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仿真试卷及答案二]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不定项选择题:票据行为

副标题: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不定项选择题:票据行为

时间:2024-11-03 10:47:01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会计职称考试# 导语】只有坚定坚持最初的梦想走下去,再苦再累再难,坚定不移,才有可能走向成功。©文档大全网整理“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不定项选择题:票据行为”供考生参考。更多会计职称考试模拟试题请访问©文档大全网会计职称考试频道。

  【不定项选择题】

  2018年9月4日,甲公司为支付货款向乙公司开出一张票面金额为50万元、出票后3个月付款的银行承兑汇票,承兑银行是A银行。后来,乙公司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丙公司,B公司在汇票上签章作了保证,但是未记载被保证人名称。丙公司为支付材料价款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丁公司,同时在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丁公司将票据背书转让给戊公司,但是未记载背书日期。戊公司按期向A银行提示付款时,已经承兑的A银行以甲公司账户资金不足为由予以拒绝。戊公司拟行使追索权实现自己的票据权利。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在该银行承兑汇票上,非基本当事人是()。

  A.出票人甲公司

  B.收款人乙公司

  C.背书人丙公司

  D.保证人B公司

  2.汇票上未记载被保证人名称,被保证人是()。

  A.甲公司

  B.乙公司

  C.A银行

  D.丙公司

  3.戊公司有权向()追索。

  A.甲公司

  B.A银行

  C.丙公司

  D.丁公司

  4.丁公司未记载背书日期,则视为()。

  A.背书无效

  B.背书效力待定

  C.出票日背书

  D.到期日前背书

  【所属章节】

  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答案及解析】

  1.【答案】C,D

  【解析】(1)选项AB:属于商业汇票基本当事人。(2)选项CD:属于商业汇票非基本当事人。

  2.【答案】C

  【解析】保证人在票据或者粘单上未记载“被保证人名称”的,已承兑的票据,承兑人为被保证人。未承兑的票据,出票人为被保证人。本题中,票据已经承兑,故被保证人为A银行。

  3.【答案】A,B,D

  【解析】背书人在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4.【答案】D

  【解析】背书未记载日期的,视为在票据到期日前背书。

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不定项选择题:票据行为.doc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7zXu.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