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时间
(一)招生信息摸底阶段:2023年5月17—22日;
(二)招生政策宣传阶段:2023年5月23日—6月15日;
(三)学校公告发布阶段:2023年6月16—20日;
(四)家长报名审核阶段:2023年6月21—30日;
(五)学校正式录取阶段:2023年7月10—20日。
各学校(幼儿园)的具体时间安排,详见各学校(幼儿园)发布的招生公告。
二、年龄界定
(一)幼儿园入园年龄界定:城区公办幼儿园入园年龄为年满3周岁足龄儿童(2020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乡镇(街道)公办幼儿园在年满3周岁的基础上根据办园规模合理确定实际入园年龄。鼓励具备办园条件的幼儿园招收2至3岁小托班。
(二)小学入学年龄界定:小学入学年龄为年满6周岁足龄儿童(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但不具备入学条件的,需办理缓入学手续,由监护人向对应片区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当地乡镇(街道)同意,学校汇总后报送江川区教育体育局教育德育股审核批准。
三、所需材料
(一)基础材料:户口本、父母身份证。
(二)其他材料:除以上所需证件,不同入学群体还须分别对照本规定相应类别提供相关材料。
四、城区义务教育入学安排
(一)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编职工子女
相关材料:父母工作单位证明、工资表。
审核部门:有适龄儿童就读的单位,区教育体育局、学校。
就读学校:
小学:大街小学本部、大街小学三街校区(两个校区可选择在其中一个校区报名就读)
中学:大街中学
(二)原住居民(上营、下营、大街和大庄社区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子女)
相关材料:父母所在社区经办人和负责人签字、盖章的证明,街道经办人和负责人签字、盖章的证明。
审核部门:有适龄儿童就读的社区、星云街道、宁海街道,区教育体育局、学校。
就读学校:
小学:大街小学本部、大街小学三街校区(两个校区可选择在其中一个校区报名就读)
中学:大街中学
(三)优抚对象子女
1.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警察、消防救援人员、现役军人子女。
2.高层次引进或入选人才、“四上”企业高层管理人才子女。
相关材料:1.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警察、消防救援人员、现役军人子女,按照优抚文件要求提供由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经办人和负责人签字、盖章的证明材料。2.高层次引进或入选人才、“四上”企业高层管理人才子女,按照优抚文件要求提供由所在单位经办人和负责人签字、盖章的证明材料,主管部门经办人和负责人签字、盖章的证明材料。
审核部门:
1.区人武部、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公安局江川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区教育体育局、学校。
2.区委组织部、区工信局、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区工商联、区市场监管局、区投资促进局、区文旅局、区住建局等部门,区教育体育局、学校。
就读学校:
小学:大街小学本部、大街小学三街校区(两个校区可选择在其中一个校区报名就读)
中学:大街中学
(四)房户一致人员子女
人员界定:上营、下营、大街、大庄社区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房有户居民(原社区代管户);新成立社区有房有户居民(星云、宁海、浪广社区)。
相关材料:父母城区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付款证明、购房契税发票、银行抵押证明等)。
审核部门: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有适龄儿童就读的社区、星云街道、宁海街道,区教育体育局、学校。
就读学校:
小学:大街小学本部、大街小学三街校区(可选择在其中一个校区报名,当该校区报名人数超出学位数时通过电脑随机派位摇号的方式招录)
中学:大街中学(学位不足时安排在城区周边中学就读)
(五)城区拆迁户和改制单位原在职在编职工子女
城区拆迁户子女和改制单位原在职在编职工子女属(一)至(三)类的按照(一)至(三)类执行,不属于(一)至(三)类的人员,三代以内按原政策、原片区学校就读,三代后按照居住地第(四)类房户一致人员安排就读。
相关材料:拆迁补偿合同;改制后主管部门经办人和负责人签字、盖章的证明。
审核部门:拆迁相关部门、改制后主管部门。
(六)有房无户人员子女
人员界定:在城区有房屋产权证(购房合同),户口未迁入城区人员。
相关材料:父母城区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付款证明、购房契税发票、银行抵押证明等)。
审核部门: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区教育体育局、学校。
就读学校:
小学:大街小学三街校区(当该校区该类别报名人数超出学位数时通过电脑随机派位摇号的方式招录,摇号未招录的安排在城区周边小学或回原籍就读)
中学:大街中学(学位不足时安排在城区周边中学或回原籍就读)
(七)有户无房人员子女
人员界定:适龄儿童的户口随祖辈属城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
相关材料:城区户口所在单位(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经办人和负责人签字、盖章的证明。
审核部门:户口所在单位,区教育体育局、学校。
就读学校:
小学:大街小学三街校区(当该校区该类别报名人数超出学位数时通过电脑随机派位摇号的方式招录,摇号未招录的安排在城区周边小学就读)
中学:大街中学(学位不足时安排在城区周边中学就读)
(八)区外随迁和区内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人员界定:在城区经商有营业执照、有缴税申报记录;有劳动合同、有社保缴纳记录。
相关材料:经商人员提供营业执照和上一年度纳税申报记录,务工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记录。
审核部门: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区人社局、市公安局江川分局、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区教育体育局、学校。
就读学校:
小学:大街小学三街校区(当该校区该类别报名人数超出学位数时通过电脑随机派位摇号的方式招录,摇号未招录的安排在城区周边小学或回原籍就读)
中学:大街中学(学位不足时安排在城区周边中学或回原籍就读)
五、幼儿园入园安排
(一)公办幼儿园
城区公办幼儿园接收原招生服务区单位、村(社区)的适龄幼儿,乡镇(街道)公办幼儿园招生由各乡镇(街道)统筹安排。
区一幼本部:招收星云路以北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编正式职工子女;城区上营、下营、大街社区原住居民户籍适龄幼儿;优待对象子女。
区一幼德馨苑园区:招收德馨苑小区满三年房产证人员子女。
区二幼:招收城区星云路以南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编正式职工子女;城区星云路以南上营、下营、大街社区原住居民及朱家庄社区大龙潭、小龙潭、廖家营小组户籍的适龄幼儿;乡镇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编在职正式职工子女;户籍属城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适龄幼儿;招商引资和“四上”企业高管子女。
幼儿园各类人员的所需资料、报名流程和审核单位与义务教育阶段一致。
(二)民办幼儿园
就读民办幼儿园的,由监护人在招生期间带齐入园相关材料到民办幼儿园进行报名、登记和审核确认。主要招录进城务工和随迁人员的适龄幼儿,按照相关招生政策进行规范宣传、规范招生,由监护人自愿选民办幼儿园进行现场报名,现场录取,一经录取,其他幼儿园不得再次招录。
六、办理流程
(一)家长办理流程
1.父母将所需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交到学校(幼儿园)招生报名处,按照类别进行审核登记。
2.区教育体育局和学校(幼儿园)复核组统一对接相关单位和部门,对各类别材料进行复核。
3.复核完成后对招录名单进行公示。
4.公示完成后家长按照公示通知到学校(幼儿园)办理入学(园)手续。
(二)单位办理流程
1.有适龄儿童(少年)就读的单位、街道(含村、社区),将该单位、街道(村、社区)的就读函和名单统计表在家长报名前统一送交到区教育体育局教育德育股。
2.优抚对象材料:(1)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警察、消防救援人员、现役军人子女由父母所在单位和对应审核单位出具证明给家长,于报名时提交;(2)高层次引进或入选人才、“四上”企业高层管理人才子女由主管部门(区委组织部、区工信局、区工商联、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区文旅局、区投资促进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住建局等)制定高层次引进或入选人才、“四上”企业高层管理人才子女入学方案交区教育体育局教育德育股备案,并出具单位和主管部门证明给家长,于报名时提交。
七、江川一中初中部和乡镇(街道)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入学(园)安排
(一)江川一中初中部。面向全区小学六年级学生报名招生(大街小学和三街中心小学辖区招生人数占60%;其他乡镇招生人数占40%),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摇号录取。
(二)城区外各乡镇(街道)中学、小学、幼儿园。按照片区范围招收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及随迁子女入学。
八、城区入园入学对调
大街小学本部和大街小学三街校区,区一幼(含德馨苑园区)和区二幼可以结合工作、居住实际,在家长自愿的前提下,填写对调申请表,由双方监护人于2023年7月10日—7月18日提供对调申请(一式三份),先到双方学校(幼儿园)确认真实信息后加盖公章,再到区教育体育局教育德育股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到学校(幼儿园)完成对调。未执行实质性对调的学生及提供虚假对调材料的,退回原学校(幼儿园)就读。
九、招生要求
(一)招生摇号说明
城区学校(幼儿园)各类招收对象人员按照学位数从第(一)类到第(八)类依次录取,如该学校、该类别报名人员超出学位数时,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摇号录取,摇号录取由区纪委区监委、区人大、区政协、区公证处、就读学生家长代表联合参与监督。
(二)严禁违规招生
1.为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各校(园)必须严格执行以上规定,凡擅自违反本规定者,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任何学校不得拒绝招收原片区学生。义务教育学校和公办幼儿园严禁提前组织招生,严格执行“阳光分班”。
3.按《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玉政办发〔2018〕6号)文件要求,各片区幼儿园、小学和中学要进一步完善入学交接班制度,加强对接协调,杜绝入学过程中产生失学现象。
4.落实教育部招生工作“十项严禁”,严格执纪问责。
(三)严格控制班额
为保障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学校要根据江川区教育体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保证片区适龄儿童、少年全部入学;幼儿园班额控制在38人以内,小学班额控制在44人以内,初中班额控制在49人以内。
(四)严格学籍管理
落实《云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各项要求,实行招生和注册学籍联动机制,确保“人籍一致、籍随人走”。
十、招生
凡属江川区户籍的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和证件齐全的区外随迁人员子女,江川区教育体育局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就读。
十一、咨询服务
咨询电话:
学前教育(513办公室)张老师;0877-8018755
义务教育(507办公室)王老师;0877-8010769
监督电话:0877-8016319、0877-8019067
说明:
2023年4月28日玉溪市江川区教育体育局发布的《玉溪市江川区2023年义务教育学前教育招生入学方案》,如有与本《规定》冲突的,按照此《规定》执行。
玉溪市江川区城区幼儿园招生划片说明:
一、招生划片原则
1.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适龄幼儿入园坚持以单位办公地址划片的原则。
2.社区适龄幼儿入园坚持以居住地划片的原则。
二、区域划分
以星云路(及延长线)东西线为界,东至大庄河、西至三街加油站,划分为二个片区、一个园区。
1.区一幼本部(北片区):招收星云路以北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编正式职工子女;城区上营、下营、大街社区原住居民户籍适龄幼儿;优待对象子女。
2.区一幼德馨苑园区:招收德馨苑小区满三年房产证人员子女。
3.区二幼(南片区):招收城区星云路以南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编正式职工子女;城区星云路以南上营、下营、大街社区原住居民及朱家庄社区大龙潭、小龙潭、廖家营小组户籍的适龄幼儿;乡镇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编在职正式职工子女;户籍属城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适龄幼儿;招商引资和“四上”企业高管子女。
各幼儿园按范围和条件招生后,录取人数出现不平衡的情况,由区教育体育局统筹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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