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的宪法
南京国民政府法律制度的“双重性”
1.内容上:
(1)大量采用、引进、吸收西方近代以来的法律学说、法律原则与法律制度,以大陆法系法律制度为基本蓝本,并采英美法系法律制度的一些内容。
(2)继续保持、延续了中国传统的封建法律制度的一些特性。
2.立法上:
(1)普通法与特别法并存,而且特别法优于普通法,数量亦多于普通法。
(2)在法律的制定与适用上采用“双重标准”:
一方面用基本的普通法作为“常态”法律,规范普通、正常的法律关系。
另一方面制定大量针对特定对象、在特定时空适用的特别法,超出普通法的限制,加强对危害其统治行为镇压。特别的法优于普通法这一特征在国民政府法律体系中表现的极为明显。
3.立法与司法关系上:
表面上顺应了时代的发展,体现了一些资本主义法律制度的原则,在司法实践中却完全是赤**的野蛮、****;立法与司法的脱节。
正在阅读:
2017年司法考试卷一《中国法制史》重点:南京国民政府法律制度07-28
陕西2017年税务师成绩查询时间:预计12月中下旬03-21
2022年下半年内蒙古赤峰喀喇沁旗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11-08
小学生奥数定义新运算、火车过桥问题练习题09-15
[重庆声光电有限公司招聘信息]重庆声光电2017招聘信息05-29
2016湖南岩土工程师成绩查询时间03-06
教师转岗自我鉴定三篇04-04
银行员工个人工作总结范文【三篇】03-19
2016年最新企业管理工作简历模板0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