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2017年人力资源三级章节重点:调解委员会调解的程序

副标题:2017年人力资源三级章节重点:调解委员会调解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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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解委员会调解的程序:P411-413(多选、综合)

  1.申请和受理

  以口头或书面提出申请,调解委员会在3个工作日内做出受理与否的决定。

  2.调查和调解

  3.制作调解协议书

  生效的调解协议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劳动争议的期限为15日,到期未达成协议的,视为调解不成。

  4.时效规定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欢迎关注微信公众号:HRM1688,获取更多资料)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5.人民法院的支付令

  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补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持调解协议书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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