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新疆建设兵团第五师双河市春季中小学办理转学业务公告[3月15日转学办理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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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儿升学# 导语】2023年新疆建设兵团第五师双河市春季中小学办理转学业务公告已公布,为了方便大家的查阅,下面©文档大全网为您详细介绍一下本次中小学转学办理工作的具体事宜,希望家长及时关注,如有相关疑问,请关注©文档大全网少儿升学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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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春季学期即将开学,现将办理转学业务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

  2023年2月10日至3月15日。

  二、转学要求

  根据学籍管理规定,毕业年级原则上不予转学(师域外学校毕业年级学生如有师市户籍可转回);学生休学期间不予转学;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阶段转学均不得变更就读年级;大校额学校不得接收转学生。

  不同类别的转学生应提供不同的转学材料,要求如下:

  1.学生监护人提交转学申请登记表(见附件)。

  2.师市户籍人员应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社区出具的居住证明)、户口本,学籍信息卡。

  3.外来务工人员应提供户口本、居住证、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学籍信息卡。

  三、转学流程

  (一)递交申请。学生监护人在规定办理时间内向户籍、房产(租房)所在地学区范围内的学校提出申请,若学校该年级有空余学位,需接受监护人递交的申请;若无空余学位,建议家长到附近其他学校重新提交申请。

  (二)审核研判。学校对接受的转学申请资料进行审核研判,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告知结果。学校及时将研判结果告知学生监护人,审核通过的学生第二天可到校上课,审核未通过的学生应告知原因。

  (四)办理手续。学校已接收的转学生,学籍管理员应在开学后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系统中为其办理学籍转入业务,并上传相关材料,由教育局进一步审核完成转学手续。

  >>>点击查看附件

  1、第五师双河市中小学生转学申请登记表

  2、各中小学转学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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