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收悉!2022年山东济南平阴县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意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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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儿升学# 导语】幼升小不仅仅是对孩子的考察,更是对家长的一次修行。所以对于幼升小相关的政策,我们家长一定不能糊涂。为了让家长及时获悉各地招生政策,今天©文档大全网为大家分享了2022年山东济南平阴县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意见,请大家及时关注。如有幼升小方面的疑问,敬请关注©文档大全网为您发布的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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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济南市教育局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为做好我县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现学生入学机会均等,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按时入学,巩固“零择校、零择班”的成果,现就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各项招生政策

  (一)严格控制招生班额。按照起始年级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招生,所有年级严禁出现56人及以上大班额。

  (二)优化城区中小学招生服务范围。新建校平阴县东三里小学和平阴县和山学校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进行招生,进一步优化整个县城中小学的招生服务区域。

  (三)坚持“零择校”、“零择班”政策。小学按照公布的招生片区进行登记入学,初中按照整体对口免试直升办法招生。不得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考察或擅自附加其他条件组织报名和招生。义务教育学校不得采用“特长生”招生。实施阳光分班,严禁学校举办各类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严禁以任何形式进行文化测试选拔或按照测试成绩分班。统筹推进区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乡村学校,让农村学生安心在户籍所在地入学。

  (四)严格规范民办学校招生。根据中央及省、市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要求,严格规范平阴县育才学校和济南市深泉外国语学校的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结合学位总量控制要求核定两校的招生计划,并报市教育局审批备案。县教体局对两校招生简章和招生广告严格审核备案。民办学校要将核定备案后的招生简章(包括批准班额、招生人数、招生方式、招生范围、报名条件、收费标准等招生信息)通过学校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向社会公布,招生简章中须列明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就读条款。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要按照审批限定范围进行招生,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不得提前招生,不得跨区域、超范围、超计划招生,不得掐尖招生,不得安排不符合招生条件及招生程序的学生在校就读。严禁以“国学班”“读经班”“衔接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严禁招收借读生、空挂学籍、人籍分离,切实做到“人籍一致”。

  平阴县育才学校招收的学生,学生监护人在兴安小区有自己的房产及东平洛村、西平洛村户籍的适龄儿童,方可享受免费义务教育待遇。

  二、严把招生工作流程

  (一)采用招生服务平台报名。根据省、市便民政策要求,义务教育阶段通过招生服务平台报名,平台报名时间和安排以县教体局方案为准。教体局通过政府网站、局微信公众号、招生服务平台、中小学《招生入学须知》等渠道,向社会公布招生入学政策、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条件、报名网址(爱山东泉城办APP)、招生咨询电话,并就相关政策做好宣传、解读和释疑工作。各学校要积极做好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努力营造良好招生氛围。

  (二)义务教育阶段小学招生。乡镇户籍新生通过平台报名街镇当地小学;乡镇户籍新生监护人在县城有自己的房产(2022年8月31日前实际交付房屋入住为准),通过平台报名房产对应服务区的县直小学。

  县直小学严格按划定的服务区或对应的城中村户籍招生,新生监护人的房产(2022年8月31日前实际交付房屋入住为准)或城中村户籍符合招生条件,可通过平台报名相对应服务区的县直小学。

  (三)义务教育阶段初中招生。初中实行整体对口免试直升办法招生,教育科把各小学毕业生名单整体调整给对口初中学校。全县初一新生,如果监护人在城区的房产发生变动(2022年8月31日前实际交付房屋入住为准),申请调整对口初中学校的,通过平台报名申请转学。经县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小组审核合格后,根据居住地原则上安排到相应的学校就读。如果学校没有剩余学位,就近安排到其他有剩余学位的初中学校就读。

  (四)健全有序录取机制。各校要按照小学、初中学生录取的具体方式和规则安排招生入学。片区内登记报名人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的,学校应全部录取;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按照已明确的规则录取,其余未录取学生由县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小组协调安排入学。

  三、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

  (一)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就读。大力推进融合教育,多种方式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权利。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度、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对于入学安置有争议的,由教体局牵头组织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其接受义务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意见,明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和具体就读(送教)学校。

  (二)保障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通过平台申请入学,需上传户口本、用工合同(经商营业执照)、房屋租赁合同、居住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县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小组审核合格后,与县内乡镇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一并安置。

  (三)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安城镇、玫瑰镇、东阿镇、洪范池镇、孔村镇、孝直镇六镇户籍的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其父母双方均在平阴县城长期务工(或一方在县城,另一方在县外),申请到县直学校就学的,通过平台申请入学。需上传户口本、用工合同(经商营业执照)、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经县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小组审核合格后,根据学校剩余学位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一并安置。

  (四)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以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对于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要按照《济南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实施细则(试行)》《关于做好支持人才创新创业发展协调安置子女入学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简化流程,建立入学快速安置“绿色通道”。

  (五)落实控辍保学责任。中小学要加强学籍注册和管理工作,形成学年度适龄儿童基础信息数据库,完善入学通知书制度,做好失学辍学书面报告、联控联保和劝返复学工作,确保失学辍学适龄儿童由“动态清零”转向“常态清零”。重点做好残疾儿童、特困家庭儿童、留守儿童入学,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可向教体局申请延缓一年入学;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可向教体局提出入学申请。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造成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司法部门依法发放相关司法文书,敦促其保证辍学学生尽早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严肃招生工作纪律

  (一)严格纪律要求。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招生入学的“十项禁令”,落实好《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基本规范》相关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和就学条件进行招生,严肃查处违规宣传、掐尖招生、提前招生、通过不正当手段抢拉生源等各种违规违纪行为。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畅通申诉受理渠道,及时处理群众诉求。

  (二)落实问责制度。要切实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落实问责制度。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民办学校,责令校长或有关责任人员及时纠正,并酌情实施核减该校的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对违反规定的公办学校予以通报处理,并依纪依规对学校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追责问责。相关工作人员要自觉抵制不正之风,恪尽职守,廉洁自律。对借工作之便违反招生纪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或个人,要追究其责任并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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