城镇外,其他乡镇中心幼儿园由乡镇牵头按照审批规模,优先招收所在乡镇的适龄健康幼儿(含政策性照顾对象,条件同上)。如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实行公开抽签方法,确定入园幼儿名单。


七、工作要求


1.加强招生工作的领导。各公办幼儿园要精心组织,规范操作。区纪工委驻教育局纪检组将对招生工作全程监督,确保2017年幼儿园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2.广泛宣传招生政策。我局将通过教育局网站、公示栏、新闻媒体等向社会公开招生信息,明确招生时间、招生对象和入园办法,为家长提供入园指导服务,接受社会监督。各幼儿园要通过园务公开栏、宣传栏等宣传招生政策。要设置专门的办事窗口,热情接待、耐心解释,及时处理和化解群众反映的子女上学问题,进一步增强政策意识和服务意识。


3.做好入园前体检和预防接种查验工作。各公民办幼儿园体检收费标准应按照卫生与计生部门的文件精神,将新入园幼儿体检和查验预防接种证纳入儿童入园报名程序,在报名须知中明确告知入园体检、查验预防接种证的要求和国家免疫规划要求接种的疫苗种类。没有入园前体检、预防接种证或未按国家免疫规划接种疫苗的儿童,在入园前应到居住地的妇幼保健所或社区卫生中心进行体检和接种单位补办或补种。


4.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各幼儿园要严格按照我局核准的


招生计划,控制班生规模,禁止招收各年龄段插班生或擅自扩大招生规模和招生范围。要加强师德师风建设,遵守招生纪律,规范招生程序,坚决制止任何形式的乱收费行为,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今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顺利完成。若因特殊情况需突破班生规模或增加班级数量,须经我局审核批准。若发现违规招生或招生过程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视其情节轻重,予以主要领导严肃处理,直至撤职。


附件:平潭综合实验区原城区整治性城市规划范围(大城区范围)


                     


 


                                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


                                                   2017年6月23日


 


 






·                                 附件: 平潭综合实验区原城区整治性城市规划范围(大城区范围).docx


 

福建厦门平潭2017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doc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5JdI.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