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收悉!2023年四川乐山市柏杨小学秋季新生招生日程安排和录取办法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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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儿升学# 导语】2023年四川乐山市柏杨小学秋季新生招生日程安排和录取办法公布,为了方便大家的查阅,下面®文档大全网为您详细介绍一下本次小学秋季新生招生工作的具体事宜,家长如有相关疑问,请关注®文档大全网少儿升学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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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家长,现将我校2023年秋季招生入学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招生地段

  乐山市中心城区柏杨社区、茶坊社区(不含“从天星路南端市委起,沿朝霞路至凤凰桥折向北,沿凤凰路南段至华联折向东,沿柏杨中路至银丰商务大厦折向南,沿天星路至市委止”这一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对象

  户籍在乐山市柏杨小学招生范围内,且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含2017年8月31日),未注册全国义务教育学籍,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儿童。

  三、户籍要求

  1.城区公办学校义务教育新生入学实行适龄儿童户籍与父母(含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户籍一致的原则,即适龄儿童与父亲或母亲为同一户口簿,其中城区公办小学还需视户主情况和实际居住地情况分类分批录取。适龄儿童户籍迁入市中区城区,但户籍不随父母而随他人的,原则上回父母户籍所在地就读。

  2.适龄儿童户籍迁入市中区城区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31日(含3月31日)。2023年4月1日及以后,因父母工作变动、住址迁移等原因,户籍迁入市中区城区的适龄儿童,由城区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学校学位余缺情况,统筹安排就读。

  四、信息采集

  1.符合市中区城区招生对象要求,需要在市中区城区公办或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都必须在“乐山市市中区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嘉州教育主页)进行网上信息采集。

  2.网上信息采集时间为5月10日上午9点至5月16日下午6点。未按时在网上进行信息采集的市中区城区户籍适龄儿童,由城区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学校学位余缺情况,统筹安排就读。

  3.出生日期在2015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的适龄儿童,直接在网上进行信息采集。年满8周岁(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含2015年8月31日)尚未入学的适龄儿童,须持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于5月11日至5月12日工作时间到城区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兑阳湾街31号三楼教育股)进行资格审核和现场信息采集。

  4.完成信息采集后,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入学手续,都必须通过“四川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服务管理系统”进行线上办理,具体要求另文下发。

  五、招生日程

  3月16日:学校发布招生公告。

  5月10日至5月16日:家长网上信息采集。

  5月20日至5月21日:适龄儿童的父母(法定监护人)持学位申请查验所需资料(乐山市柏杨小学新生信息采集表、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不动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及其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学校进行户籍查验。

  5月24日:城区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入学资格审核。

  6月27日:学校张榜公示拟录取小学新生名单。

  6月30日:家长到校领取乐山市柏杨小学2023年秋季新生录取通知书。

  六、录取办法

  市中区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就读城区公办小学,按照适龄儿童户籍与父母户籍一致、适龄儿童户籍与适龄儿童居住地一致“两个一致”的原则,先安排与父母户籍地一致、且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入学,再统筹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入学。具体录取顺序如下:

  第一类:适龄儿童的户籍在市中区城区,适龄儿童与父亲或母亲在同一户口簿,户主是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下同)、曾祖父母,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父母实名所属房产产权地址一致。

  第二类:适龄儿童的户籍在市中区城区,适龄儿童与父亲或母亲在同一户口簿,户主是适龄儿童的直系亲属、曾祖父母,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祖父母、外祖父母、曾祖父母实名所属房产产权地址一致。

  第三类:适龄儿童的户籍在市中区城区,适龄儿童与父亲或母亲在同一户口簿,户主是适龄儿童的直系亲属、曾祖父母,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曾祖父母实名所属房产产权地址不一致,或父母在市中区城区没有房产。

  第四类:适龄儿童的户籍在市中区城区,适龄儿童与父亲或母亲在同一户口簿,但户主不是适龄儿童的直系亲属、曾祖父母。

  第一类适龄儿童人数未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直接全部录取,若第一类适龄儿童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按照“相对就近、多校划片”的原则,采用引导分流或电脑随机录取,对未被该校录取的适龄儿童,由城区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安排到邻近的学校就读。以此类推,直到完成以上四类适龄儿童的录取。

  几类特殊房产的类别界定如下:

  没有房产证的自建房:房产产权证明使用土地划拨单、社区和街道出具的证明等代替,视为第一类。

  共有房产:若适龄儿童的父母在市中区城区其他地方无房(需提供乐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房产查询结果”),则视为第一类;若适龄儿童的父母在市中区城区其他地方有房,则视为第二类。

  房产产权是学龄儿童:适龄儿童拥有100%全产权,视为第一类;适龄儿童只拥有部分产权,按共有房产进行界定。

  上述几类特殊房产,除了房产要求外,还需要满足“适龄儿童的户籍在市中区城区,适龄儿童与父亲或母亲在同一户口簿,户主是适龄儿童的直系亲属、曾祖父母”的户籍要求。

  详见乐山教育微信公众号、嘉州教育微信公众号2023年城区中小学招生政策解读。

  嘉州教育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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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馨提示:请关注乐山市柏杨小学微信公众号,及时了解学校招生信息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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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乐山市市中区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咨询电话:0833—2134316(城区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中区教育教育股)0833—2132674(区教育局办公室)

  乐山市柏杨小学招生咨询电话:0833-2488460

  请扫下方二维码下载《乐山市柏杨小学新生信息采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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