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秀区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已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秀区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贵州省义务教育条例》《居住证暂行条例》,进一步提高我区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根据《安顺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安顺市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市教函〔2023〕1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1.目标任务
2.工作原则
(二)户籍为主,人户合一优先。招生过程中,坚持以户籍为准,对于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实际居住地一致(即“人户合一”)的,优先进行安排,凡不符合“人户合一”条件的,按照“统筹安排”的原则进行入学安排。
(三)公民同步,严禁违规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采取提前招生和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选拔生源,做到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同步录取,严禁扰乱招生秩序;辖区内各民办学校要严格遵守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要求,不得违规跨区域招生。
3.招生对象
初中:招收有正式学籍的2023年小学毕业生,且户籍在西秀区或符合西秀区2023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4.招生入学办法
按照单校划片的原则,2023年全区义务教育中小学招生仍实行单校划片招生,城区学校招生服务片区由区教科局划定(各学校片区划分情况附后),农村学校招生服务片区由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划定,并向社会公布。
(二)实行按片区登记入学和统筹安排入学
城区学校在招生工作中,应当坚持以户籍证明(户口簿)和房产证、居住证为主要依据,并参考就业、社保和居住年限等因素作为认定适龄儿童是否属于片区内学生的依据。
1.“人户合一”学生入学安排
(1)“人户合一”的认定。对于属于招生服务片区内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凡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为同一户籍、户籍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的,即认定为“人户合一”学生。实际居住地址以房产证(已实际入住但尚未办理房产证的以购房合同)地址为准,若属于农村(如城中村、城郊村庄)自建房未办有房产证的,须提供由所在地村(居)委会出具的自建房书面证明材料,并经辖区办事处或新型社区签字盖章认可;户籍迁入的须满半年以上,即当年3月1日之前迁入的方可作为“人户合一”认定的条件。
(2)关于“人户合一”认定原则的补充规定。作为认定实际居住地的房产,原则上必须属于申请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所有(以房产证所有权人姓名为核定依据);对于祖孙三代或三代以上同在一个户口本的,按照“一房一户”原则给予认定,即大家庭中两人或两人以上兄弟姊妹已各有家庭但未分户的,不得把一处房产作为多个家庭子女“人户合一”认定依据;适龄儿童少年户口仍然挂在外祖父母或其他亲人户口本上的,其户籍不作为“人户合一”认定依据,确有在城区学校入学需求的,按照统筹原则安排入学。对于原本在学校服务区达到“人户合一”条件,但由于各种原因在入学登记时房产地址或户籍地址在学校服务区域内发生变动的,认定为“人户合一”情况;户籍、房产均在学校服务区内,且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实际居住,但两者地址不一致的,按照“人户合一”条件安排入学。
(3)“人户合一”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安排。优先在户籍所在地片区学校登记入学。对因城市拆迁、棚户区改造等原因造成实际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有关拆迁补偿或拆迁安置证明,可按“人户合一”条件回户籍所在地片区学校登记申请入学。
2.不符合“人户合一”条件学生的入学安排
对于空挂户、挂户等各种原因形成人户不合一情况的,以及户籍迁入实际居住地址不满半年以上的,一律认定为不符合“人户合一”条件,可进行申请登记,按照“统筹原则”安排入学。
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安排
对于非西秀区城区(城区指7个街道办事处、3个新型社区和开发区西航办)户籍但随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西秀区城区实际居住,并取得有效居住证(指由现居住地公安部门给予办理的卡式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少年,一律认定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须进行申请登记,按照“统筹原则”安排入学。未取得有效居住证的不在安排范围。若随迁人员已在西秀区城区购房并实际居住,且住房地址(以房产证为准)与居住证地址一致的随迁子女,以及在西秀区城区购房并实际居住但不符合办理居住证条件的西秀区乡镇户籍的进城务工(或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在统筹时可优先按片区内学生安排入学。对于租房居住的西秀区乡镇户籍的进城务工(或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原则上不予安排在城区入学,若因特殊情况需要在城区申请入学的,须提供有效租房合同且经现居住地社区或居委会签署意见(注明经办人)并加盖公章以及在西秀区城区务工(或经商)的有效证明进行申请,并按照“统筹原则”安排入学。
(三)入学方式
1.城区中、小学。城区七办(东街办、西街办、北街办、南街办、东关办、华西办、新安办)范围内中、小学均必须严格执行网上预登记招生入学工作制度,不得通过其他渠道进行招生;凡需申请在城区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按照本方案规定时间内在网上进行申请登记;登记成功后,等候学校网上初审。初审通过的,按照系统发出的短信通知按时到校进行现场审核;学校网上审核或现场审核未通过的,由学校把信息汇总后反馈给区教科局作为统筹安排入学的依据。网上和现场均审核通过的学生,由学生家长按学校通知时间和相关要求到校办理报名入学手续,学校登记并注册入学后,学生直接录入该校学籍就读。
另外,小学在城区学校就读的非城区户籍学生,原则上应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对于特殊情况确需申请在城区初中学校就读的小学毕业生,须提供有效租房合同(经现居住地社区或居委会签署意见、注明经办人并加盖公章)以及在西秀区城区务工(或经商)的有效证明进行申请,并按照“统筹原则”安排入学。城区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毕业生按照对口直升原则直接升入本校初中部就读。
2.乡镇小学。按照“划片招生”的原则,适龄儿童凭户口簿和乡镇人民政府发放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按照要求和规定时间到片区学校直接办理报名入学手续。对在乡镇中心区域居住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乡镇人民政府统筹安排入学。
3.乡镇初中。乡镇初中由乡镇人民政府按照“整班移交”或“划片招生”(主要针对轿子山镇、七眼桥镇)的原则分配安排入学,学生持乡镇人民政府发放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按要求到指定学校报名。
(四)入学程序
2023年,西秀区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入学按以下程序进行,即网上登记→学校网上初审→学校现场审核→报名注册。
1.网上登记。学生家长通过电脑端或手机端进入“西秀区义务教育招生报名预登记系统”进行申请登记,按照登记要求上传相关材料。
2.学校网上初审。网上登记启动后,学校招生工作人员对学生家长上传的登记材料进行初审,区教科局对学校初审情况同步开展抽样复核。
3.学校现场审核。学生家长接收到招生报名登记系统发送的现场审核通知信息后,根据信息要求按时到指定学校进行申报材料现场审核(审核完成后,学校及时打印审核通过学生花名册报送区教科局教育科备案,并通知学生按时到校报到注册)。
4.报名注册。学生家长按学校通知的时间、要求办理报名入学手续,学校登记并注册入学后,学生直接录入该校学籍。
(五)网上申请、现场审核及报名安排
1.网络登记入口
网上申请可通过电脑端或手机端进行申请登记,电脑端登录入口网址为:http://xxzsbm.asxxjy.cn/f。
手机登录请搜索并关注“西秀区教育和科技局”微信公众号或扫二维码关注,在“服务查询”功能栏进入“义务教育招生”栏目进行登录。
2.网上登记、现场审核及报名安排
(1)网上登记安排
网上登记时间:2023年6月26日—2023年7月16日。
网上登记需提供(上传)的材料:
符合“人户合一”片区认定原则的适龄儿童少年,须提供《户口簿》《房产证》或其他住房证明(自建房、公房证明、拆迁安置协议等)。
不符合“人户合一”片区认定原则、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统筹安排的适龄儿童少年,提供户口簿、卡式居住证,可补充提供房产证、务工(就业、经商)、房屋租赁合同等其他证明材料;西秀区乡镇户籍的必须提供户口簿、住房证明(房产证、购房合同、居住满半年以上的租房合同,租房合同必须经现居住地社区、居委会、村签字盖章并签署经办人姓名),可选择补充提供务工(就业、经商)等其他证明材料。
申请就读初一年级的小学毕业生,在进行网上预登记时需同时提供小学义务教育证书(即小学毕业证书)。
(2)审核工作
网上审核:自启动网上预登记工作后,城区各中小学应立即安排招生工作人员同步开展网上审核,根据学校当年招生计划,优先审核通过“人户合一”学生后,若学位还有剩余的,可通过“统筹”形式安排部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学校网上审核截止时间:2023年7月20日。对网上审核未通过的学生,学校应第一时间将未通过审核的原因通过系统短信告知家长,并做好解释服务等相关工作;未达到“人户合一”条件的,应在短信中明确告知无须重新修改、重新上报,待后期区教科局统筹安排入学。
现场审核:经学校网上审核通过的“人户合一”适龄儿童少年或其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照学校通知到校开展现场审核。审核时间:2023年7月21日-2023年7月23日,具体时间以各学校手机短信通知为准。
(3)补登记安排
因各种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登记的,可在7月24日至7月28日到区教科局教育科补登记;补登记的适龄儿童少年一律按照“统筹原则”安排入学,逾期未登记的不再安排受理。
(4)统筹安排
根据系统数据,由区教科局对学校网上审核未通过的非“人户合一”学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现场审核未通过的学生、补登记的学生进行统筹安排入学;安排时间:2023年7月27日至2023年8月10日。统筹结束后,由区教科局将统筹安排表反馈给相应中小学,并通过系统发送录取学校、报名时间等信息到家长手机,由家长到区教科局教育科(驼宝山广场西秀区行政中心7栋6楼)领取入学通知书后,按时到校报名注册入学。
(5)报名注册
现场审核通过的学生持学校发放的入学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进行报名注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释放出的学位不再为其保留,作为统筹使用。小学统一报名注册时间:2023年8月16日——18日(具体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初中统一报名注册时间:2023年8月14日——16日(具体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
3.注意事项
(1)网络申请提供材料时,监护人提供必备材料后即可作为入学申请条件,家长自愿选择补充材料,监护人提供的材料图片需清晰可见,凡提供不清晰难以辨识的图片视为无效申请。
(2)网上申请登记时请以监护人手机号(必须为监护人身份证登记注册的手机号;不得使用省外电信手机号注册登记,否则将无法收到验证码信息)注册登记;登录后,根据提示内容认真填报并上传相关材料,申请登记成功后系统会发送现场审核及报名等相关信息至注册手机,监护人收到信息后,须认真阅读并根据具体要求按时到指定学校进行材料现场审核,审核无误并在学校登记注册才确认为被该校录取。
(3)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络登记或网络登记收到通知后并未按时到指定学校配合开展现场审核、报名登记注册等工作的,视为主动放弃该学校入学资格,相应学位不再保留,作为统筹使用。
(4)针对部分不会操作网络申请登记的家长请到申请的学校或者离居住地就近的学校咨询办理,学校设立便民网络登记点帮助家长完成申请登记。西秀区政务服务中心不再设立报名登记点。此外,港、澳、台和外国籍学生未实现网络登记户籍选择,若需在我区申请入学的直接到西秀区教科局教育科咨询办理,按照“统筹原则”安排入学。
(5)网络登记和现场审核报名时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取消报名入学资格,由区教科局通报到相关单位纳入征信管理。
(6)网上申请入学按照“一生一校”、自愿接受统筹原则,凡申请在城区学校就读的学生,不得多头申请,或线上申请的同时在线下联络其他学校就读扰乱招生秩序;若因服务方(学校)和需求方(学生家长)不遵守招生政策规定、造成各种收退费矛盾和后期无法统筹安排入学的,责任自负。
5.工作要求
(二)加强信息公开。各学校经审核备案的招生方案须于7月8日前通过学校网站、媒体、张贴公告等方式,向社会公布学校招生信息,内容应包括招生对象、招生服务区域、招生计划、报名时间及要求、入学程序等,公告张贴时间不得少于一周。同时要设立报名咨询电话,便民网络登记点,接受家长咨询。
(三)严格控制班额。根据省教育厅关于严格控制和化解大班额的有关工作要求,按照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标准,严格控制班额进行招生,小学一年级控制在45人以内、初中控制在50人以内。各中小学要结合实际制定招生计划,于2023年7月3日前将《西秀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23年新生入学招生计划备案表》报到区教科局教育科。招生计划一旦确定,须严格按照招生计划,不得突破计划进行招生。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招生过程中,在优先满足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就读的前提下,应积极接纳户籍制度改革后经公安部门认定的转移人口子女入学。要统筹做好学校大班额化解工作,确保2023年秋季学期开学后起始年级无大班额。
(四)规范招生行为。各中小学要严格按照区教科局和乡镇办划定的招生服务片区进行招生,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严格控制学生择校。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要求,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对学校中高考情况进行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绩数据;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各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是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按照本《方案》的有关要求,规范招生行为,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同时,各学校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开展报名入学登记工作,严禁擅自提前或推后,从而干扰正常的招生报名秩序。城区各学校须在招生报名工作结束后5天内,将学校报名情况(附件4和附件5)交区教科局教育科,学籍申报时须提供学生入学时的审查材料(如户口簿、房产证、居住证等复印件),否则不予办理。
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行为。我区辖区范围内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由区教科局统一管理,民办学校在招生、录取工作上必须做到与公办学校完全同步。从2023年秋季学期起,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计划招生,严格按照《西秀区教育和科技局关于下达2023年西秀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文件执行,不得超计划招生;同时,必须严格执行办学规模只减不增的要求,不得突破现有规模接收非起始年级学生转入就读。根据省教育厅、市教育局招生政策要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跨县区开展招生宣传工作;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进入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公办幼儿园开展招生宣传工作,若出现违规招生行为、扰乱招生秩序将从快、从严、从重进行处罚。
(五)强化幼小协同。区属各小学、幼儿园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印发《关于大力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的指导意见》,各小学要强化与服务片区内各幼儿园的协同育人。要以尊重教育工作规律和儿童成长规律为根本,坚决杜绝普通小学通过笔试、面试等行为来选拔生源的极端错误行为。
(六)重视特殊群体。一是对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和以居住证为主的“三为主”招生原则,既要保障入学又要简化手续,还要把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与片区内学生入学待遇等同,杜绝向其乱收费和进行不平等编班等现象发生。二是重视关心残疾儿童少年、流浪儿童少年、留守儿童等困难群体入学;各学校对居住在片区内的义务教育阶段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要创造条件接受其随班就读,做到“零拒绝”;对于其他残疾儿童少年,安顺市西秀区特殊教育学校要做好相应接收入学工作,确保本地户籍残疾适龄儿童少年100%入学;丧失学习能力的适龄儿童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延缓或免予入学手续;对于留守儿童就读寄宿制学校的要优先保障其取得寄宿,对困境儿童要全面落实教育资助,确保不因贫辍学;对流浪儿童少年返回户籍所在地入学的,当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须无条件安排入学。三是对于区级以上人民政府通过绿色通道引进的各类人才子女,以及因重大项目建设迁入的部分高级管理人员、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子女的入学问题,相关人员子女入学在有关单位出具就学函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后,由区教科局协调解决,学校应积极配合做好接收工作;解放军、武警、公安部队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入学,按照《安顺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台籍学生、华侨子女、全国劳动模范子女身份证明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安排。
(七)规范收费行为。各学校要严格执行义务教育相关收费政策和标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向学生收取学杂费、书本费和住宿费等费用,城区学校严格执行省、市规定的收费项目按标准收取,其中的服务性收费和代办费应遵循“据实收取,多退少补”的非营利性原则。
(八)加强政策宣传。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涉及广大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是一项重大民生工程。各中小学要通过学校网站、宣传栏、家长微信群、QQ群等媒体推送本方案,让家长知晓政策、学习网上预登记的流程和方法;要切实做好招生政策宣传,并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贵州省义务教育条例》,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招生环境,确保招生工作顺利实施。
(九)严肃招生纪律。各学校要坚持阳光招生、廉洁招生,严禁违反招生原则、报名时间、片区认定、报名办法等招生工作要求,做到公开透明、阳光招生。强化跟踪问效和执纪问责,凡违反招生工作纪律、扰乱招生秩序、增加学校招生压力的,将对有关人员进行问责。结合当前全市作风革命运动、教育系统“转变师德师风和提升教学能力”两个专项行动的开展,2023年重点整治公、民办初中学校进入小学开展招生宣传、组织考试跨片选拔生源和组织考试分班等违规违纪行为,整治公办学校、公办幼儿园违规参与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行为(包含但不限于:向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提供学生测试成绩及其他相关信息、组织民办学校到校内开展招生宣传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将从严从重从快进行查处,并作为“两个专项行动”负面典型在全区范围内进行曝光。各学校务必提高政治站位,必须把教科局公布的义务教育招生监督举报电话通过有效途径向全校师生和社会公布。同时区教科局还将建立招生监察工作机制,成立由区教科局分管领导任组长,教育科、督导办、监察内审科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招生工作作风监督工作组,并派出相关人员对学校招生纪律执行情况开展明察暗访,对不按要求招生、扰乱正常招生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将按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西秀区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监督举报电话:0851—33344554,33835559(区教科局教育科);0851—33326413(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0851—33349724(区教科局监察内审科)。
>>>点击查看附件
1.西秀区2023年城区中小学招生服务片区划分方案
2.西秀区2023年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报名办法
3.西秀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23年新生入学招生计划备案表
4.西秀区2023年义务教育中小学新生报名登记表
5.西秀区2023年义务教育中小学新生入学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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