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西来宾市兴宾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方案的解读说明[8月8日-12日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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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儿升学# 导语】2023年广西来宾市兴宾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方案的解读说明已发布,2023年兴宾区继续开通网上报名渠道,城区义务教育学校统一使用“来宾市兴宾区教育体育局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平台服务”网络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文档大全网希望家长能够认真阅读本文,及时了解相关招生政策和报名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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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招生对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等规定,确定招生范围如下:

  (一)小学。招收截至2023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兴宾区户籍(含来宾城区户籍)及居住在兴宾区的经商人员、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其他人员等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未满6周岁的儿童不安排入学。

  (二)初中。兴宾区户籍(含来宾城区户籍)及居住在兴宾区的经商人员、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其他人员等符合入学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

  (一)城区小学一年级

  1.来宾市实验小学教育集团(本部):学生480人。

  2.来宾市实验小学教育集团新兴校区:学生380人。

  3.来宾市新华小学:学生325人。

  4.来宾市中南小学:学生425人。

  5.来宾市镇东小学:学生425人。

  6.来宾市镇西小学:学生160人。

  7.来宾市水落小学:学生270人。

  8.来宾市河西小学:学生325人。

  9.来宾市宁柳小学:学生530人。

  10.来宾市祥和小学教育集团(本部):学生375人。

  11.来宾市祥和小学教育集团高新校区:学生425人。

  12.来宾市政和小学教育集团盘古校区:学生745人。

  13.来宾市政和小学教育集团迎宾校区:学生320人。

  14.来宾市民族小学:学生270人。

  15.来宾市城南小学教育集团(本部):学生485人。

  16.来宾市城南小学教育集团之江校区:学生160人。

  17.来宾市飞龙小学:学生375人。

  18.来宾市翠屏小学:学生425人。

  19.来宾市滨江小学:学生530人。

  20.来宾市解放小学:学生425人。

  21.来宾市铁北小学:学生425人。

  22.来宾市长梅小学:学生270人。

  23.兴宾区长岭小学:学生110人。

  24.来宾市实验学校教育集团(本部小学):学生270人。

  25.来宾市丽景双语学校(民办小学部):学生50人。

  26.来宾市培文学校(民办小学部):学生160人。

  28.来宾市兴宾区启明小学(民办):学生45人。

  29.来宾市兴宾区蓝航足球学校(民办小学部):30人。

  (二)城区初中七年级

  1.来宾市第三中学:学生690人。

  2.来宾市第五中学:学生795人。

  3.来宾市第六中学教育集团(本部):学生1050人。

  4.来宾市第六中学教育集团高新校区:学生690人。

  5.来宾市第七中学:学生850人。

  6.来宾市民族中学:学生850人。

  7.来宾市第十中学教育集团(本部):学生1050人。

  8.来宾市第十中学教育集团良江校区:学生690人。

  9.来宾市第十一中学:学生1050人。

  10.来宾市第十四中:学生840人。

  11.来宾市实验学校教育集团(本部初中):学生425人。

  12.来宾市实验学校教育集团城厢校区:学生690人。

  13.来宾市丽景双语学校(民办初中部):学生100人。

  14.来宾市培文学校(民办初中部):学生276人。

  15.来宾市兴宾区城东中学(民办):学生50人。

  16.来宾市兴宾区昆仑中学(民办):学生50人。

  17.来宾市兴宾区蓝航足球学校(民办初中部):80人。

  三、招生区域

  (一)乡(镇)学校

  以所在乡(镇)户籍住址确定,由所在乡(镇)学校自主招生,确保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全部入学。

  (二)城区学校

  属于以下情形可以在城区申请入学。

  1.有来宾城区户籍,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在城区仅有一套独立产权房的,按照该套房不动产(房产)证地址确定学校;有多套独立产权房的,以指定的一套房产确定学校。(独立产权指房屋所有权仅归属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下同)

  2.有来宾市城区户籍,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既有独立产权房,又有共有产权房的,按照独立产权房不动产(房产)证地址确定学校。(共有产权指房屋所有权除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外,还存在其他产权共有人。下同)

  3.有来宾市城区户籍,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无独立产权房,只有共有产权房的,按照共有产权房不动产(房产)证地址确定学校。

  4.有来宾城区户籍,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无产权房的,原则上按照学生户籍地址确定学校。

  5.无来宾城区户籍,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有独立产权房的,原则上根据产权房不动产(房产)证地址确定学校,如果自建房因故未办好房产证的,需提供户主水费或电费缴费票据;政府保障性征地、易地搬迁安置户(含扶贫搬迁)以安置地址确定;城区政府保障性公(廉)租房的直接承租人子女入学,按该承租地址确定学校。

  6.逾期交房的购房户(即超出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交房时间,但未得交房的购房户),按购房合同确定学校。

  7.无来宾城区户籍,学生法定监护人在来宾城区经商、务工等以居住证确定学校。

  8.持有外国护照没有国内户籍的华侨子女、港澳台同胞子女,

  要求在来宾城区学校就读,按照其子女在国内的法定监护人的户籍或不动产(房产)住址确定学校。

  9.如学生的法定监护人离异,以直接抚养适龄儿童少年一方的户籍或不动产(房产)住址确定学校。

  四、城区招生条件优先排序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在人口集中或学位不足区域,要统筹考虑户籍、合法住所等实际情况,合理制定义务教育入学排序规则并向社会公布”的规定,结合来宾市城区实际情况,在人口密集、学位不足的区域或学校,如出现市区户籍或在城区有合法产权房学生超量的情况,各义务教育学校应按照“房户一致、独立产权、实际居住”优先的原则,以下列排序方法分批次录取,录满为止。所有申请入学的区域房均为住房,不含商铺、车库、柴房及写字楼等,且达到入住条件并实际居住。

  (一)有户有房的适龄儿童少年(双证)

  1.房户一致。来宾市城区适龄儿童少年户籍登记地址与申请入学区域内法定监护人的不动产(房产)地址均在同一学校辖区内。该不动产(房产)为独立产权优先,非独立产权次之。

  2.房户不一致。来宾市城区适龄儿童少年户籍登记地址与申请入学区域内法定监护人的不动产(房产)地址不在同一学校辖区内。该不动产(房产)为独立产权优先,非独立产权次之。

  (二)有户无房的适龄儿童少年(单证)

  来宾市城区适龄儿童少年户籍登记地址在学校辖区内,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来宾市城区无不动产(房产)权房。

  (三)无户有房的适龄儿童少年(单证)

  1.无来宾市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来宾市城区有政府保障性征地安置房、易地搬迁安置房、不动产(房产)权房。

  2.无来宾市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其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有政府保障性公(廉)租房。

  3.无来宾市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其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有自建房。

  4.逾期交房的购房户(即超出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交房时间,但未得交房的购房户),且其法定监护人在城区居住。

  (四)无户无房的适龄儿童少年(经商务工)

  1.无来宾市城区户籍、随其法定监护人进城租赁房屋经商(创业)的适龄儿童少年。

  2.无来宾市城区户籍、随其法定监护人进城租赁房屋务工的适龄儿童少年。

  ①法定监护人有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居住证或有城区用人单位代缴至少三个月社会保险。

  ②学生法定监护人在来宾市城区至少有半年房屋租赁合同、用人单位签定至少有半年的合法劳动合同,并按照学生在城区学校就读时限(由毕业学校根据学籍提供证明)依次录取。

  五、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报名方式、时间及其他内容

  (一)报名方式

  为更好规范我区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推进教育服务领域改革,解决学生家长长时间现场等候排队报名问题。2023年兴宾区继续开通网上报名渠道,城区义务教育学校统一使用“来宾市兴宾区教育体育局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平台服务”网络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招生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每位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只能报读一所学校。

  (二)报名时间

  2023年8月8日8:00-12日18:00。8月12日18:00后系统关闭,在开通时间段内,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人员全部完成报名信息录入及上传相关入学材料(详见附件5)。

  (三)报名操作办法

  在微信上搜索公众号“兴宾教育”或扫二维码关注“兴宾教育”,按照本方案附件10《兴宾区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平台操作指南》操作。报名期间,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须时常关注公众号发送的信息,如符合辖区学校招生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未能成功网络报名,则在网络报名期间,持相关证件材料到辖区学校咨询,学校安排专人现场指导报名信息录入。

  (四)授权核验

  经授权,辖区内学校对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户口、居住证、不动产(房产)等信息进行比对核验。

  (五)学校审核

  城区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于2023年8月13日-17日完成材料核验、现场核验、公布结果等工作。若有材料不齐全或有疑问的,学校须通知学生家长于8月18日8:00-19日18:00持入学材料到学校进行现场核验或在招生平台上重新报名,8月20日-21日完成核验并公布相关结果。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录取该生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报相关部门追究责任。

  (六)录取办法

  1.按照招生条件优先排序录取。城区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严格按照招生条件优先排序办法录取,学校在录取时,如果计划学位能够满足入学范围内符合条件对象的就读需求的,则按规定全部予以录取。如果计划学位无法满足入学区域内符合就读需求条件对象的,则先保证双证,再考虑单证,依次类推。双证录取完剩余的学位不能满足单证的,或单证录取完剩余的学位不能满足其他的,则按公开、公正原则,在相关部门监督下,同等条件学校通过电脑随机派位摇号方式进行调剂。

  2.特殊情形人员子女录取办法。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妥善安排特殊情形人员子女(如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急需紧缺人才子女及政策规定的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入学,凡符合条件的,需填写《特殊情形学生申请入学备案登记表》(附件9)并按要求提供入学材料,于8月15日前交到驻区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302室。区教育体育局初步审核后,提交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集体研究决定,并将结果及相关表格材料分别报驻兴宾区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备案。

  3.进城经商(创业)人员随迁适龄子女录取办法。以持有营业执照或摊位租赁合同确定录取名单。

  4.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录取办法。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工作的通知》要求,深入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认真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关于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和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可以按规定申领居住证,原则上以居住证持有时长、居住年限、社保缴纳等入学条件的规定,小学一年级、初中七年级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有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居住证或有城区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五险)至少半年凭证的优先安排,仅有合法劳动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及其他入学材料的次之。

  5.合理调剂。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在公证机关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中小学教师代表、家长代表等人员监督下,于8月23日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摇号(多胞胎子女绑定同一个号)。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即辖区学校超量学生),一是有来宾市区户籍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有合法不动产(房产)的适龄儿童少年,通过电脑随机派位摇号方式调剂到有空余学位相对就近的城区学校就读,来宾市祥和小学教育集团(本部)超量适龄儿童少年,分流到来宾市祥和小学教育集团高新校区、来宾市翠屏小学、来宾市实验小学教育集团;来宾市滨江小学超量适龄儿童少年,分流到来宾市祥和小学教育集团高新校区;来宾市河西小学超量适龄儿童少年分流到来宾市民族小学、来宾市解放小学、来宾市长梅小学和兴宾区城厢镇新龙小学;来宾市镇西小学超量适龄儿童少年分流到来宾市镇东小学;来宾市城南小学教育集团(本部)超量适龄儿童少年分流到来宾市祥和小学教育集团高新校区;来宾市飞龙小学超量适龄儿童少年分流到来宾市民族小学和来宾市长梅小学;来宾市宁柳小学超量适龄儿童少年分流到来宾市铁北小学、来宾市城南小学教育集团之江校区;来宾市实验学校教育集团(本部小学)超量适龄儿童少年分流到来宾市镇东小学、来宾市中南小学;来宾市水落小学超量适龄儿童少年分流到兴宾区城厢镇中心小学和城厢镇双马小学;来宾市第六中学教育集团(本部)超量适龄儿童少年,分流到来宾市第六中学教育集团高新校区、来宾市第十中学教育集团(本部)。二是符合条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适龄儿童少年,通过电脑随机派位摇号方式调剂到有空余学位的城区学校或城市郊区学校(城厢镇双马小学、城厢镇新龙小学、来宾市实验学校教育集团城厢校区、来宾市第十中学教育集团良江校区)或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三是不符合条件的,城区学校不予以安排。四是解决多孩子女同校就读问题,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允许同一父母的子女或同一监护人的监护对象同校就读,帮助家长解决多处接送孩子的实际困难,有效减轻多孩家庭负担。因城区初中学位紧张,不是在城区小学参加小学教学质量调研,又没有城区房产和城区户籍的学生不得在城区初中报名就读七年级,应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七)录取公布。城区各义务教育学校于2023年8月24日前完成公布录取结果。

  (八)正式报名注册时间。2023年8月26日-27日报名注册,8月28日正式上课。

  六、乡(镇)学校招生办法及时间

  (一)一年级和七年级新生招生办法

  以所在乡(镇)、街道户籍、住址确定区域,由所在乡(镇)学校自主招生,确保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全部入学。

  (二)招生时间

  2023年8月26-27报名注册,8月28日正式上课。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严肃工作纪律。

  (三)积极营造良好氛围。

  (四)严格落实招生计划。

  (五)严禁跨区域招生。

  (六)切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原则上不收插班生。

  小学一年级招生:区教育体育局基教股,咨询电话:0772-4228055、4228056;初中七年级招生:区教育体育局招生办,咨询电话:0772-4228072;招生工作举报电话:区纪委监委驻区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0772-4228081。

  本方案由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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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兴宾区城区小学招生范围

  2.兴宾区城区初中招生范围

  3.兴宾区2023年城区小学招生区域图

  4.兴宾区2023年城区初中招生区域图

  5.兴宾区城区中小学新生报名材料清单

  10.兴宾区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平台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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