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我旗卫计系统事业单位急需专业护理工作人员的实际情况,经旗政府研究决定,根据巴林左旗《员额备案制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为卫计系统招聘员额备案制护理工作人员29名:其中巴林左旗医院20名,巴林左旗蒙医中医院9名(含蒙汉兼通工作人员3名)。为做好此次招聘工作,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巴林左旗户籍并符合职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护理(高级护理)、护理学、涉外护理专业应往届毕业生均可应聘(不含普通高等院校护理(高级护理)、护理学、涉外护理专业在读学生)。
(二)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
4.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护士执业证书、资格证书;或通过全国执业护士资格考试合格的人员必须具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近期内能办理注册者。
7、2016年7月31日前具有巴林左旗户籍或高考入学前为巴林左旗户籍的、在左旗服务的六类项目人员不限户籍、退役大学生士兵限入伍前或高考时为巴林左旗户籍的。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过程中被录用(聘用)主管部门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工作的方式和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发布简章、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技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招聘简章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2016年8月19日-2016年8月28日通过巴林左旗政府门户网站及相关网站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6年8月29日-2016年8月31日
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巴林左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532室。
4.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由巴林左旗人社局和卫计局统一组织实施报名受理、资格审查工作。
5.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证件和材料: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护士执业证书或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学历认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经审查,对不符合应聘条件及岗位要求的,当场告知不予受理报名。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准许进入笔试环节,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在上交报名表的同时,上交本人与报名表同版近期正面蓝底免冠照片(大一寸)3张。
7.资格审核合格的应聘人员,每人收取报名费20元,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进入面试人员收取面试考务费50元。2016年应届毕业生和贫困生报考免收报名费和笔试考务费(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2015年毕业生笔试考务费减半收取。
8.招聘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4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旗卫计系统工作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后调整开考比例。
(三)笔试
笔试工作由巴林左旗编委办、巴林左旗人社局、巴林左旗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1.应聘人员务于2016年9月06日到旗人社局409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2.笔试内容:护理专业相关知识。
3.笔试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报考蒙汉兼通岗位的应聘人员,笔试须用蒙古文试卷,并用蒙古文作答。报考其他岗位的应聘人员必须选择汉文试卷并用汉文作答。
同一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笔试时间:
2016年9月08日(星期四)上午9:00-11:00时
5.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和笔试准考证,否则不准参加考试。
6、笔试加分: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者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7、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8、公布笔试成绩
阅卷工作结束后,在巴林左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考生笔试成绩。
笔试阅卷工作采用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按照每个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范围人员。对同一岗位因末位成绩并列而超过1:3比例的所有考生全部进入面试资格人员范围。
(四)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工作由巴林左旗编委办、巴林左旗人社局、巴林左旗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时间:2016年9月15日7:30开始。
技能测试地点:巴林左旗医院(新林东一中路南)。
技能测试内容:
1.相关知识问答(应聘人员须用汉语作答);
2.护理技能:现场临床护理测试;
技能测试满分100分(相关知识问答50分,护理技能50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加分)成绩×50%+技能测试总成绩×50%。
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查阅小数点后三位小数区分,如仍并列,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巴林左旗编委办、巴林左旗人社局、巴林左旗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体检不合格的应聘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
(六)综合考察
1.考察工作由巴林左旗人社局、巴林左旗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书面考核材料。
3.根据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在考察中确实发现因个人品德低下、有不良政治或诚信记录、弄虚作假等行为且被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解除处分或超过处分期除外),并确有事实依据的,取消应聘资格。
(七)确定拟聘人选并进行公示
旗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上述情况综合汇总后,确定拟聘用人选,提交旗卫计系统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议定后,并在巴林左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双方协商一致后,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定试用期聘用合同,并报主管部门、人社、编办备案。
三、聘用及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的聘用人员实行员额备案制,不纳入聘用单位编制管理;凡被聘用者,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并经用人单位和卫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者,签定定期聘用手续并报旗人社局、旗编委办备案。聘用护理人员待遇由用人单位提出标准报旗卫计局审批。
四、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招聘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公开招聘结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严格坚持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如有其他违反公开招考工作纪律情况的,一经发现,坚决严肃处理,工作人员及其责任人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五、未尽事宜由巴林左旗公开招聘卫生和计划生育系统工作人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476-7869027(巴林左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476-7868870(巴林左旗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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