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钦州市教育局局长,2021年广西钦州市示范幼儿园评估工作的通知

副标题:2021年广西钦州市示范幼儿园评估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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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导语】2021年广西钦州市示范幼儿园评估工作的通知已发布。为了全面提高全市幼儿园办园质量和水平,根据《钦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1年钦州市示范幼儿园申报认定及复查工作的通知》(钦教基教〔2021〕105号)精神,经研究,定于2021年12月上旬对各县(区)申请创建2021年钦州市示范幼儿园的单位进行评估,同时对已认定为钦州市示范幼儿园满三年的幼儿园开展复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文档大全网为您整理了以下内容,供您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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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评估时间

  2021年12月1-15日

  原则上每所幼儿园评估时间为1天,具体日程安排由评估小组与受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二、评估分组

  评估工作分3组进行,每个工作组安排4名评估专家,各评估组人员名单及受评幼儿园安排见附件。

  三、评估内容

  创建市级示范幼儿园评估,依据《钦州市示范幼儿园评估验收标准》(修订),评估的主要内容有办园条件、队伍建设、园务管理和保教水平4个方面。

  市级示范幼儿园复评,依据《钦州市示范幼儿园评估验收标准》(修订),评估的主要内容有办园条件、队伍建设、园务管理和保教水平4个方面。同时,评估专家组还要根据幼儿园创建钦州市示范幼儿园评估时提出的整改意见做针对性复评。

  四、评估程序

  (一)听取幼儿园汇报及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情况介绍。

  (二)考察幼儿一日活动情况。

  (三)召开教师座谈和家长座谈会。

  (四)实地考察幼儿园各类设施设备及使用情况。

  (五)查阅档案资料,检查幼儿园制度建设、幼儿园管理和保教改革发展等情况。

  (六)评估情况反馈。评估专家组组长代表评估组反馈评估意见,对受评幼儿园进行工作性评价,不公布分数,不作是否合格的评估结论。

  (七)提交整改意见。评估专家在评估结束一周内向我局提交整改意见。

  (八)确认和授牌。评估专家组根据评估情况进行综合评议,评出合格和不合格幼儿园建议名单,报我局确认,我局将对确认合格的幼儿园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授予钦州市示范幼儿园牌匾。

  五、有关事项

  (一)评估前由各小组长组织召开评估部署会,做好小组评估工作安排。评估工作结束后,各评估工作组需在5个工作日内将评估意见、幼儿园迎评材料交至我局基础教育科。各评估组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开展评估工作,真实反映幼儿园办园情况。

  (二)请有关县(区)教育局协调做好评估安排,及时通知本县(区)迎评幼儿园按照评估要求,做好评估准备和自查工作,并指定一名同志为联络员,主动与相应评估小组联系。

  (三)接受评估的县(区)相关单位及评估组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做到节约、从简、廉洁、科学安排迎评工作,不能因为评估而影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四)评估人员差旅费、食宿费回所在单位报销。

  联系人:苏高叶,联系电话:2826620,13097979480,邮箱:qzjyjjk@163.com。


点击查看附件:2021年钦州市示范幼儿园评估专家分组情况


2021年广西钦州市示范幼儿园评估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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