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城乡规划师考试《管理与法规》备考知识点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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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师考试# 导语】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城乡规划原理》、《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和《城乡规划实务》4个科目。为了便于大家的备考,今天®文档大全网为您精心整理了2023年城乡规划师考试《管理与法规》备考知识点汇总,供大家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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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城乡规划师考试《管理与法规》备考知识点汇总 篇一


  行政许可的实施主体:

  1.法定的行政机关。行政许可一般由具有行政许可权的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2.被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法定授权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许可。

  被授权实施行政许可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第一,该组织必须是依法成立的;第二,被授权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应当与该组织管理公共事务的职能相关联;第三,该组织应当具有熟悉与被授权实施的行政许可有关的法律、法规和专业的正式工作人员;第四,该组织应当具备实施被授权实施的行政许可所必需的技术、装备条件等;第五,该组织能对实施被授权实施的行政许可引起的法律后果独立地承担责任。

  3.被委托的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受委托行政机关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的名义实施行政许可。

  委托实施行政许可必须遵循以下规则:(1)委托主体只能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委托实施行政许可;(2)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依据是法律、法规和规章;(3)委托机关应当对被委托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行为负责监督,并对被委托机关的行政许可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4)被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不得将行政许可实施权再转委托给其他组织或者个人;(5)委托行政机关应当将被委托行政机关和被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内容予以公告。

2.2023年城乡规划师考试《管理与法规》备考知识点汇总 篇二


  城建监察规定:

  1.适用范围

  适用于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

  2.主管部门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建监察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建监察工作。

  3.监察队伍

  城建监察是指对城市规划、市政工程、公用事业、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的监督、检查和管理,以及法律、法规授权或者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

3.2023年城乡规划师考试《管理与法规》备考知识点汇总 篇三


  政府的基本职能:

  1.政治职能

  (1)保护国家的独立和主权。

  (2)维护社会治安。

  (3)界定和保护产权。

  2.经济职能

  (1)宏观经济调控。

  (2)区域性经济调节。

  (3)国有资产管理。

  (4)微观管制。

  (5)组织协调全国的力量办大事。

  3.文化职能

  4.社会职能

  (1)制定社会保障的有关法律制度,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2)筹集、管理和发放社会保障基金。

  (3)创办各种社会公益服务事业。

  (4)大力开展对环境污染的治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5)控制人口增长,使之保持在适度状态。

  (6)加强社区建设,提高人民群众和社会组织的自我服务和自我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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