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因
(1)西欧的法律状况同商品经济发展及社会生活极不适应。
(2)作为资本主义社会以前调整商品生产者关系的最完备的法律,罗马法可以满足这些国家一般财产和契约关系发展变化的需要。
2.过程
(1)注释法学派与罗马法的复兴
1135年,意大利北部,《查士丁尼学说汇纂》原稿的发现揭开了序幕。意大利波伦亚大学最先开始了研究,他们采用注释的研究方法(“注释法学派”),使对《国法大全》的研究成为一门科学,帮助人们了解和熟悉了罗马法,为运用罗马法奠定了基础。
(2)评论法学派与罗马法研究、适用的新发展。
评论法学派的形成于14世纪的意大利。该学派的宗旨是致力于罗马法与中世纪西欧社会司法实践的结合,以改造落后的封建地方习惯法,使罗马法的研究和适用有了新的发展。罗马法在意大利复兴,在西欧各主要国家扩展。
3.罗马法复兴的意义
(1)罗马法的运用使商品经济的发展、市民等级的力量加强、王权的加强和扩张(有利于民族统一国家的形成)。
(2)法学得到发展、世俗法学家阶层形成、教会僧侣掌握法律知识情况改变。
(3)为近代自然法学说提供了思想渊源,如私法平等。
2016年司法考试外国法制史知识:罗马法复兴.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