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具体招聘单位及名额详见《2023年攀枝花市米易县事业单位秋季引才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二、引才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应往届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
1.基本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2.具体条件
(1)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应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因受特殊因素影响延迟发证的,以该生就读学校官方发布的领取毕业证时间为准);2024年应届留学回国人员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等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资格审查结束前取得并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执业)资格证等证书。
(2)本科要求年龄30周岁及以下(即1992年10月17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要求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10月17日及以后出生)详见《岗位表》。
(3)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岗位表》。报考者毕业证书所注专业应与招聘单位所要求的专业一致。报考者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须与《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要求一致。如有以下特殊情况之一的,经审核通过后可报考:
①报考者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专业更名导致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名称不同,但确属同一专业的(由报考者自行提供证明材料);
②留学人员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但与招聘专业学习内容(研究方向)一致的(报考者须提供国内相关高校或市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一致性证明);
③报考者因所在院校开设专业名称与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但经所在院校书面证明确属同一专业的。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3.其他要求
报考者应符合有关回避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检监察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4.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尚处于试用期内或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7日)。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人员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引才方式
本次引才采取双向选择、直接考核方式进行。
四、引才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免收报名费。
2.报名办法
本次报名主要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请报考者登陆智联招聘报名信息系统(https://pzh.zhaopin.com/),选择相关岗位,填写并提交《2023年攀枝花市米易县事业单位秋季引才报名信息表,见附件2》及岗位要求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等相关资料电子版(原件扫描)进行报名。报考者如系机关事业单位非试用期内或服务期已满的在职在编工作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书面同意报考材料。
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17日8时至10月28日18时。
(二)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
1.报考者网络报名后由组织(人社)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并告知考生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者,不能再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未通过者,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三)考核
采取面试(面谈)方式进行。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核主要测试报考者的知识结构、专业素养、沟通协调能力等方面的情况。考核结束后,由组织(人社)部门及时在政府部门网站上公示相应岗位考核人员成绩及排名,公示时间3天。
(四)体检人员确定
报考者考核成绩低于70分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进入体检人员可少于公告公布的招聘名额。招聘岗位形成竞争的,体检人员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最后一名有2人及以上考核成绩相同的,由考核组统筹组织加试,择优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招聘岗位未形成竞争的,进入体检人员的考核成绩不低于80分。报考者自愿放弃报考的岗位,由组织人社部门研究确定是否进行递补。
(五)体检
由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到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其中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招聘职位,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用人单位或体检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由组织(人社)部门研究确定是否递补人员。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生活作风、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以及是否存在需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对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做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察发现不符合要求,表现、评价较差,心理偏激以及严重精神疾病的,可取消聘用资格。
对考察中取消聘用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报考者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由组织(人社)部门研究确定是否递补人员。
(七)公示
考核、体检、考察合格者按规定程序报经审批后面向社会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有问题反映经查实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有问题反映,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核查清楚后视结果决定是否聘用。因以上原因或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
1.经考核、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并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受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劳动人事关系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先签订意向协议,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后,凭证书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2.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招聘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无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以上原因或其他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3.受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招聘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通过直接考核招聘方式进入米易县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从本人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必须在米易县工作满5周年及以上方可流(调)动到县外其他单位。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秋季引才工作接受米易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如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和人事考试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六、特别提示
请报考者确保通讯信息准确、通讯畅通,通讯信息变更后,应主动及时告知组织(人社)部门。因报考者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接收相关信息的,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监督举报电话:
米易县纪委监委:0812-8179744
咨询电话:
中共米易县委组织部:0812-8172576
米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2-8113071
附件:附件1:2023年攀枝花市米易县事业单位秋季引才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xlsx
附件2:2023年攀枝花市米易县事业单位秋季引才报名信息表.doc
中共米易县委组织部米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