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香洲区户籍生入学资料复核申请时间已于7月18日结束。经各相关职能部门复核,每一名报读香洲区公办中小学一年级新生学位的积分入学学生个人积分分数已确定。
根据香洲区教育局《珠海市香洲区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办法》相关规定,现划定公办中小学录取分数线如下:
2023年秋季香洲区公办初中一年级积分入学录取分数线:108分。
2023年秋季香洲区公办小学一年级积分入学录取分数线:185分。
针对今年秋季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人数激增的情况,区教育局尽一切努力挖潜扩班,多措并举增加学位供给,加大统筹调配力度,在新生报名总人数较2022年增加近6000人的情况下,公办初中积分入学录取分数线比2022年降低14分,公办小学积分入学录取分数线比2022年降低5分,限度满足入学需求。
二、符合公办中小学入学条件的非香洲区户籍生学位安排时间和规则
7月31日,“香洲区中小学招生系统”(以下简称“招生系统”)将反馈能在本学区公办学校安排的新生拟录取结果。
8月2日-4日,招生系统将启动公办学校选报程序,第一批未安排公办学校的或需统筹调整学位的学生进行公办学校学位选报。届时,招生系统的选报界面将列出当前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名单、可接收学位数和当前选报人数等信息。
选报时间截止后,选报人数未超出该校学位数的,将全部录取;如出现选报人数超出该校学位数的情形,区教育局将按照学位安排顺序进行排位,按排位先后依次录取,额满即止。未能录取的学生将参与第二轮选报。
学生家长请及时登录招生系统查询,按照招生系统通知要求及时选报学校。
两轮选报结束后,仍未能录取的,将由电脑随机安排。
三、公布政府购买民办小学一年级学位录取分数线(或录取资格)
8月4日将公布政府购买民办小学一年级学位的录取分数线(或录取资格),以及政府购买民办小学学位安排规则。
四、防诈骗提醒
香洲区公办中小学招生工作严格按《2023年秋季香洲区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珠香教字〔2023〕17号)执行,区教育行政部门、各招生学校均自觉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监督,坚决杜绝不正之风。在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中,香洲区教育局及所属公办学校不会要求学生及家长缴纳任何费用。任何单位或个人向学生或家长索取费用的行为均属违纪、违法行为。
请家长不要轻信他人对招生录取、学位安排等方面作出的许诺,谨防不法分子打着帮忙入学的旗号,收取好处费、中介费等。如遇到此种情况,请立即向香洲区教育局或区纪检监察部门举报。
香洲区教育局纪检监察室电话:261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