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安徽安庆市迎江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7月24日-25日幼升小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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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儿升学# 导语】幼升小不过是未来进入优质中学的跳板,家长、学生的真实目的是紧紧瞄准高考的。因此幼升小既要看小学,更多的是还要看可能进入的初中、高中学校,这样就使得幼升小择校、升学变得更迷乱而复杂了。在这种形势下,家长要及时关注各种升学资讯,今天®文档大全网为各位分享了2022年安徽安庆市迎江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欢迎大家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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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行为,维护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22〕7号)及《安庆市教育体育局关于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宜教体发〔2022〕1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迎江区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1.招生原则


  1.坚持免试就近原则。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定,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招收特长生,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根据“零择校”政策,市区公办学校凡已用于学区生源资格认定的住房在小学阶段6年、初中阶段3年内,不再作为其他家庭新生入学资格认定的条件。对申请学区学校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产权证的发证时间须在当年6月30日前。

  2.坚持阳光招生原则。坚持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信息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各校要科学设计招生工作流程,加强对招生工作的全程监管,严格审核新生入学条件,把好新生入籍关,加大处罚力度,严禁违规招生行为。

  3.坚持均衡分班原则。起始年级全面落实均衡分班要求,不得通过考试分班,不得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和非重点班;非起始年级不得以升学为目的重新组建加强班、尖子班、升学班等。

  4.坚持“两个一致”原则。即: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址一致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一致。符合“两个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到居住地所在学区学校报名入学。不符合“两个一致”原则的,按《安庆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实际常住地认定暂行办法》(附件6)确定学区学校入学。

  5.坚持“两个为主”原则。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依法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机会公平,实现入学工作科学、有序、规范。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三个一样”(一样就读,一样升学,一样免费)的要求,和城区学生同等对待。

2.招生办法


  2022年安庆市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继续试行“线下报名预审、网上登记校验”招生流程。具体流程及操作如下:

  (一)工作流程

  1.线下预审。市区义务教育学校报名时间:初中为7月23日—25日,小学为7月24日—25日。农村学校招生工作仍按以往规定组织落实。

  凡自愿到民办学校入学的,每生限报一所民办学校。民办学校报名时间为7月23日,若报名数超招生计划数时则于7月24日上午进行电脑派位,现场公布并上报录取名单;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要于7月24日下午及7月25日回到学区所在公办学校报名。

  区属中小学于7月21日前,在本校学区范围内张贴公告,公布本校招生学区范围。

  7月27日—8月2日,公办初中审核材料,上报并公示初审通过新生名单及需统筹调剂人员名单。市教体局组织对安庆十四中、人民路小学、双莲寺小学等重点督导校通过数据资源局比对核查房产、户籍信息。

  2.统筹调剂。学区公办学校在学位有空余的情况下不得拒绝《安庆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实际常住地认定暂行办法》中界定的统筹调剂学生入学申请,要依序依规接收其就读。若没有空余学位,学校应及时将此类学生信息上报区教体局,由区教体局负责对未被学区小学录取但符合调剂政策的新生进行统筹调剂安排。8月3日—5日,市教体局对未被学区初中学校录取的新生按照就近就便原则进行统筹调剂。

  3.学校录取。8月3日—5日,区属公办小学在网站及校园内公布第一批录取结果并公示三天。8月6日,公办小学返还第一批录取学生入学报名材料原件。

  8月7日—9日,市区公办初中在网站及校园内公布录取结果并公示三天,8月10日,公办初中返还学生入学报名材料原件。

  8月10日—12日,区属公办小学在网站及校园内公布第二批录取结果并公示三天。8月13日,返还第二批录取学生入学报名材料原件。

  4.网上登记。区属中小学在返还学生入学报名材料原件时,要通知并指导家长分别于8月7日—15日(小学)、8月10日—13日(初中)登录“安徽省中小学入学登记服务系统(ahrx.ahjygl.gov.cn)”进行入学信息登记。新生家长填报网上信息,要以现场预审信息为准,真实填报并按要求上传材料。如若信息不真实,将直接影响学生学籍注册。各校同步开展网上校验信息并审核通过。8月14日,区属公办小学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8月15日,市教体局统一组织城区初中学校集中办理学籍审批手续。8月18日—20日,市区公办初中集中发放入学通知书到小学毕业生所在学校。

  (二)小学新生招生

  1.年龄要求。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学校原则上不接受未到法定入学年龄的儿童入学,若学位有空余,按出生日期排序适当放宽入学年龄,并要在校内将此类学生名单公示一周,但不得接收2016年12月31日后出生的儿童。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确需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入学书面申请。

  2.报名要求。适龄儿童家长携带其子女,持报名所需材料(附件4),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学区范围学校报名,交审有关材料,办理入学手续。各校要做好新生家长网上信息填报指导工作,在区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入学信息审核。

  (三)初中新生招生。

  我区初中新生招生工作由各初中直接组织实施,其招生程序严格遵照市教体局规定程序进行。农村初中招生工作仍按以往规定组织落实,并做好网上信息填报工作指导,及时予以审核通过。

  具体程序如下:

  1.准备小学毕业生学籍表。小学毕业生学籍表由毕业生所属小学负责从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中导出,盖章后发放,确保一生一表。此表是初中入学必备条件之一,也是学籍注册重要依据,学生家长务必留存好,严禁个人提留、复制、造假。

  2.携带材料报名登记。区属小学要通知本校六年级学生家长根据公布的市区各初中学区范围,在规定的时间内持小学毕业生学籍表、小学毕业证书、户口簿和房产证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直接到对应的学区学校报名登记。招生学校要按《七年级新生审批表》(附件5)格式采集新生报名信息。对报名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做好答疑并及时向区教体局教育股和小学毕业生所在学校反馈,切实为新生报名提供保障。学校要做好宣传工作,应将学区范围示意图、报名材料清单、实际常住地认定顺序、报名流程等制成展板,放置或张贴于校园内醒目位置。

  3.招生学校审核公示。区属初中根据各自的学区招生范围和招生原则组织登记、审核,同时现场校验报名材料原件。各校严格依据《安庆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实际常住地认定暂行办法》,按顺序接收学生,严格控制大班额。线下报名预审结束后,招生学校要利用返还报名材料原件的时机,做好网上信息填报工作指导,并及时予以审核通过。

  (四)统筹保障有关群体入学

  1.优待对象子女入学。现役军人子女义务教育优待依据《安庆市进一步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试行)》(教体基〔2020〕75号)执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义务教育优待依据《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皖应急〔2019〕61号)执行。公安系统人员子女义务教育优待依据《安徽省公安厅安徽省教育厅转发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皖公政治〔2018〕347号)执行。以上优待对象子女入学材料均需经各驻宜部队政治机关、应急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审核并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我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就读义务教育学校,按《迎江区招商引资企业人才子女入学试行办法》(迎教〔2018〕208号)依流程执行。

  2.进城务工和外地返乡人员子女入学。凡持有我市居住证人员和本地户籍的适龄子女,可以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在市区入读义务教育学校的(入读初中的所持由流出地小学导出并盖章的毕业生学籍表,到实际居住地所在的区教体局教育股登记盖章),依据《安庆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实际常住地认定暂行办法》(附件6)进行入学认定。

  3.留守儿童少年和贫困家庭儿童入学。各校要实行留守儿童普查登记制度,把保障留守儿童按时入学作为控辍保学工作的重要内容,全面了解留守儿童学籍变动情况,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将父母外出务工情况和监护人变化情况逐一进行登记并及时更新,准确掌握留守儿童信息,加强留守儿童接受教育的全程管理。对贫困家庭儿童,特别是建档立卡的适龄儿童少年,要摸清底数和情况,确保每一个贫困家庭儿童不因贫失学。

  4.残疾儿童少年入学。要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切实落实“一人一案”,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为重度残疾学生提供规范、有效的送教服务,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的权利。

3.有关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行为,全面推进“阳光招生”,区教体局成立领导小组加强对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明确岗位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建立科学有序、运转高效、公正透明的招生工作机制。各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担负起招生工作相应职责,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牢固树立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意识。各校要切实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尽力优化报名、现场审核确认等程序和流程,合理安排,错峰措时,严防人员聚集。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校要围绕招生政策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利用网站、报纸、电视、微信等多种方式进行网上报名等政策解读和宣传,并通过致家长一封信、家长会等方式,告知学生和家长有关招生的政策,就家长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答疑解惑,让家长、学生对学区学校有较为深入的了解,努力营造免试就近入学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三)规范招生行为。各校要规范报名信息采集,健全入学报名登记制度,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提前明确、广泛宣传报名登记所需材料、报名时间和办理方式。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无谓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应当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信息采集工作应在招生入学时一次性采集,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各校要在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中做到:严格按学区范围招生。各校不得违规接收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不得拒收属于本学区范围内的学生。严格按计划招生。各校要严格按区教体局下达的计划招生,任何学校不得擅自突破,如确实需调整招生计划,应向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实施;严格控制“大班额”。根据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消除大班额工作目标,小学一年级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一年级班额不超过50人;严格实行“均衡分班”。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和各种形式的实验班、特色班等,在起始年级全面施行均衡分班,分班结果一经确定,及时向全体学生家长公开,原则上不再进行任何调整。

  (四)加强学籍管理。各校要完善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并实现有关信息共享,为基础教育管理和科学决策提供及时、全面和准确的数据。要严格执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的原则,按学籍信息化管理办法做好学籍信息登记、学生转学、休学等工作。要落实好学籍审核、学籍管理责任。

  (五)强化控辍保学。各校要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等法律规定,切实履行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发挥联控联保工作机制作用,做好控辍保学工作。适龄儿童少年未按规定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各校要立即落实失学辍学学生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责任。要建立控辍保学工作台账,确保追踪、劝返、处理均有记录。对于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缓学的,要严格按流程操作,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要加大义务教育“权利和义务统一”的宣传力度,引导适龄儿童少年家长依法送其子女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社会培训机构等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行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严格监督问责。各校要树立主体责任意识,坚决执行教育部制定的招生工作“十项严禁”(附件7),坚决落实好省、市教育部门各项招生入学纪律要求,依法依规从严规范招生工作,自觉维护招生秩序。为确保“零择校”政策执行“不回潮、不反弹、不松懈”,区教育行政部门将对招生前和招生期间重要时段、重点环节,通过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行政监督等方式加强监管,强化对招生全过程的指导、监督和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依据相关规定,对违规学校在全区通报,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七)设立咨询、举报电话。区教体局咨询电话:5426241,接受家长和社会咨询;区教体局举报电话:5426212,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各校也要相应设立咨询、举报电话,以宣传招生政策,规范招生行为。

4.相关附件


  >>>点击查看附件

  1.迎江区教育体育局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迎江区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3.迎江区2022年秋季城区中小学招生计划

  4.2022年安庆市区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报名材料清单

  5.2022年xx中学秋季七年级新生审批表

  6.安庆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实际常住地认定暂行办法

  7.教育部招生工作“十项严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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