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黑龙江鹤岗萝北县宝泉岭中心小学幼升小招生方案【7月23日起县教育局核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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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儿升学# 导语】2023年黑龙江鹤岗萝北县宝泉岭中心小学幼升小招生方案已公布,为了方便大家的查阅,下面©文档大全网为您详细介绍一下本次幼升小招生工作的具体事宜,欢迎大家及时关注,如有相关疑问,请关注©文档大全网少儿升学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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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宝泉岭中心小学校2023年秋季新生招生办法将按照萝北县教育局最新下发的《萝北县教育局2023年秋季中小学招生工作方案》执行,招生条件与往年的招生方案有所不同,请有2023年秋季入学需求的适龄儿童家长认真研读此方案,诚挚欢迎您的孩子在2023年的金秋九月加入到宝泉岭中心小学校的大家庭!

  萝北县教育局2023年秋季中小学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黑龙江省中小学校“四零”实施细则(修订)》《黑龙江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等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萝北县中小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对象

  小学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出生日期截止到2017年8月31日)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时间

  小学报名时间学校自定,县教育局核审时间为7月23日—7月26日。

  三、招生办法

  (一)基本原则

  坚持以“相对就近,划片招生,免试入学,规范有序,阳光监督”的原则组织实施义务教育阶段秋季招生工作。入学新生监护人需持户口簿和房屋产权证原件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佐证,到辖区学校进行登记初核。

  (二)热点学校信息核查办法

  1.实现部门联动核查。建立县教育部门负责学生户籍和房产证明收集整理,县公安部门负责户籍信息确认,不动产登记部门负责房产信息确认核查工作的联合核查机制,杜绝通过办理假户口、假房产证明等获取入学资格。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它法定监护人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由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备案。未按时提出申请,擅自延缓入学的超龄儿童或者不能提供房产证和不动产证的,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置入学。

  2.锁定学生在相应学区居住时间。

  (1)2023年秋季入学新生,需要持2022年12月31日之前的宝泉岭户籍及房屋产权证明入学。

  (2)学区内户籍及产权证在2022年12月31日之后的,由县教育局统筹安置到相对就近学校入学。

  (3)2024年之后秋季入学的新生,需要持一年以上学区内户籍及房屋产权证明入学,2024年新生认证户籍及房屋产权证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前。

  3.学校学位数量低于学区拟入学学生数量时入学顺位规则。当学校学位数量低于学区拟入学学生数量时,在满足第2条要求基础上,按照以下顺位规则接收新生入学。当第一顺位招收学生人数达到拟入学招生计划,则不再进行后面的顺位,即顺位原则终止,以此类推。

  第一顺位:儿童户籍与父母房产地址均在学校服务范围内的宝泉岭管理局户籍儿童。

  第二顺位:儿童户籍与父母在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上(即三代同户),且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地址在学校服务范围内的宝泉岭管理局户籍儿童。

  第三顺位:仅有父母房产地址在学校服务范围内的萝北县户籍儿童(宝泉岭农场户籍除外)。或者儿童户籍与父母在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上(即三代同户),且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地址在学校服务范围内的萝北县户籍儿童(宝泉岭农场户籍除外)。

  第四顺位:儿童户籍与父母为宝泉岭管理局户籍的儿童,以落户时间先后为序。

  第五顺位:父母只有房产地址在学校服务范围内的非萝北县户籍儿童,以购房时间先后为序。

  4.学校学位数量不低于学区拟入学学生数量时,新生入学坚持就近入学、免试入学的原则,按照教育局公布的招生计划,划片招生。九年一贯制学校实行直通政策。

  (三)关于优抚对象人员子女入学信息核查办法

  对残疾军人子女、烈士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及其它各类安抚对象子女入学,严格按照上级相关政策和有关文件要求,简化入学程序,妥善安置,落实教育优抚政策。

  (四)关于进城务工随迁人员子女入学信息核查办法

  跟随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居住的适龄儿童以及随迁子女,由其法定监护人持本人及儿童、少年的居住证到所在县有空余学位的可就读学校提出就学申请,对因特殊原因未能到相应学校提出申请的,由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到义务教育学校就读。

  (五)关于住宅性质界定原则

  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印发《黑龙江省中小学校“四零”实施细则(修订)》(黑教规〔2020〕5号)第四条明确规定:“2020年起,集体户口和产权不足100%的住宅不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依据”;商服、车库等非居住房不作为招生入学依据。

  四、招生程序

  小学采取登记审核方式入学,由学生的第一监护人持相关户籍证明、房屋产权证明到所在学区学校报名→学校资格审核后由学生家长现场签字确认(学校初审、县教育局核审)→学校公布招生信息。

  五、工作要求

  1.各学校要根据教育局《关于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秩序有关规定》文件要求,严格按照招生计划招生,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等违规招生行为。

  2.热点学校要坚持执行“两证齐全、两证一致”原则,规范性入学依据(户口本、房产证),核查工作由县教育局统一协调、管理,学校具体组织实施。

  3.各学校要持续推进落实中小学“四零”工作部署,坚持“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做到政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4.教育局将对学校招生工作重要时段、重点环节加强监管。

  5.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引进社会监督,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6.各校招生时,要落实好疫情防控要求(戴口罩、扫码、测体温),只允许一位家长进校报名,并保持间隔1米的距离。

  注:宝泉岭中心小学校服务范围为宝泉岭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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