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起信息采集!2023年四川乐山市通江小学秋季新生一年级招生日程安排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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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儿升学# 导语】2023年四川乐山市通江小学秋季新生一年级招生日程安排公布,为了方便各位家长的查阅,下面®文档大全网为您详细介绍一下本次小学新生招生工作的具体事宜,欢迎大家及时关注,如有相关疑问,请关注®文档大全网少儿升学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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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乐中教发〔2023〕22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3年秋季一年级招生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范围

  岷河社区、王河社区、敖坝社区、檀木嘴社区、通江社区(不含徐家扁小学招生范围:银湾街以北,通悦路以东至岷江为界的三角形区域,包括来福仕、若水苑、置地新府等三个小区)。

  二、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划片、免试、就近的原则。

  3.坚持户籍与户籍、户籍与居住地“两个一致”优先的原则。

  三、招生对象

  户籍在乐山市通江小学招生范围内,且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含2017年8月31日),未注册全国义务教育学籍,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儿童。

  四、户籍要求

  1.新生入学实行适龄儿童户籍与父母(含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户籍一致的原则,即适龄儿童与父亲或母亲为同一户口簿,还需视户主情况和实际居住地情况分类分批录取。适龄儿童户籍迁入市中区城区,但户籍不随父母而随他人的,原则上回父母户籍所在地就读。

  2.适龄儿童户籍迁入通江小学招生地段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31日(含3月31日)。2023年4月1日及以后,因父母工作变动、住址迁移等原因,户籍迁入通江小学招生地段的适龄儿童,由城区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学校学位余缺情况,统筹安排就读。

  五、信息采集

  1、城区义务教育新生入学实行信息采集制度,需要在通江小学就读的适龄儿童,都必须在“乐山市市中区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上进行网上信息采集。

  2、网上信息采集时间为5月10日上午9点至5月16日下午6点。未按时在网上进行信息采集的市中区城区户籍适龄儿童,由城区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学校学位余缺情况,统筹安排就读。

  3、出生日期在2015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的市中区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直接在网上进行信息采集。

  4、年满8周岁(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含2015年8月31日)尚未入学的市中区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须持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在5月11日至5月12日工作时间到城区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兑阳湾街31号)进行资格审核和现场信息采集。

  5、完成信息采集后,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入学手续,都必须通过“四川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服务管理系统”进行线上办理,具体要求以上级通知为准。

  六、招生计划

  我校今年的招生计划,由城区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信息采集情况、学校办学规模等研究决定后另文下发。

  七、招生日程

  请家长朋友们根据招生日程,按以下程序做好相应工作。

  1、3月16日,城区公办小学发布招生公告。

  2、5月10日至5月16日,网上信息采集。(新生录取按照户籍进行,与信息采集的先后顺序无关,建议家长尽量错峰进行)

  3、5月20日至5月21日户籍查验。(上午9:00—12:00;下午1:30——4:30),请父或母(法定监护人)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信息采集编号(如户主不是孩子父或母的,请带上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出生医学证明上要有孩子和父母的姓名),到学校(岷河北街500号主校区)查验户籍。

  4、5月24日,城区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适龄儿童入学资格审核。

  5、6月27日前,城区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录取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6、6月27日,张榜公示拟录取小学新生名单。

  7、6月30日9:00——16:00,发放小学新生录取通知书。家长凭信息采集编号到学校(岷河北街500号主校区)领取新生录取通知书。(过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提醒:家长到校查验户籍和领取录取通知书时,不带孩子。

  八、录取办法

  户籍在通江小学招生地段内的适龄儿童,按照适龄儿童户籍与父母(含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户籍一致、适龄儿童户籍与适龄儿童居住地一致“两个一致”的原则,先安排与父母户籍地一致、且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入学,再统筹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入学。具体录取顺序如下:

  第一类:适龄儿童的户籍在通江小学招生地段,适龄儿童与父亲或母亲在同一户口簿,户主是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下同)、曾祖父母,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父母实名所属房产产权地址一致。

  第二类:适龄儿童的户籍在通江小学招生地段,适龄儿童与父亲或母亲在同一户口簿,户主是适龄儿童的直系亲属、曾祖父母,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祖父母、外祖父母、曾祖父母实名所属房产产权地址一致。

  第三类:适龄儿童的户籍在通江小学招生地段,适龄儿童与父亲或母亲在同一户口簿,户主是适龄儿童的直系亲属、曾祖父母,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曾祖父母实名所属房产产权地址不一致,或父母在市中区城区没有房产。

  第四类:适龄儿童的户籍在通江小学招生地段,适龄儿童与父亲或母亲在同一户口簿,但户主不是适龄儿童的直系亲属、曾祖父母。

  第一类适龄儿童人数未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直接全部录取,若第一类适龄儿童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按照“相对就近、多校划片”的原则,采用引导分流或电脑随机录取,对未被我校录取的适龄儿童,由城区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安排到邻近的学校就读。以此类推,直到完成以上四类适龄儿童的录取。

  几类特殊房产的类别界定如下:

  (1)没有房产证的自建房:房产产权证明使用土地划拨单、社区和街道出具的证明等代替,视为第一类。

  (2)共有房产:若适龄儿童的父母在市中区城区其他地方无房(需提供乐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房产查询结果”),则视为第一类;若适龄儿童的父母在市中区城区其他地方有房,则视为第二类。

  (3)房产产权是适龄儿童:适龄儿童拥有100%全产权,视为第一类;适龄儿童只拥有部分产权,按共有房产进行界定。

  上述几类特殊房产,除了房产要求外,还需要满足“适龄儿童的户籍在通江小学招生地段,适龄儿童与父亲或母亲在同一户口簿,户主是适龄儿童的直系亲属、曾祖父母”的户籍要求。

  港澳台同胞子女、华侨子女、进藏干部职工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子女、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乐山市高层次人才子女、直接参与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一线医务工作者和我市支援湖北医疗队全体人员子女等,在市中区城区接受义务教育,按照相关政策和规定执行。

  市中区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咨询电话:0833--2134316(城区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中区教育教育股)

  通江小学招生咨询电话:0833-2600033

  举报电话:0833--2430315(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督组综合科)

  0833--2138053(市中区教育局内部审计股)

  温馨提示:招生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请家长朋友们通过正规途径了解相关政策,不要轻信他人,以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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