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收悉!2022年贵州安顺平坝区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方案正式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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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儿升学# 导语】2022年贵州安顺平坝区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方案正式出台,为了方便大家的查阅,下面©文档大全网为您详细介绍一下本次中小学招生入学的具体事宜,希望大家及时关注,如有相关疑问,请关注©文档大全网少儿升学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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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落实我区教育高质量发展有关要求,落实好全省普通高中改革暨教育质量提高工作会精神,根据《安顺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顺市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方案>的通知》(安市教办〔2022〕23号)文件要求,切实保障全区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含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顺利完成我区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任务,特制订本方案。

1.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规范教育秩序、营造良好教育生态,进一步巩固深化教育改革成果,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以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为战略重点,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努力为每个适龄儿童少年提供优质、公平的教育条件和受教育机会。

2.组织保障


  根据教育行政部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建立科学有序、运转高效、公正透明的工作机制,特成立平坝区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具体领导小组名单点击查看)

  区教科局教育股、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城区教育办公室及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各中小学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教育和科技局教育股,周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马xx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统筹监督等工作。

3.规范义务教育招生


  (一)落实免试就近入学。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原则上都要按照公布的招生片区或范围进行登记入学,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严格均衡分班,不得通过考试、面试、面谈、测试、推优或擅自附加其他任何条件招生。中小学既要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制度,又要做好“小升初”整班移交。

  (二)科学确定招生划片。各乡镇(街道)指导各中小学切实分析服务半径内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及学校分布、户籍及外来常住人口适龄儿童数情况等多种因素,科学划定学区范围。学校的招生服务划片由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指导乡镇中心学校、城区学校共同划定,将划定范围写入各乡镇(街道)招生入学工作方案,报区教科局备案。小学阶段招生由各学校根据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的招生方案,自行认定招生对象,在统一规定的时间内组织开展招生工作;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实行对口直升招生;初中招生由各初中学校按整班移交在统一规定的时间内组织开展招生工作。随着城镇化建设步伐的加快,为满足更多流动人口子女入学需求,2022年秋季七年级新生入学,黎阳学校、红湖中学可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开展区内限额(各60人)自主招生。

  (三)加强安平、鼓楼街道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城区教育办公室要对接鼓楼街道办事处和安平街道办事处,制定详细的服务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就近、划片、免试入学招生入学实施方案,明确服务范围内各类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程序、招生批次和时间。在平坝一小、逸夫小学、实验小学学位紧张的情况下,城垣小学、大硐小学要积极配合做好主城区招生入学工作。平坝二中、平坝三中在保障鼓楼街道和安平街道户籍适龄学生及辖区内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全部入学的前提下,可在区内适当实行自主招生,招生名额各120人。逸夫小学鼓楼街道户籍学生到平坝二中报名入学,安平街道及其他乡镇户籍的毕业生整班移交到平坝三中。

  (四)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工作原则上满足当地适龄儿童少年就学需求,对当地适龄学生进行招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实施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应当在审批机关管辖的区域内招生,纳入审批机关所在地统一管理”及《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安顺市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专项工作的通知》(安市教督〔2022〕4号)“确保全市民办义务教育在校生占比控制在5%以内”的要求,今年我区羊昌乡引阳小学招生工作纳入羊昌乡中心小学统筹,在辖区内招生,严禁对外县区招生,在富余学位情况下可适当向平坝区内适龄儿童招生,招生人数不得超过今年六年级毕业人数。

  (五)严格控制班额。 各中小学在招生过程中,在优先满足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就读的前提下,应积极接纳户籍制度改革后经公安部门认定的转移人口(含易地扶贫搬迁搬迁安置点人员)子女入学。各乡镇中心小学、城区教育办公室要统筹做好本辖区内小学的招生工作,稳定乡村学校生源,防止产生新的城镇大班额大校额问题。义务教育起始年级班额不得超过55人(含55人),力争小学一年级不超过45人,七年级不超过50人。

  (六)分批次入学。义务教育阶段各中小学要优先安排户籍划片服务区内的学生;其次安排政策内学生(如:军人子女、烈士子女、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及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子女、易地扶贫搬迁户子女)入学;再次接收购房户子女和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

  (七)加强控辍保学工作。 各中小学要按“双线”责任制、“七长”负责制,建立联控联保机制,层层落实工作责任,摸清适龄儿童底数,精准做好控辍保学工作。按照“一个都不能少”的要求,科学应用《劝返复学工作指南二十条》等措施,切实做好未到校学生的家访劝返和经劝返后到校学生的稳定就读工作。既要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制度,又要做好农村学校“小升初”整班移交,还要高度关注、认真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违规办学行为。对于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缓学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户籍地就近学校申请,经区教科局或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后方可缓学,不得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4.保障特殊群体入学


  (一)重视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照《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顺市平坝区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平府办发〔2017〕127号)文件执行,优先接收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返乡人员子女在公办学校入学,严禁学校向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收取借读费、择校费、赞助费等费用,也不得在办理转学手续时收取任何费用;严禁歧视、区别对待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严禁要求随迁子女家长提供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医保缴收证明、户籍地无人监护证明。切实简化入学流程,保障每个适龄儿童少年具有相对就近的学位入学,若辖区内学校学位不足,家长要服从调剂,由区教科局和乡镇中心校、城区教育办统筹调剂到相对就近学校入学。

  (二)关心特殊困难群体入学。 义务教育阶段各中小学要高度重视残疾儿童少年、流浪儿童少年、留守儿童少年、困境儿童少年等特殊困难群体入学。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相关要求,各中小学要积极创造条件接纳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在本地学校随班就读。对于因残确实需要到区特校就读的,乡镇中心校、城区教育办与区特校联系共同落实学生入学;对于重度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根据《安顺市平坝区教育和科技局关于印发〈平坝区特殊儿童少年“送教上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平教通字〔2022〕60号)文件做好送教上门工作,确保户籍地残疾适龄儿童少年100%入学;对于丧失学习能力的适龄儿童少年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延缓或免予入学手续。流浪儿童少年返回户籍所在地的,当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须无条件安排其入学;对居家无人看管照顾的留守儿童少年、困境儿童少年要结合个人意愿和村(居)委会的意见优先安排到辖区内寄宿制学校就读。

  (三)做好优待入学工作。军人子女入学按照《关于印发〈安顺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政联〔2020〕1号)执行;对华侨子女和因区域内招商引资、大工程项目建设迁入的部分高级管理人员、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子女入学问题,在有关单位出具就学函,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后,按照属地原则,由区教科局协调乡镇中心校、城区教育办统筹安排,学校要积极接收;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等,由相应的户籍或居住地就近学校做好入学安排。

5.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 各中小学要根据本方案,在各乡镇(街道)指导下,做好调研及政策制定工作,结合实际认真制定招生方案或招生细则,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招生服务区域和入学程序,并通过学校网站、媒体、张贴公告等方式向社会进行公布,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二)做好学籍管理。 各中小学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生学籍管理。要充分运用学籍管理系统,及时掌握招生、转学、辍学及疑似辍学等情况,及时清查当年毕业池学籍,为减少学生无序流动、全面实行就近入学、加强控辍保学提供技术支撑。要严格执行“籍随人走、人籍一致、人班一致、及时标注”的原则,不准挂学籍,禁止为违规招生和违规转学的学生办理学籍,严禁学校先接收学生试读后转学籍的行为,对于转入、转出学生的学校,学籍审核应当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强化督查力度。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要将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日常督导范围,适时对各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督导。严肃招生工作纪律,落实教育部“十个严禁”纪律要求,确保招生工作规范实施,做到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秩序良好。

  (四)加大舆论正面引导。各中小学要加强释疑解惑引导,广泛开展招生政策宣传,充分利用板报、宣传栏、网络、报刊等多形式、多渠道、广泛、深入地开展招生宣传工作。依托互联网平台宣传招生信息,进一步拓宽招生宣传渠道。充分利用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校网等平台建设“招生宣传”专栏,为学生和家长提供便利的招生咨询渠道,有效提高宣传工作效率及工作质量。对政策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一些风险,要提前认真研判,研究制定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化解风险隐患,确保招生工作平稳进行。

  (五)认真制定方案。各中小学要统筹做好义务教育公办和民办学校、户籍学龄人口和随迁子女、残疾儿童招生入学工作,整体谋划辖区内中小学招生入学办法,制定招生入学工作方案,于6月24 日前报区教科局备案。

  本方案解释权归平坝区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

  招生咨询、监督服务电话:

  平坝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联系人:谭x;电话:0851-34222825

  平坝区教育和科技局教育股:

  联系人:马xx;电话:0851-34221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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