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汉中市二模|请查收!2022年陕西汉中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公布

副标题:请查收!2022年陕西汉中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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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区教育体育局,局属相关学校:

  为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规范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号)和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一办〔2022〕1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22年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加强组织领导,科学合理划分学区


  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实行“市级统筹,以县区为主,属地管理”的工作机制。市教育局负责指导各县区做好招生入学工作。各县区成立县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细则,完善工作方案,明确招生程序,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根据适龄儿童人数、学校分布和规模、行政区划、交通状况等因素,为每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合理划分学区,确保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均有一所对应的公办学校就读;负责辖区内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组织实施、信息公开、学籍管理和督查落实。各学校负责登记、审核、发放录取通知书等工作。兴汉新区、滨江新区、航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新区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工作分别由汉台区、南郑区、城固县人民政府牵头,兴汉新区管委会、滨江新区发展服务中心、航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配合。学区划定后应保持相对稳定,对出现学校布局调整、学龄人口变化较大等情况,在科学评估、广泛征求意见、综合研判分析的基础上适当调整学区范围,并做好宣传解读工作,合理引导家长预期。

2.坚持免试就近,严格落实“公民同招”


  凡当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健全控辍保学长效机制,确保应入尽入。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区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公办小学一般采取登记(报名)方式入学,公办初中一般采取登记(报名)或对口直升方式入学。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同步报名、同步招生。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按照划定的学区范围招生,首先安排本辖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空余学位优先满足各类优抚对象入学。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优先满足学校所在县区学生入学需求,所在县区招不满且审批机关为市教育局的,可以在市域内适当跨县招生,不得跨市招生。

3.科学编制计划,规范招生入学行为


  各县区教体局按照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要求,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办学规模、化解“大校额”等情况,科学编制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严格核定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坚决做到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校生规模只减不增、2022年秋季招生计划只减不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由所在县区教体局审定并公布,纳入全市统一管理平台实行网上报名招生。符合民办学校入学条件的学生,由其本人或家长或监护人,按照民办学校所在县区教体局规定的时限,登陆“汉中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所在县区教体局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对报名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每个学生只能填报1所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且报名后不能修改。报名人数未超过核定招生计划的,一次性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由所在县区教体局组织实施,录取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依据户籍、住房等因素由所在县区教体局安排到对应学区公办学校;若学区内无空余学位,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

4.落实相关政策,保障特殊群体入学


  落实随迁子女入学政策。深入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认真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关于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和有合法稳定就业、住所等规定要求,全面清理取消不合规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及其时限要求。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充分发挥县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作用,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进行科学评估,对具备学习能力能够到普通学校就读的,优先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对残疾程度较重,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安排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残疾程度严重,不能到校就读的,就近安排学校进行送教上门或通过远程教育的方式,切实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落实其他群体优待政策。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依据有关规定落实义务教育优待政策。

5.优化招生流程,规范报名信息采集


  各县区各学校要通过多种方式提前向社会公布招生工作方案,优化报名登记、递交证明材料、审核相关资质等程序。对提供的入学证明材料要列出清单,提前告知家长。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随迁子女在户籍地无人监护等无谓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不得以各类竞赛成绩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不得登记、收取中小学生竞赛或等级的证明材料(含复印件),不得要求学生填报中小学生竞赛或等级证书情况。

6.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各县区教体局、各学校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大力推进“阳光招生”,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及时主动公开招生入学相关信息,建立招生范围、招生计划和招生结果公示制度,切实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加强对主要政策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解读工作,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加大对招生政策和招生各环节的宣传,引导家长形成合理就学预期。要对脱贫家庭、易地扶贫搬迁群众、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特殊群体进行精准宣传。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积极宣传优质均衡发展成效,为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营造良好氛围,积极引导全社会形成科学教育观、价值观,共同维护良好的教育生态。

7.严肃工作纪律,规范招生入学秩序


  1.落实“十项严禁”。严禁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严禁以集团化名义进行招生,教育集团内各学校招生后学生不得跨校流动;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

  2.加强学籍管理。各县区教体局应于10月31日前完成小学新生注册和初中新生学籍接续。规范转学流程,除因户籍迁移、父母工作变动等原因不能在原所在学校就读的,可申请办理转学手续外,学生不得随意转学,毕业年级学生原则上不准转学。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落实监管责任,严格审核转学申请和佐证材料,不符合转学规定的一律不得通过。严格落实学生“人籍一致,籍随人走”,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严禁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3.严肃追究责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违规违纪招生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减少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

  请各县区教育体育局于5月底前将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及学区划分情况报市教育局。

8.联系方式


  2022年汉中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咨询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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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姜x

  电话:2626670

  邮箱:jjk262667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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