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 导语】关于做好广西钦州市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 培训工作的通知已发布。®文档大全网为您整理了以下内容,供您参考。
各县、区教育局,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协调指导局,市直各幼儿园: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广西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实施工作的通知》(桂教师培〔2022〕1号)精神,为了提升我市幼儿园信息化发展规划能力和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市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全员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基本实现“三提升一全面”的总体发展目标:园长信息化领导力、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培训团队信息化指导能力显著提升,全面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发展。
二、培训对象
(一)公办幼儿园全体专任教师(不含保育员,下同);
(二)自治区级民办示范性幼儿园专任教师。
个别幼儿园教师已参加了中小学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培训并通过考核的可不参加本次培训。
三、实施过程及时间安排
(一)团队建设(2022年6月中下旬)
1.建设完善市县两级培训专家团队。各县区在原有的市县培训专家团队基础上,结合实际适当遴选幼儿园管理、培训、教研和信息技术骨干教师补充完善市县培训专家团队,提高团队指导能力。
2.建设幼儿园信息化管理团队。各幼儿园组建由园长、教务负责人、教研主管、信息技术骨干教师等人员组成的幼儿园信息化管理团队。主要任务是制定幼儿园信息化发展规划及教师应用能力提升计划,组织开展全员培训及应用考核等,推动目标任务的落实。
(二)团队培训(2022年7月)
由市信息技术能力提升工程2.0执行办公室统筹,开展幼儿园信息化管理团队培训。主要采用线下集中培训方式开展,具体的培训安排另文通知。
(三)整园推进,全员培训(2022年7月-10月)
各幼儿园制定幼儿园信息化发展规划及教师研修计划,通过网络研修、园本研修等方式,采用自主选学、实践为主,组织开展教师全员培训。每位教师必须完成以下研修任务:
1.网络研修25学时。依托研修平台开展网络培训,每位教师完成在线上自主研修25学时的网络课程。各幼儿园根据发展需求开展微能力选点,每位教师至少完成3个能力点研修任务。具体选点可参考《关于印发<广西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幼儿园整园推进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2.园本研修25学时。根据自己选择的微能力点进行实践应用研修,完成微能力点考核时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
(四)应用考核、评估验收、抽查审验(2022年11月)
应用考核采用网络考评的方式开展。教师提交考核材料、学校组织校内考评、教育局开展抽查审验,均通过网络研修平台组织开展。
1.评定等级。教师申报参加考核的各项微能力,均按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予以评定。
2.评判标准。按照《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测评指南(试行)》(详见附件1)中各能力点的评判要求执行。所有证据的评价等级均为优秀,则该项微能力的考核测评等级结果才为优秀;若证据中有任何一项不合格,则最终考核测评结果为不合格。单项微能力测评不合格者,可在当轮考核时间期限内并经考核管理部门同意的情况下,按要求撤回考核材料,重新提交新材料,也可参加后续轮次的考核直至合格,已合格的其它单项能力测评结果持续有效无需再测。
3.认定机构。合格等级由学校评定,汇总送审,县级查验认定,市级备案;优秀等级由学校推荐,市、县分别按比例筛选逐级上报,由自治区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办公室评审认定。
各级考核均应按照《关于印发<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测评指南(试行)>的通知》要求严格考核。
四、培训经费安排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区中小学教师“国培计划”和“区培计划”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桂教师培〔2021〕6号)要求,“各地要按照当地中小学教师工资总额的2%安排教师培训经费,各学校按照学校公用经费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参培的幼儿园教师必须完成网络研修25学时,园本研修实践活动25学时。网络研修25学时由广西执行办向全区公办幼儿园教师免费提供学习资源;园本研修25学时(含考核)需要依托研修平台完成,市直公办幼儿园园本研修费用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各县区幼儿园园本研修费用由幼儿园按参培教师数从相关经费中支付。
培训费用可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自治区本级中小学及不开工院校教师培训项目支出定额标准有关问题的函》(桂财预函〔2018〕273号)规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远程培训标准是3元/人/学时。
五、相关要求
(一)请各县(区)教育局、各幼儿园认真学习广西执行办印发的《关于印发<广西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幼儿园整园推进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测评指南(试行)>的通知》两份文件,熟悉能力提升工程2.0的任务及要求,并根据工作要求组建好相应的管理培训团队,明确职责与分工,确保按时完成培训任务。
(二)完成学员报名。请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幼儿园指定1名熟悉平台操作的管理人员,于2022年6月30日前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培训管理信息系统上报参训学员名单(网址:https://jspxzx.gxeduyun.edu.cn/)。
未尽事宜请与相关科室工作人员联系。学员报名相关事项请与市教育局人教科联系:刘秋玫,2811299,18277720130。培训具体组织请与市电教仪器站联系:蔡媛,2820331,18775760376。
附件:点击查看
1.关于印发《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测评指南(试行)》的通知
2.关于印发《广西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幼儿园整园推进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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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广西钦州市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培训工作的通知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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