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组织法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院长由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由地主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在省内按地区设立的和在直辖市内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由省、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由省、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在民族自治地方设立的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院长,由民族自治地方设立的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院长,由民族自治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由民族自治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人民法院院长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员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正在阅读:
2017年司法考试卷一司法制度重要考点:法院组织法07-14
以善良为话题的记叙文600字06-19
2017年中考英语作文万能格式佳句10-04
中国教育考试网:2017年12月海南英语六级成绩查询入口【已开通】04-16
安妮日记五年级读后感450字5篇12-13
2016英语感恩节作文范文:感恩的心06-01
2020年河北中医助理医师考试时间确定【实践技能考试延期一个月医学综合考试不变】12-09
2017年湖南岳阳中考分数线查询网站12-18
计算机与人作文800字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