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宝典app]国学宝典《左传》:庄公二十四、二十五年

副标题:国学宝典《左传》:庄公二十四、二十五年

时间:2022-03-30 01:30:55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能力训练# 导语】二十四年春季,又在桓公庙的椽子上雕花,这件事与去年庙柱上涂红漆都是不合礼制的。下面是©文档大全网分享的国学宝典《左传》:庄公二十四、二十五年。欢迎阅读参考!



  【庄公二十四年】原文


  【经】二十有四年春王三月,刻桓宫桷。葬曹庄公。夏,公如齐逆女。秋,公至自齐。八月丁丑,夫人姜氏入。戊寅,大夫宗妇觌,用币。大水。冬,戎侵曹。曹羁出奔陈。赤归于曹。郭公。


  【传】二十四年春,刻其桷,皆非礼也。御孙谏曰:「臣闻之:『俭,德之共也;侈,恶之大也。』先君有共德而君纳诸大恶,无乃不可乎!」


  秋,哀姜至。公使宗妇觌,用币,非礼也。御孙曰:「男贽大者玉帛,小者禽鸟,以章物也。女贽不过榛栗枣修,以告虔也。今男女同贽,是无别也。男女之别,国之大节也。而由夫人乱之,无乃不可乎!」


  晋士蒍又与群公子谋,使杀游氏之二子。士蒍告晋侯曰:「可矣。不过二年,君必无患。」


  【译文】


  二十四年春季,又在桓公庙的椽子上雕花,这件事与去年庙柱上涂红漆都是不合礼制的。御孙劝阻说:“下臣听说:‘节俭,是善行中的大德;奢侈,是邪恶中的大恶。’先君具有大德,而君王却把它放到大恶里去,恐怕不可以吧?”


  秋季,哀姜来到鲁国,庄公让同姓大夫的夫人相见,相见时用玉帛作为见面礼,这是不合于礼的。御孙说:“男人相见的礼物,大的是玉帛,小的是禽鸟,用东西来表明等级。女人相见的礼物,不超过榛子、栗子、枣子、干肉,以表示诚敬而已。现在男女用相同的相见礼,这是没有区别了。男女的区别,是国家的大法,由于夫人而搞乱了,恐怕不可以吧!”


  晋国的士..又和公子们策划,让他们杀了游氏的两个儿子。士..告诉晋献公说:“行了。不超过两年,君王就不必担心了。”


  【庄公二十五年】原文


  【经】二十有五年春,陈侯使女叔来聘。夏五月癸丑,卫侯朔卒。六月辛未,朔,日有食之,鼓、用牲于社。伯姬归于杞。秋,大水,鼓、用牲于社、于门。冬,公子友如陈。


  【传】二十五年春,陈女叔来聘,始结陈好也。嘉之,故不名。


  夏六月辛未,朔,日有食之。鼓,用牲于社,非常也。唯正月之朔,慝未作,日有食之,于是乎用币于社,伐鼓于朝。


  秋,大水。鼓,用牲于社、于门,亦非常也。凡天灾,有币无牲。非日月之眚,不鼓。


  晋士蒍使群公子尽杀游氏之族,乃城聚而处之。


  冬,晋侯围聚,尽杀群公子。


  【译文】


  二十五年春季,陈国的女叔来鲁国聘问,这是开始和陈国友好。《春秋》赞美这件事,所以不记载女叔的名字。


  夏季六月初一日,发生了日食。击鼓,用牺牲祭祀土地神庙,这是不合于常礼的。只有夏历四月的初一,阴气没有发作,如果发生日食,才用玉帛祭祀土地之神,在朝廷之上击鼓。


  秋季,有大水,击鼓,用牺牲祭祀土地神庙和城门门神,也不合于常礼。


  凡是天灾,祭祀时只能用玉帛而不用牺牲。不是日食、月蚀,不击鼓。


  晋国的士..让公子们杀尽了游氏家族,于是在聚地筑城而让公子们去住。冬季,晋献公包围了聚城,把公子们全部杀光。


国学宝典《左传》:庄公二十四、二十五年.doc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B52p.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