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开展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建设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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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导语】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开展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建设的通知已发布。©文档大全网为您整理了以下内容,供您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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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发展改革委、卫生健康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发展改革委、卫生健康委,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中央部门所属有关高等学校、部省合建有关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要求,深入推进新医科建设,经研究,决定建设一批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

  请各地各校根据《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建设指南》(附件1)有关要求,开展申报工作,并于2022年1月17日前(以邮戳日期为准),将《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建设实施方案》(附件2,一式3份)报送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农林医药科教育处),电子版(PDF扫描版及word版)请发送至指定邮箱。相关材料请从教育部网站主页(http://www.moe.gov.cn)点击“最新文件”→“教育部文件”→“信息拥有司局”→“高等教育司”中下载。

  联系人:唐博文、张亮

  联系方式:010-66096767

  电子邮箱:tangbowen@moe.edu.cn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5号教育部高教司

  邮政编码:10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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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建设指南

  2.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建设实施方案(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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