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招生工作的提示》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荆门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我区2023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原则
1.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原则。全区中小学校新生入学工作在区教育局统一领导下进行。区教育局负责统筹全区小学、初中新生入学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各学校负责实施本校服务范围内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工作;各乡镇中心学校负责协调本乡镇的小学、初中入学工作。
2.实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公办小学实行划片招生、就近通知入学,公办初中严格按照就近、对口、免试原则招收服务范围内的学生。民办小学、初中要严格执行中央、省、市有关规定,规范招生行为,不得突破计划招生,不得以考试或变相考试的方式择优选拔学生。公办和民办中小学校招生,若报名数大于招生计划数,则实行电脑摇号随机录取。
3.实行统一政策、公开招生原则。各中小学校必须严格遵照本通知要求进行招生,招生过程中不得自行制定招生办法或附加招生条件。各学校必须通过校务公开栏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布本校招生范围、入学条件以及入学程序,城区学校严格实行网络平台登记申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落实阳光招生要求。
二、入学要求
按照《义务教育法》规定,凡年满六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儿童和在东宝区范围内小学就读、或在外地就读但具有东宝户籍、或父母调入东宝区工作(在东宝区务工)的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均可申请到我区对应的小学和初中学校就读。对未满6周岁儿童要求入学的,服务范围内的小学根据学校学位富余情况统筹安排(学校必须优先接收服务范围内的足龄儿童入学,在有富余学位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接收未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但出生时间必须在2017年12月31日前。
其中城区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学生的关系凭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养育协议书)在学校服务范围内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且居住达两年以上(学校调查属实),同时取得荆门市居民户口或居住证(非荆门市户籍需办理此证),可凭房产证(合法购房合同)或两年以上房屋租赁合同及房租交费收据、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通过荆门市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平台向对口小学或初中学校提交入学申请并上传规定佐证资料扫描件(照片)。若对口学校有富余学位,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放宽居住年限;若对口学校学位不足,对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采取电脑摇号随机录取方式确定招生对象,富余生源由区教育局按相对就近原则协调到其它学校入学。
三、招生范围
(一)农村学校由乡镇中心学校按照本地学校办学规模、条件、学生上学交通等情况划定各学校的招生服务范围
1.栗溪镇
(1)栗溪实验学校:小学部:大泉村、裴山村、塘坪村、胡畈村、涧沟村、栗溪村、马集村、桑垭村、赵湾村、插旗村、毛坪村、栗树湾村、折旗村、百子堂社区;初中部:全镇所有行政村和社区,主要接收本校小学部及姚河小学的毕业生。
(2)姚河小学:花屋场村、姚河村、文丰村、鹅项村、金华村、南庄河、尖山村、新华村、柏果村、匡坡村、三元村、姚河社区。
2.马河镇
(1)马河实验学校:全镇所有行政村和社区,其中初中部主要接收本校小学部的毕业生。
(2)铁坪小学:易畈村、白泥河村、铁坪村。
3.仙居乡
(1)仙居中学:全乡所有行政村和社区,主要接收仙居中心小学、许集小学的毕业生。
(2)仙居中心小学:黄聂村、新坪村、新屋村、盐井村、何家村、华新村、天星村、白洋村、双龙村、太平村、跑马村、银井村、七井村、黑峪村、仙居社区居委会,三泉村、福兴村、矿山村、促联村、珍珠村、小河村、发旺村。
(3)许集小学:双泉村、赵坪村、革新村、付庙村、李坪村、柴黄村。
4.石桥驿镇
(1)石桥驿实验学校:石桥驿社区、石桥驿村、新集村、张坪村、普坪村、红岩村、叶冲村、白马村、苏冲村、英岩村,其中初中部主要接收本校小学部的毕业生。
(2)盐池中学:覆盖盐池小学、永盛小学等2所小学的服务范围,主要接收盐池小学、永盛小学的毕业生。
(3)盐池小学:盐池社区、雷坪村、五架村、河垱村、灯塔村、象河村、廖坪村,余坪村、马店村、彭湾村、杨桥村、向桥村。
(4)永盛小学:永盛村、陶河村、上泉村、花园村、伍桐村、九里岗村。
5.子陵铺镇
(1)子陵中学:全镇所有行政村和社区,主要接收子陵中心小学、南桥小学、八角小学的毕业生。
(2)子陵中心小学:居委会、子陵村、幸福村、建泉村、美满村。
(3)南桥小学:南桥村、何冲村、金塚村、青山村、四坪村、三垱村、枣店村、曾坡村、金塝村、联兴村、龙泉村、柏坪村、蔡冲村、团堡村。
(4)八角小学:八角村、红庙村、拾井村、新庙村、华阳村、七桥村、万家坪村。
6.牌楼镇
(1)牌楼中学:全镇所有行政村和社区,主要接收牌楼中心小学、新生小学、泗水桥小学的毕业生。
(2)牌楼中心小学:牌楼村、长兴村、城山村、东门社区。
(3)新生小学:新生村、长岗村、园艺场、东宝工业园区部分学生。
(4)泗水桥小学:泗水桥村、来龙村、江湾村、杨冲村。
(二)城区学校由市、区教育局统筹划定服务范围
1.海慧中学:中天街—东宝山隧道以北,月亮湖路、象山一路、东光路及其向西延伸段一线以南(含西山林语小区),东宝山、铁路大桥以西,海慧沟及六○五特飞所社区,子陵铺镇石莲村。主要接收实验小学、金虾路小学的毕业生和金象学校、大桥小学、红旗小学、白云路小学的部分毕业生。
2.象山中学:A区:象山三路至庙岗岭北巷以北、焦柳铁路以西、泉口一路以南、四干渠以东。B区:西山林语小区(不含该小区)以北、四干渠以西、紫荆城小区以南、黑山及其以东。C区:圣境山路、泉口一路、东宝大道沿线区域(其中北三环以南、圣境山路以东沿线,荆东大道以西、泉口一路至东宝大道以北沿线含葛洲坝社区,同属长宁实验学校招生范围)。主要接收竹园小学、象山小学、青山小学、金象学校、浏河小学、荆门德艺学校、追远伏羲学校的部分毕业生。
3.文峰中学:中天街—东宝山隧道以南,东宝山以西,虎牙关铁路以北,象山及其以东(含广场花园、九和府、天鹅公馆、天鹅山庄、香格里拉小区一期二期等小区);千佛洞社区。主要接收白云路小学、红旗小学的毕业生。
4.长宁实验学校初中部:圣境山路以东、北三环以南、荆东大道以西、泉口一路至东宝大道以北的长宁新城片区及东宝工业园区(其中北三环以南、圣境山路东侧沿线,泉口一路以北、三三0路以西含葛洲坝社区,同属象山中学招生范围;三三0路以东、荆东大道以西、泉口一路至东宝大道以北沿线,同属象山中学招生范围)。
5.实验小学:A区:中天街以北,竹皮河(向东桥河段)以西,浏河以南,长宁大道以东。B区:中天街以北,海慧路以南,象山大道以东,长宁大道以西。C区:象山大道以西,海慧路以北,四干渠以东,东光路以南。
6.红旗小学:A区:海慧路西端至中天街以南,竹皮河(南门一带)以北。B区:海慧沟(同属金虾路小学招生范围)。C区:六○五特飞所社区(同属漳河新区学校招生范围)。
7.象山小学:A区:象山二路以北,象山大道以东,浏河以西,象山四路以南。B区:象山四路以北、泉口路以南的金虾路沿线。
8.竹园小学:长宁大道以西,浏河以东,象山二路以北,泉口路以南。
9.青山小学:A区:象山大道以西,象山二路以北,圣境山路以南。B区:象山四路以北、泉口路以南的象山大道东侧沿线。C区:葛洲坝社区(同属长宁实验学校招生范围)。D区:三三0路以西,泉口一路、圣境山路沿线(其中北三环以南、圣境山路东侧沿线,泉口一路以北、三三0路以西,同属长宁实验学校招生范围)。
10.竹园小学教联体金象校区(金象学校):A区:长宁大道以西,象山二路以南,四干渠以东,象山一路—东光路以北。B区:海慧路以北,四干渠以西,象山二路以南(同属金虾路小学招生范围)。
11.实验小学教联体金虾路校区(金虾路小学):A区:长宁大道以西,海慧路以北,象山大道以东,象山一路以南。B区:海慧路以北,四干渠以西,象山二路以南(同属金象学校招生范围)。C区:海慧沟(同属红旗小学招生范围)。D区:子陵铺镇石莲村。
12.白云路小学:A区:竹皮河以南、东宝山以西、虎牙关铁路桥以北、象山及其以东(含广场花园、九和府、天鹅公馆、天鹅山庄、香格里拉小区一期二期等小区)。B区:千佛洞社区。
13.竹园小学教联体大桥校区(大桥小学):果园二路—桥工段—凯莱大酒店一线以南,长宁大道以东,竹皮河以北,九渊路南段(原水产路)—月亮湾小区一线以西。
14.象山小学教联体浏河校区(浏河小学):A区:九渊路北段(原水产路)以西,果园二路—桥工段—凯莱大酒店一线、泉口路以北,三三0以东,泉口一路以南。B区:三三0路以东、泉口一路以北沿线(同属长宁实验学校招生范围)。C区:苏台社区。
15.实验小学教联体长宁校区(长宁实验学校小学部):圣境山路以东、北三环以南、荆东大道以西、泉口一路至东宝大道以北的长宁新城片区及东宝工业园区(其中北三环以南、圣境山路东侧沿线,泉口一路以北、三三0路以西含葛洲坝社区,同属青山小学招生范围;三三0路以东、荆东大道以西、泉口一路至东宝大道以北沿线,同属浏河小学招生范围)。
16.荆门德艺学校:面向全区招生。
17.追远伏羲学校:面向全区招生。
四、招生计划
1.农村学校招收服务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确保人人都上学。
2.城区学校按照办学规模和服务范围实行计划招生。
五、招生日程
(一)城区公办学校
01、初中
7月1日前:
各小学配合公办初中学校将入学告知书发放到服务片区每个小学毕业生
7月10-12日:
小学毕业生按对口小学和片区网上登记申报
7月13-17日:
学校公布审核结果和录取新生名单,区教育局对不符合网上申报入学的小学毕业生发放协商入学通知书
8月30-31日:
新生报名
9月1日:
正式开学上课
02、小学
8月16-18日:
适龄儿童家长网上登记申报,学校对网上提交的资料审核
8月19-23日:
学校公布审核结果和录取新生名单,区教育局对不符合网上申报入学条件的儿童发放协商入学通知书
8月30-31日:
新生报名
9月1日:
正式开学上课
(二)农村公办学校:
8月1-10日:
各小学与幼儿园做好幼小衔接,向范围内适龄儿童发放入学通知书;各小学配合对口初中学校将入学预录通知书或入学告知书发放至服务片区每个小学毕业生
8月30-31日:
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到范围内对口小学初中登记报名
9月1日:
正式开学上课
(三)民办学校:
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工作。各中小学校要成立专班,切实加强对新生入学工作的领导,制定本校招生工作方案,严格按照《义务教育法》《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组织好本校服务范围内适龄少儿(含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随迁子女)的入学工作,无条件接收本服务范围内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不得提前招生,不得相互推诿,不得无故拒收。要认真做好《义务教育法》宣传和《入学通知书》发放工作,确保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无一遗漏,每一名学生都能就近接受义务教育,切实保障适龄少儿平等享有受教育的权利。
2.严格执行招生纪律。严禁提前组织招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严禁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或以实验班、特长班等名义选拔学生进行二次分班;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和抢夺生源;严禁进行中考成绩排名、进行中考状元和升学率宣传。
3.严格落实网上登记招生工作。中心城区中小学校必须使用荆门市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学生招生平台进行小学初中新生招生工作,各学校要通过学校公众号、朋友圈等线上渠道和张贴招生公告等线下渠道宣传招生平台,安排专人负责招生平台操作,对外公布热线电话接听家长及学生咨询,及时答疑解惑,指导学生和家长网上操作,确保登记申报、资料上传、资格审核等环节顺畅进行。
(网络招生平台登录方式:荆门市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平台登录网址wwwjmedu.net)
4.全力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认真落实相关规定,小学、初中起始年级严禁出现56人及以上的大班额;少数特殊片区学校因适龄少儿入学压力较大的,可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适当增加招生计划,凡是无故突破招生计划的一律不予注册学籍。非起始年级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要采取增扩班级等方式逐步消减大班额存量。要有效解决择校问题,特别是要严格执行初中择校生认定工作(凡不属于初中学校招生片区范围内的新生即为择校生),招收择校生需书面报区教育局批准,同时学校应以书面形式告知择校生家长和学生,初中毕业时不得享受省级示范高中“分配生”资格,并签订《择校入学自愿放弃省级示范高中指标到校“分配生”资格书》。
5.积极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对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等各类优抚对象,要按上级有关要求统筹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对于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子女,按就近就便原则,优先协调办理入学手续。
6.切实保障特殊群体学生受教育权利。城区各中小学校要认真落实《荆门市中心城区随迁子女入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切实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要进一步简化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手续,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一视同仁,只要班级有富余学位且符合入学条件,允许随时插班;只要有正当理由,允许随时转学。要依法保障残疾学生受教育的权利,通过随班就读、就读特殊教育学校送教上门等方式保障他们接受义务教育。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通助学“直通车”,确保无一人因贫困而失学。
7.认真做好学籍注册工作。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统一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各学校要及时做好小学一年级和小升初新生信息采集和学籍注册工作,确保招生入学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