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四川乐山市新建小学新生招生公告(5月10日-16日网上信息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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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儿升学# 导语】2023年四川乐山市新建小学新生招生公告已公布,为了方便各位家长的查阅,下面®文档大全网为您详细介绍一下本次小学新生招生的具体事宜,欢迎大家及时关注,如有相关疑问,请关注®文档大全网少儿升学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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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乐中教发〔2023〕22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3年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范围

  乐山市中区人民西路社区、青果山社区、文昌宫社区、石雁儿社区、竹公溪社区、共和社区(1、3组)。

  二、招生对象

  户籍在新建小学招生范围内,且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含2017年8月31日),未注册全国义务教育学籍,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儿童。

  三、户籍要求

  1.新生入学实行适龄儿童户籍与父母(含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户籍一致的原则,即适龄儿童与父亲或母亲为同一户口簿,还需视户主情况和实际居住地情况分类分批录取。适龄儿童户籍迁入市中区城区,但户籍不随父母而随他人的,原则上回父母户籍所在地就读。

  2.适龄儿童户籍迁入市中区城区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31日(含3月31日)。

  四、信息采集

  1.符合市中区城区招生对象要求,需要在市中区城区公办或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都必须在“乐山市市中区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网上信息采集。

  2.网上信息采集时间为5月10日上午9点至5月16日下午6点。未按时在网上进行信息采集的市中区城区户籍适龄儿童,由城区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学校学位余缺情况,统筹安排就读。

  3.出生日期在2015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的市中区城区户籍适龄儿童,直接在网上进行信息采集。所有进城务工人员等随迁子女直接在网上进行信息采集。

  4.年满8周岁(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含2015年8月31日)尚未入学的市中区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须持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于5月11日至5月12日工作时间到城区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兑阳湾街31号)进行资格审核和现场信息采集。

  五、录取方法

  市中区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就读城区公办小学,按照适龄儿童户籍与父母户籍一致、适龄儿童户籍与适龄儿童居住地一致“两个一致”的原则,先安排与父母户籍地一致、且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入学,再统筹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入学。具体录取顺序如下:

  第一类:适龄儿童的户籍在市中区城区,适龄儿童与父亲或母亲在同一户口簿,户主是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下同)、曾祖父母,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父母实名所属房产产权地址一致。

  第二类:适龄儿童的户籍在市中区城区,适龄儿童与父亲或母亲在同一户口簿,户主是适龄儿童的直系亲属、曾祖父母,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祖父母、外祖父母、曾祖父母实名所属房产产权地址一致。

  第三类:适龄儿童的户籍在市中区城区,适龄儿童与父亲或母亲在同一户口簿,户主是适龄儿童的直系亲属、曾祖父母,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曾祖父母实名所属房产产权地址不一致,或父母在市中区城区没有房产。

  第四类:适龄儿童的户籍在市中区城区,适龄儿童与父亲或母亲在同一户口簿,但户主不是适龄儿童的直系亲属、曾祖父母。

  第一类适龄儿童人数未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直接全部录取,若第一类适龄儿童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按照“相对就近、多校划片”的原则,采用引导分流或电脑随机录取,对未被该校录取的适龄儿童,由城区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安排到邻近的学校就读。以此类推,直到完成以上四类适龄儿童的录取。

  几类特殊房产的类别界定如下:

  (1)没有房产证的自建房:房产产权证明使用土地划拨单、社区和街道出具的证明等代替,视为第一类。

  (2)共有房产:若适龄儿童的父母在市中区城区其他地方无房(需提供乐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房产查询结果”),则视为第一类;若适龄儿童的父母在市中区城区其他地方有房,则视为第二类。

  (3)房产产权是适龄儿童:适龄儿童拥有100%全产权,视为第一类;适龄儿童只拥有部分产权,按共有房产进行界定。

  上述几类特殊房产,除了房产要求外,还需要满足“适龄儿童的户籍在市中区城区,适龄儿童与父亲或母亲在同一户口簿,户主是适龄儿童的直系亲属、曾祖父母”的户籍要求。

  六、招生日程

  1.3月16日,发布招生公告。

  2.5月10日上午9:00至5月16日下午6:00,网上信息采集。

  3.5月20日至5月21日,户籍查验。20、21日的查验户籍的时间:每天9点至12点、14点至16点。

  4.6月27日张榜公示拟录取新生名单。

  5.6月30日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

  凡符合我校招生条件的儿童,请家长于2023年5月10日上午9:00至5月16日下午6:00在“乐山市市中区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网上信息采集,并于2023年5月20日、21日持信息采集编号、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和相应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共有房产需提供乐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房产查询结果”)到我校查验。(备注:户口本复印件需复印首页、父母及孩子那一页,印在同一张A4纸上,户主不是父母的适龄儿童,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关系证明,如出生证、预防接种证等)。

  具体招生政策,可关注“嘉州教育”微信公众号、查询相关信息。

  乐山市市中区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咨询电话:0833—2134316

  乐山市新建小学招生咨询电话:0833—2178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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