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2023年秋季广东珠海市香洲区中小学招生情况分析和日程安排公布

时间:2023-06-13 05:01:01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少儿升学# 导语】©文档大全网提醒您,2023年秋季广东珠海市香洲区中小学招生情况分析和日程安排已经公布。根据相关资料显示,今年香洲区的中小学招生政策相对稳定,学校招生计划也相对充足。各位家长可以关注香洲区教育局和©文档大全网,及时了解招生政策,为孩子的学业规划提前做好准备。
image.png
  一、香洲区中小学基本情况

  今年9月,香洲区将新增5所公办学校参与招生,共有92所中小学开展招生工作:公办学校72所(小学51所、初中21所);民办学校20所(小学12所、九年一贯制学校7所、十二年一贯制学校1所)。

  二、香洲区中小学新生报名情况

  报名公办小学一年级新生共20972人,比2022年增加4308人,同比增长25.85%,其中香洲户籍新生16321人,户籍新生比2022年增加了3769人,同比增长30.03%。

  报名公办初中一年级新生共15612人,比2022年增加1477人,同比增长10.45%,其中香洲户籍新生10971人,户籍新生比2022年增加了1172人,同比增长11.96%。

  三、主要举措

  区教育局针对今年户籍新生暴增,新香洲、前山、拱北、吉大片区部分学校户籍生创历史新高的情况,尽全力挖潜扩班,增加公办学位,让更多学生能相对就近入学。

  (一)新建学校扩大初始年级招生规模

  今年投入使用的五所新建公办学校,位于片区学位紧张的学校均扩大初始年级招生规模,三所新建公办小学(文园小学、东桥小学、同昌小学)可提供初始年级24个班,两所新建公办初中(容国团中学、凤山中学)可提供初始年级32个班。

  (二)腾挪置换挖潜扩班

  经全力挖潜,有24所小学、15所初中,通过腾挪置换功能室、办公室、会议室等方式进行扩班。

  预计公办小学一年级可招352个班,提供学位17600个左右,比2022年秋季增加80个班,同比增加29.4%;公办初中一年级可招290个班,提供学位14500个左右,比2022年秋季增加38个班,同比增加15.1%。

  民办小学一年级招生计划为167个班,可提供学位7505个。民办初中一年级招生计划为74个班,可提供学位3654个。

  预计小学一年级户籍新生和符合条件的政策性照顾新生100%可入读公办小学,还可提供少量公办小学学位供积分入学学生就读。另外,符合入学资格条件的积分入学小学新生均可安排到政府购买学位的民办学校就读。预计初中一年级户籍新生和符合条件的政策性照顾新生100%可入读公办初中,约68%的积分入学学生可入读公办初中。

  四、近期招生主要工作安排

  6月5日-9日,公示拟录取的香洲户籍新生学生名单。

  公示结束后,按学生户籍最后一次迁移时间、家庭房产等情况,逐一安排学位,尤其是户籍生人数超招生计划的学校,需反复核查,确保无误。

  6月13日,“招生系统”反馈香洲户籍学生第一批拟录取结果(此批次为能按本学区学校安排的香洲户籍学生)。

  6月14日-19日,未安排拟录取学校的香洲户籍学生,在“招生系统”中进行选报。

  6月26日-30日,公示拟录取插班学生名单。

  7月3日,安排拟录取的插班生公办学校。

  7月3日-5日,未安排公办学校学位的拟录取转学插班生,在“招生系统”中进行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选报。

  7月6日,反馈非香洲户籍生核查结果或积分总分。

  7月6日-18日,非香洲户籍生学生信息核查结果复核申请。

  7月25日,公布公办学校积分入学录取分数线。

  8月4日,公布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积分入学录取分数线或资格。

  五、户籍生学位安排分析

  6月5日,已在“香洲区政府公众信息网”公示符合拟录取的香洲户籍学生名单。除下列20所中小学外,其他52所公办中小学的户籍生均可在本校安排。20所中小学学位拟安排情况如下表所示:
image.png
  六、关于分流选报提示

  (一)请密切关注招生相关通知

  请家长密切关注招生相关通知,尤其是未能原校(即学区学校)安排的学生,须家长在规定时间登录“招生系统”选报其他有接收能力的学校。选报时,“招生系统”界面将公布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空余学位数和实时在线选报人数,请家长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理性选择学校。

  (二)防诈骗特别提醒

  香洲区公办中小学招生工作严格按《2023年秋季香洲区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细则》执行,区教育行政部门、各招生学校均自觉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监督,坚决杜绝不正之风。在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中,香洲区教育局及所属公办学校不会要求学生及家长缴纳任何费用。任何单位或个人向学生或家长索取费用的行为均属违纪、违法行为。

  特别提醒家长:不要轻信他人对招生录取、学位安排等方面作出的,谨防不法分子打着帮忙入学的旗号,收取好处费、中介费等,造成家长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如遇到此种情况,请立即向香洲区教育局或区纪检监察部门举报。

  香洲区教育局纪检监察室电话:2611800。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Acpv.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