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匀市2020年小学招生政策:2020年贵州黔南州都匀市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副标题:2020年贵州黔南州都匀市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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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儿升学# 导语】根据目前的教育状况和各阶段升学的游戏规则,合理的幼升小择校、升学设计一定能够为孩子获得更多、更大的机会。但幼升小又绝对不意味着只选择“重点”小学,还需要结合区县、学校、课外辅导、特长开发、操作技巧等方面的综合情况理性考虑。下面是©文档大全网为大家带来的2020年贵州黔南州都匀市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方案,供各位家长的关注。

  为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贵州省义务教育条例》及省、州关于中小学招生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忘初心,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继续实行校点布局调整招生片区过渡政策,结合2019年城区社区调整和新增十六小学位情况,维持各校招生区域与去年相比基本不变,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制度,确保所有适龄少年儿童依法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招生原则


  (一)招生原则:划片、就近、免试原则;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依法保障、统筹安排原则;顾大局、保稳定原则。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条“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结合全市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和市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需要,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为六周岁及以上(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因身体原因或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适龄儿童,可以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办事处)申请延缓到七周岁入学。

小学招生


  (一)乡镇小学的招生

  1.在乡镇、办事处组织领导下,乡镇中心完小制定具体的招生方案,合理规划入学片区保障适龄儿童就近入学。

  2.各乡镇、办事处、乡镇中心完小要组织开展人口排查,发放入学通知书,动员家长依法送其适龄子女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学校做到应招尽招,确保适龄儿童全部入学。

  (二)城区小学的招生

  1.划片就近入学

  常住人口子女在片区就近入学应符合以下条件:

  A类:有“房产”且常住的

  学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有房产的,原则上购房入住满1年以上,即2019年6月30日前入住;学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因各种原因未购有房产,一直居住“四老”房产,而且在片区外没有房产或居所(需由房管部门提供无房产证明)。

  B类:有“户口”无“房产”且常住的

  学龄儿童与父母(法定监护人)的户口在服务片区,但因各种原因未购有房产,一直居住单位住房或一直长期租房,而且在片区外没有房产或居所(需由房管部门提供无房产证明)。

  C类:其他符合有关规定的

  ①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援鄂人员子女、因公牺牲或伤残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或伤残警察子女、烈士子女、脱贫攻坚一线因公死亡人员等优抚对象子女入学,由市教育局统筹优先安排入学;因工作调动进入本市工作尚未购买房产人员、适龄儿童的父母为现役军人、招商引资对象、招引人才对象子女等符合政策有关规定并提供相关证明的,由市教育局统筹优先安排入学。

  ②随迁子女、外来经商人员、进城务工人员在市区无房产,在本市有营业、就业、居住证明且缴纳各类社会保险三年以上的,其子女入学可申请在居住地片区小学就读。

  D类:随迁子女入学

  外来经商人员、进城务工人员等各类流动人口,在市区无房产,未缴纳各类社会保险,其子女入学可持住所和就业证明自行到片区内或相对就近的学校申请学位。未申请到学位的,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

  E类:社会抚养、救助适龄儿童入学

  适龄儿童中的流浪儿童、孤儿,在未找到或者未确定监护人前,由救助、收养机构送其就近入学,相关学校应安排学位或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

  各小学不得拒收招生区域范围内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或者由市教育局依法统筹安排入学的适龄儿童。

  除调整都匀九小和都匀十一小部分片区作为新增的都匀六小南校区(都匀十六)招生片区外,其他各城区小学维持2019年招生区域不变,都匀六小南校区(都匀十六)招生范围为,东面:从云宫大桥西桥头起向南沿剑江河至独山路;南面:从剑江河与独山路的交叉处向西沿独山路至剑江南路;西面:从剑江南路与独山路交叉路口向北沿剑江南路至云宫路交叉口;北面:从剑江南路与云宫路交叉口向东至沿云宫路至云宫大桥西桥头。

  2.严格组织入学排查

  按照《贵州省义务教育条例》的相关规定,学生入学排查工作以市政府管理为主,市教育局统筹协调,乡(镇、办事处)为责任主体,学校、村(居)委会以及其他相关部门配合,组织开展学生入学的排查工作。为确保小学招生公平、公正、公开进行,实行“二次”排查认定,即由市教育局协调小学按照入学登记、条件初审排查、公布和办事处(社区)复核排查、公布等流程进行,并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的作用,及时化解招生入学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

  3.城区小学招生日程

  (1)入学登记。8月10日至8月11日,进行入学调查登记,学生家长要携带房产证(外县市人员出具居住证、本市进城务工人员出具社区居住证明)、户口簿。由学生家长填写《都匀市2020年城区小学入学申请登记表》一式两份,学校查验相关证明、证件原件并收取证明材料复印件2份,将相关的印证材料复印件订装在《都匀市2020年城区小学入学申请登记表》背面,上报市教育局1份,学校存档1份。

  (2)调查初审。8月12日至8月15日,学校调查和初审,时间为4天。各校组织对已登记的适龄儿童进行初审,通过入户调查、到相关部门核查等形式,核实相关信息的真伪,甄别入学新生实际居住地址所属片区等。对不符合招生条件的要及时通知家长(监护人),并及时做好政策宣传、解释说明及相关协调工作。

  (3)上报初审意见。8月17日,各校将调查初审结果,即《入学申请登记表》(附相关印证材料订装于背面)、《入学申请登记报名汇总表》上报到市教育局。

  (4)办事处审核。8月18日至8月19日,市教育局、办事处对各校新生入学信息和相关材料以及入学资格进行调查审核。

  (5)公布入学名单和发放入学通知。8月20日、21日,各校张榜公布入学新生名单和发放入学通知。

  (6)报名注册(具体开学时间以省教育厅通知为准)。9月20日前完成学籍办理。

工作要求


  (一)切实履行职责。各乡镇办事处、各中小学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严格落实控辍保学“双线”管理和“七长”负责制,严格落实联控联保工作机制,特别要结合实际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控辍保学工作,抓实整班移交,确保“一个都不能少”。各学校对学区户籍内适龄儿童少年未按时到校报到注册的要及时排查去向,对在片区以外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做好索要就读回执工作,对不依法送子女入学的家长(监护人),要及时向市教育局和当地政府报告,并组织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各学校要依法做好适龄残疾少年儿童随班就读、送教上门或输送到州、市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工作。

  (二)严格控制班额。2020年秋季入学的义务教育学校班额原则上不得超过50人(含50人),鼓励一年级不超过45人,确保在零增量的基础上逐步消除现有大班额。各中小学要严格遵循“籍随人走、人籍一致、人班一致、及时标注”原则。

  (三)严格收费制度。各中小学要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严格落实收费政策和公示制度;收费科目必须经过相关部门审批,不得突破审批科目进行收费,实行学期收费制,严禁任何形式的跨学期预收费行为。

  (四)严格信息保密。学生信息保密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承担领导责任;分管学生学籍和学生学业水平成绩量化工作的校领导为主管责任人;承担学籍管理和学生学业水平成绩量化的班主任和科任教师作为直接责任人,严防学生信息外泄和滥用。

  (五)严肃招生纪律。一是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二是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三是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四是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五是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六是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七是严禁义务教育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作为招生依据;八是严禁义务教育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九是严禁初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考成绩排名、宣传升学率;十是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学生和违规为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六)抓实信访维稳。严格按照职责管理权限做好信访维稳工作,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及相关规定做好政策解释,及时处理和化解矛盾问题;对推诿扯皮,不认真履职,导致出现招生问题上访、群访等情况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责任,并报纪检部门进行处置。

  (七)强化廉洁招生。严格按照廉政纪律要求组织教职工签订廉洁招生书,严禁在招生过程中虚假宣传、欺骗误导学生及家长;严禁接受招生对象吃请;严禁收受礼品、礼金及购物券等;严禁出现违反招生政策纪律规定的其他行为。

  (八)强化疫情防控。为切实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工作,负责接收整班移交的初中学校,原则上采取上门服务的方式,按照规定时间主动到对口小学开展招生工作,避免六年级学生及家长到初中学校聚集报名。各招生学校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严控校门,严禁无关人员进校。一年级和七年级招生在发放义务教育通知书时,相关学校要向家长做好开学疫情防控宣传,签订疫情防控书,严格按照省、州、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认真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成立由分管教育副市长任组长,市人大、政协相关领导为副组长,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信访局、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都匀市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市本年度义务教育招生的组织、实施、监督、裁决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教育局,各乡镇、办事处明确一名分管教育的负责人,并安排工作人员参与乡镇“整班移交”或参与城区户籍和住址审核以及入学通知书的发放工作。由市教育局统筹协调,乡(镇、办事处)为责任主体,学校、村(居)委会以及其他相关部门配合,开展对学生入学的排查,并按照“双线”责任制落实开展好“控辍保学”工作。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的作用,及时化解划片招生入学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要积极协调政府相关部门,针对往年易发问题,制定招生入学工作预案,成立应急小组,加强会商协调,快速稳妥处置突发事件。

  (二)质量保障:要统筹做好城乡学校招生工作,努力稳定乡村学校生源,防止增加城区大班额问题。要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重点推进在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实行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和教师学区化管理,进一步加强校长和教师交流,着力缩小城乡、校际教育质量差距。要关爱留守儿童等特殊学生,开展师生对口帮扶,寄宿制学校要优先安排住宿。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平行分班,建立和完善教育质量监控机制和评估体系,加强各学校的办学目标管理和教学质量考核,促进教育质量的不断提升和学校均衡发展。

  (三)宣传保障: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做好宣传。同时加强各招生中学的宣传,让学生及家长了解我市近年来各初中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学校管理,争创办学特色以及实行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采取校长、教师交流等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发展的措施和情况,进一步提高学生家长对各初中学校的知晓率和认可度,确保招生入学工作顺利完成和社会和谐稳定。

  (四)咨询电话:市教育局基教科8228201、8240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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