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培训保障措施
1、 政策支持
省级层面政策:四川省六厅局联合下发川卫办发〔2010〕621号文件,三级医疗机构从2011年、二级医疗机构从2013年起,新招录的医学专业毕业生,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后,晋升中级职称前,应取得省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2、 人事、待遇保障
(1)身份
所有报名人员自愿以“培训学员”身份参加我院的规范化培训。其档案由成都市人才交流中心/四川省人才交流中心代管。
(2)待遇
本科毕业生 培训第一年到第三年总收入(待遇):5.0—6.5万元/年,实际拿到手:4.9—6.4万元/年。
硕士研究生毕业生 培训第一年到第三年总收入(待遇):6.5-8.0万元/年,实际拿到手:6.4—7.9万元/年。
博士研究生毕业生 根据考核情况按相应年限硕士研究生待遇标准发放。
以及夜班费80元/次。
3、 后勤保障
急诊、外科提供集体公寓,其余专业学员自行解决住宿。
医院的中央食堂、图书馆、CAI等资源对住院医师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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