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事业单位招聘信息:2016年浙江省兰溪市事业单位招聘25人

副标题:2016年浙江省兰溪市事业单位招聘2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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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规定,兰溪市部分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25名(详见招聘计划表)。兰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招聘单位委托,承办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组织实施。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所在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5、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均不得报名。


    (二)招聘单位及具体条件


    见附件《2016年兰溪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年龄条件


    见《2016年兰溪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考试报名


    (一)在招聘单位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之起至10月11日。

   
2、报名地点:各招聘单位。


    (二)集中报名


    1、报名时间:10月12日—13日。

   
2、报名地点:兰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多功能厅。


    (三)报名手续:考生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职位要求,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职位,报名时请携带身份证、户口薄(户籍证明)、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不得用大头照)以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上述证件、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并如实填写《兰溪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信息表》(一式2份,可从网上下载)。如不符合条件和职位要求而发生后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如需委托他人报名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含复印件)及委托报名书。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由招聘单位负责报名受理及条件审核。


(五)费用:报名时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


    (六)符合条件的考生10月21日上午(8:30—11:30)携本人身份证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领准考证。代领的,须带代领人员的身份证和考生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领书。


    已确认的公开招聘的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职位,将取消该职位招聘或核减招聘计划指标,因核减招聘计划指标而取消的职位,已确认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招聘职位。


    三、笔试科目、时间和地点


    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报考人员必须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携带2B铅笔及黑色水笔。笔试时间、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四、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照参考总人数淘汰5%的人数比例,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及以上的考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招聘职位计划数3人及以上的按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对象将在兰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兰溪人才网上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取消录取资格。面试3天前,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将在未进入面试的该职位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


    面试时间及地点将另行通知。


    五、确定体检入围人员


    社会福利院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实践操作占总成绩的70%,实践操作由单位自行组织。

   
广播电视台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其他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计划数的1:2的比例(招聘职位计划数3人及以上的按1:1.5比例)(有小数点的四舍五入)确定体检入围人员,再按1:1的比例进入考核。最后一名如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的入围。


    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六、体检、考核、录取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从该职位体检入围人员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报考人员放弃体检的,视作放弃录取资格。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考核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的有关考核规定执行。


    体检、考核合格后,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人员,并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录取手续。逾期未办理录取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缺额人数不再递补。



   
七、录取人员待遇


    报考事业单位的录取人员纳入招聘单位的事业编制,并实行聘用制。


 八、其它说明


    1、往届毕业生招聘范围根据《2016年兰溪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上的规定,2016年全国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户籍不限。

   
2、本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能报考平行或顺向拨款形式的事业单位。

   
3、计算工作经历、户籍地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30日。

   
4、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原则上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录用公务员、当兵入伍、上级选调、高校入学等特殊情况除外)。

   
5、市公路管理段、市村镇规划管理处如今后单位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此次所招聘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不列入参公人员,单位参公时将予以分流到其他事业单位,报名时需提供愿意无条件服从组织分流的保证书。


    九、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兰溪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兰溪人才网公布,供考生查询和社会监督。考生报名后请及时上网查询有关通知,请考生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书面向我局公务员管理科(电话:0579-88891752)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逾期不受理。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十、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


    招聘单位电话招聘单位电话

   
兰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0597-88899690 兰溪市文化馆0579-88884127

   
兰溪市土地垦造整理中心0597-88899690 兰溪市社会福利院0579-88860005

   
兰溪市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中心0579-88899638 中洲公园管理处0579-88906128

   
市村镇规划管理处0579-88889837 兰溪市公路管理段0579-88899921

   
兰溪市城市管理服务中心0579-89010825 兰溪市妇幼保健院0579-88905557

   
环境卫生管理处0579-88886850 兰溪市皮防站0579-88831535

   
兰溪市广播电视台0579-88905331 黄店镇中心卫生院0579-88136598


    附件:点击下载

   
1.2016年兰溪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信息表

   
2.2016年兰溪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2016年浙江省兰溪市事业单位招聘25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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