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新疆自考实践性环节考核及论文答辩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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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 导语】®文档大全网高考频道从新疆招生网了解到,2023年新疆自考实践性环节考核及论文答辩安排已公布,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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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自治区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及论文答辩相关安排

  毕业论文

  指导教师确定后,考生须根据指导教师及各学院相关要求,于规定时间内撰写论文,撰写论文期间须及时与指导教师沟通,指导教师认为论文基本合格后可以定稿。考生论文定稿后,务必于各相关学院规定时间内向指导教师提供论文正稿,论文格式要求与新疆大学普通本科生论文答辩格式一致。对于没有按照规定时间提交论文正稿的考生,指导教师有权不允许该生进行答辩。经指导教师审核通过,方可参加答辩。论文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和形式由专业所在院系确定,考生须与指导教师或各相关学院负责老师联系咨询论文答辩时间、地点和答辩方式。

  


  原文标题:自治区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及论文答辩相关安排

  文章来源:http://www.xjzk.gov.cn/1000/286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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