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时间
2023年2月8日至2月24日
二、转学对象及要求
根据学籍管理规定,毕业年级原则上不予转学(师域外学校毕业年级学生如有师市户籍可转回)。师域内学校原则上不转学,直线距离超过五公里视情况办理。大校额学校不得接收转学生。
不同类别的转学生应提供不同的转学材料,要求如下:
1.学生监护人提交转学申请登记表(附件1);
2.师市户籍人员应提供房产证(或社区签发的房屋租赁证)、户口本、学生学籍信息卡;
3.外来务工人员应提供户口本、居住证、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学生学籍信息卡;
三、转学流程
(一)递交申请。学生监护人在规定办理时间内向户籍、房产(租房)所在地学区范围内的学校提出申请(家长可在工作时间拨打附件3联系电话),若学校该年级有空余学位,需接受监护人递交的申请;若无空余学位,建议家长到周边其他学校重新提交申请。
(二)审核研判。学校对接受的转学申请资料进行审核研判,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告知结果。学校及时将研判结果告知学生监护人,审核通过的学生第二天可到校上课,审核未通过的学生应告知原因。
(四)办理手续。学校已接收的转学生,学籍管理员应在开学后两周内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系统中为其办理学籍转入业务,并上传相关材料,由教育局进一步审核完成转学手续。
>>>点击查看附件
1.第八师石河子市中小学生转学申请登记表
2.八师石河子市中小学空余学位数
3.八师石河子市2023年春季转学各中小学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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