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开始入学申请!2023年四川成都蒲江县中小学随迁子女入学办理指南公布

时间:2023-01-19 13:00:01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少儿升学# 导语】2023年四川成都蒲江县中小学随迁子女入学办理指南公布,为了方便家长的查阅,下面©文档大全网为您详细介绍一下本次中小学随迁子女入学的具体安排,希望大家及时关注,如有相关疑问,请关注©文档大全网少儿升学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image.png
  一、适用对象

  来蒲居住就业人员(非蒲江县户籍)随迁子女申请在蒲江县接受义务教育的,适用本指南。

  二、申请条件

  (一)积分申请

  未入户的居住证持有人于子女入学当年2月1日至4月30日申报积分并办结,积分达10分及以上(其中"稳定职业指标"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得分不低于5分;"居住引导指标"拥有本县合法稳定住所,在本县连续居住,得分不低于5分)并办结,其随迁子女在本县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二)材料申请

  未办理居住证积分的居住证持有人和市内县外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其随迁子女在居住证(地)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四川省居住证(市内县外户籍只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与本县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在本县投资办理的市场主体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3.自申请当年的4月1日上溯6个月,已在本县连续居住满半年(如申请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等);

  4.自申请当年的4月1日上溯6个月,已在本县依法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半年,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5.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户口簿,不在同一户籍的还需提交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材料(如出生医学证明等);

  符合上述条件的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三、申请时间

  申请人于子女入学当年4月1日至4月30日在"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提交入学申请。

  四、办理流程

  (一)提交材料

  申请人登录"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关资料,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户口簿,不在同一户籍的还需提交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如《出生医学证明》等);

  3.申请人与本县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申请人在本县投资办理的市场主体营业执照。

  (二)网上审核

  4月10日至5月15日期间的工作日,各登记点在"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对申请人上传资料、联网审核以下材料:

  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居住证》及积分信息。

  2.截止申请当年4月1日前,申请人已在本县连续居住满6个月的相关材料(如申请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等)。

  3.申请人与本县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在本县投资办理的市场主体营业执照。

  4.申请人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情况。

  (三)结果告知

  登记点审核后,通过“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发布审核结果通知。

  1.对未通过审核的,显示“审核不通过”。

  2.对提交资料不全或者有误的,通知申请人补足相关材料。

  3.对通过审核的,向申请人发放《成都市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电子通知书》(二维码);并于入学当年7月第三周的工作日内,通过“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告知申请人子女就读学校安排情况。

  (四)报到入学

  通过审核的申请人子女根据学校安排,出具《成都市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电子通知书》(二维码)到安排的学校办理报到手续。

  五、其他

  (一)随迁子女就学申请每学年集中受理一次。除申请小学一年级入学外,须提交原就读学校签章的学籍信息。

  (二)已享受政策统一安排就学的随迁子女小升初时,须按上述规定重新提交申请。已就学的随迁子女在同一区域、同一学段内不得申请转学。

  (三)在入学安排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信息、证件和其他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7WGm.html

微信扫码分享

下载全文
搜索大全
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