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即将来临,为确保全市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健康、快乐、安全、有意义的假期,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23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暑假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放假时间
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暑假自2023年7月7日始,至8月31日止,9月1日正式上课;普通高中学校暑假自2023年7月14日始,至8月24日止,8月25日正式上课;中等职业学校自6月30日始,至8月30日止,8月31日学生报到,9月1日正式上课;幼儿园在不影响幼儿家长工作的前提下,可妥善安排暑假期间教职工的休息时间。
各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要按照规定的时间放假、开学,未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同意,不得提前或延后放假时间。
二、规范组织期末学生学业质量监测
各县(市、区)所属中小学校期末学生学业质量监测工作,由各县(市、区)按有关规定自行安排,市直各中小学校随所属区组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落实考试管理相关要求,规范命题,合理控制考试难度,提高命题质量。鼓励各县(市、区)、各学校依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的有关要求,对学生进行多元化探索。
三、高度重视假期安全工作
一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校(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要高度重视假期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强化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假期期间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门卫管理,认真做好值班保卫工作,保持联络畅通,及时报告和快速应对突发事件。二是开展好安全教育。各学校要在放假前,安排专门的暑期安全教育活动,对全体师生进行一次涵盖防溺水、防食物中毒、防欺凌、防中暑、防触电、防交通事故、防自然灾害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全面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要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将安全提示内容告知每一名学生、每一位家长(监护人),并回收回执,切实增强家长(监护人)的责任感和监护意识。中等职业学校要加强在外实习学生的管理,带队教师要与学生同生活、同实习。三是开展安全检查。放假前要对校舍及财产的安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假期中要加强对重点部位不间断的巡查,做好校舍和教学设施设备的维护、修缮和改造,以及校园环境的清洁整治。四是做好暑期防汛工作。要进一步完善防汛应急预案,储备好防汛物资,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开展应急演练,确保安全度汛。
四、严格落实“双减”政策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落实“双减”工作要求,统筹作业总量,创新作业类型,有效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小学低年级不布置书面暑假作业,小学中高年级、初中、高中布置的暑假作业每天各科总量不超过平时作业数量要求。提倡布置有利于学生动手动脑、增强体质健康、提高实践创新能力的活动性、体验性、探究性、实践性作业。期末考试结果要以等级呈现,不排名、不公布,以适当方式告知学生和家长,不得在各类家长群传播。要以班会、家长会、书面告知、信息等多种形式对学生和家长再提醒、再教育、再要求,引导学生和家长理性选择校外培训,加强资金风险和安全防护意识,不组织、不参加违规违法学科类培训,不盲目给孩子报各类兴趣班等。要持续巩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成果,加大暑假期间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培训查处力度。
五、科学指导学生假期生活
一是建立家校联系制度。各学校要教育和指导家长切实履行好暑假期间的监管责任;要畅通家校沟通渠道,对学生在家情况进行定期联系和反馈,适时进行家访。二是指导好假期生活。各中小学校要教育学生合理安排假期生活,做好假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等管理工作,为学生提供系统科学的假期生活指导。要教育和引导学生主动承担家务劳动,坚持户外运动,注意用眼卫生,保护视力健康,科学合理使用电子产品,文明绿色上网,不沉迷网络游戏,多读书、读好书,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丰富假期精神生活。鼓励学生知行合一,积极参与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和公益活动。
六、精准做好假期控辍保学工作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义务教育学校要高度重视暑假期间的控辍保学工作,严格落实控辍保学目标责任制,健全家校联系制度,宣传正确教育理念、控辍保学和教育资助政策。要重点关注经劝返已复学和留守儿童、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单亲家庭学生、残疾学生、学习困难学生等有辍学风险倾向的特殊群体,并对其在生活和学习上予以重点关爱、帮助和指导。要督促家长(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责任,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完成义务教育,确保学生假期后如期返校就学,避免秋季学期出现辍学反弹。
七、严禁学校和在职教师假期补课
各中小学校在暑假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或组织学生到校补课或上新课,不得暗示、动员或组织学生到校外培训机构进行补课、培训等。放假前,要召开禁止教师暑假有偿补课专题会议,集中学习国家、省、市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相关规定,同每位教师签订“拒绝暑假有偿补课书”,教育引导广大教师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时刻牢记内容,并将内容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形象。在职中小学教师不得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违规补课,不得举办或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等组织的校外培训,不得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畅通和公开举报渠道,加大对违规提前开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查处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
市教体局中小学校违规提前开学举报电话:0370—3220951(基础教育科)
市教体局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举报电话:0370—3220970(教师教育科)
市教体局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培训举报电话:0370—3220289(校外培训监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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