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山东临沂市兰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有关问题解读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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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23年兰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思路和原则是什么?

  答:2023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招生政策要求,兰山区按照“政策整体保持稳定、管理操作规范优化”的工作思路,坚持属地管理、免试就近入学、学区一体化管理和公正公平公开四个原则,严格工作程序,科学研制修订实施方案,经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报经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公布实施,确保招生入学平稳有序,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

  2、2023年兰山城区小学、初中起始年级招生报名采用哪种方式?

  答:根据省市要求,今年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继续实行“一网通办”,全部采取网上信息采集。报名就读小学、初中起始年级的适龄儿童少年,其法定监护人需下载“爱山东容沂办”APP实名注册,登陆“2023年兰山区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填报入学信息。民办学校的具体招生事宜,家长可咨询相关学校。

  3、2023年兰山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在工作方式上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

  答:一是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全程使用“服务平台”,小学和初中招生工作同步进行,更加公正公开。二是整体上分“信息采集”“招生录取”两个阶段组织实施。“信息采集”阶段主要面向家长采集报名入学的相关信息,城区常住人口子女和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均需在同一时间段内登陆平台注册填报入学信息,常住人口注册填报时可按学校招生片区直接申报志愿学校;随迁子女信息注册填报后,等待平台计算积分,于“城区随迁子女招生”时段申报志愿学校。

  “招生录取”阶段又分“两个步骤”:即各招生学校先审核招收片区内常住人口子女;再根据空余学位情况,组织招收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随迁子女招生又分两次进行:“一次申报”时,家长通过“服务平台”上相关招生学校公布的学位情况,选择志愿学校申报(初中“一次申报”仅限兰山城区小学毕业的随迁子女),招生学校按随迁子女积分情况予以“预录取”,“预录取”满额的学校关闭报名端口;“二次申报”时,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继续公示学位情况,“一次申报”未被“预录取”的及非兰山区小学毕业生可登陆“服务平台”选择志愿学校申报,招生学校按随迁子女积分情况予以“预录取”,“预录取”满额的学校依次关闭报名端口。城区中小学无法容纳的生源,可选择有空余学位的镇中小学或民办学校申报。

  4、2023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片区有哪些变化?

  答:近年来,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在市教育局指导下,兰山区根据适龄儿童人数、学校分布和规模、行政区划、交通状况等因素,为城区每所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划定招生片区范围。今年兰山城区中小学招生片区基本延续往年的区划,继续实行单校划片为主,多校划片、弹性学区为辅的招生方式,落实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结合工作实际,仅对个别学校招生片区予以调整优化。具体见2023年兰山区城区小学、初中招生区划图。

  5、申请入学的各项证件是教育部门审核吗?

  答:近年来,兰山区建立义务教育招生联动机制,由教育部门牵头,公安、人社、自然资源、住建、税务、大数据、民政、残联等部门密切配合,分工负责,严格户籍、居住证、房屋所有权和职工社保缴纳、纳税申报等入学信息的大数据比对审核。今年将继续加强合作,对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信息数据进行系统筛查、审核。凡部门联网能够审核认定的入学信息,家长无需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对于部门联网不能确认的信息,家长需向招生学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需要现场认定的,学校将组织家访,予以考察核实。

  6、今年小学招生的年龄有何要求?

  答: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学籍的适龄儿童,即2017年8月31日(含)以前出生的儿童。201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儿童,由于山东省基础教育管理信息化平台限制,无法采集信息,不能注册学籍。所以任何学校不得接收未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

  7、适龄儿童少年是否可以延缓入学?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8、适龄儿童户口不在父母户口薄上,能否以父母自有住宅在片区内学校申请入学?

  答:适龄儿童户口不在父母户口簿上,若通过部门联网不能确认其亲子关系的,需提供父子(或母子)关系的法定证明(原始《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方可以父母自有住宅在片区内学校申请入学。

  9、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自有住宅申请入学的学龄儿童,对其户籍有何要求?

  答:根据《2023年兰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规定,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自有住宅申请入学的学龄儿童,须为兰山区户籍,且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上。

  10、集体产权住宅所有人的子女入学如何审验?

  答:兰山辖区内社区(单位)建设的集体产权住宅所有人的子女入学,可登陆“服务平台”,在相关界面注册填报入学信息。除由公安比对审核其户籍信息外,还需所在镇街道政府、招生学校及村居(单位)共同对集体产权住宅的产权和实际入住情况进行调查确认。情况属实且为所属村居户籍的,按常住人口子女序列依次录取。非所属村居户籍的,视申报学校学位情况录取;如因申报学校学位不足无法容纳,由学区招生办公室按就近或相对就近调剂入学。

  11、购买的房子属于商业用房,子女能否按其所属学区申请入学?

  答:《2023年兰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中明确:入学条件中的自有住宅,指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具有住宅房屋所有权证(或通过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且已实际交房入住的住宅(截至2023年8月31日)。房产用途(性质)须为住宅,工业用房、商业用房(含公寓)、储藏室、车库等非住宅不能作为入学房产。

  12、兰山城区某片区的拆迁回迁户,孩子应如何入学?

  答:如果回迁片区建设尚未完工,目前仍然在其他地方暂时居住,可以持户口簿、回迁证明等材料到原居住地学校申请入学;也可以由兰山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协调安置到暂住地片区学校临时入学。如果已经回迁,应在实际居住地按学区入学。各镇的拆迁回迁户子女,由学区招生管理办公室参照本办法,在本镇域内调剂入学。

  13、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已在兰山城区购买住宅,但还未交房入住,能否在学校片区内申请入学?

  答:根据省、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的有关规定,“住、户一致”是划片招生的基本原则。因此,自有住宅且实际入住是划片招生入学的前提。如果该住宅还未交付使用,也未实际入住,则不属于片区学校的招生范畴。此类适龄儿童应在户籍所在地入学,待实际入住并办理户籍迁入后,可向片区学校提出申请,在该学校对应年级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申请办理转学。

  14、随迁子女报名兰山区小学、初中需要哪些条件?

  答:《2023年兰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中规定,随迁子女来我区中小学报名,父母至少一方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持有兰山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且在之后按规定连续办理签注手续;在兰山区合法稳定就业(务工或经商)。具体以公安、人社、税务等部门系统查询结果为准。兰山城区户籍居民不作为城区流动人员,其子女也不作为随迁人员子女申报入学。

  15、兰山区农村户籍的适龄儿童,能否随进城务工或经商的父母就近入学?

  答:如适龄儿童父母双方均在兰山城区务工或经商,且长期居住,在原籍就学确有困难的,可参照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条件,以社保连续缴纳月数或纳税连续申报月数积分入学。

  16、白沙埠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在兰山区入学需要哪些条件?

  答:参照《2023年临沂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相关办法,2023年-2025年期间,白沙埠户籍学龄儿童在兰山区入学时,按兰山区户籍学龄儿童入学办法落实相关政策。

  17、因居住证制度改革,罗庄区、河东区、沂河新区及临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户籍人口,在兰山区务工经商却不能办理居住证的,在2023年招生中如何计算随迁子女入学积分?

  答:自2022年起,兰山、罗庄、河东、沂河新区、高新等五个区的户籍人口,跨区流动到其他区的,当地公安部门不再办理居住证。因此,罗庄区、河东区、沂河新区、高新区户籍人口在兰山区务工经商的,其随迁子女在兰山区报名入学,参照兰山区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积分办法(第15条),只计算职工社保连续缴纳月数或纳税连续申报月数。

  18、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如何安排就读?

  答:依据国家及省市区相关文件,凡符合条件的,依据相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安排就读。具体情况可以电话咨询或到招生办公室现场咨询。

  19、孩子在小学举办的幼儿园毕业,能否直升该小学一年级

  答:在各小学附设的幼儿园毕业的儿童,不能直接升入该小学一年级。应根据当年招生入学政策要求,按照儿童户籍、符合条件的住宅或随迁子女积分办法申请入学。任何小学不得作出在本校附设幼儿园接受学前教育,就能在本校就读小学等不符合规定的。

  20、在兰山城区购置住宅,如何申请转入片区服务学校?

  答:依据《临沂市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临教基字〔2018〕3号)规定,申请转入的时间一般为每年寒假、暑假开学之前两周。具体操作流程如下:学生家长向拟转入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对申请转入学生的条件进行初步审核→转入学校向区教体局提交转入报告→区教体局审核申请转入学生名单→学校通知家长办理转学等事宜。义务教育阶段在同学区内不准转学。毕业年级学生一般不准转学。所申请转入学校无空余学位的,可到相对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申请,或由镇街道中心小学在辖区内有空余学位的村居学校调剂转入;确因学位不足无法转入的,可待教育资源增加后再提出转学申请。

  21、家长如何更详尽地了解今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报名程序?

  答:一是认真研读《2023年兰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及招生工作日程安排,根据政策规定准备并完善入学手续;二是中小学招生工作期间,将印发《2023年兰山区中小学入学须知》,制作《2023年兰山区小学、初中网上报名流程简介》视频教程,指导家长登陆平台注册填报入学信息;三是兰山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于7月11日开始组织招生工作(咨询电话0539-8184032),各学校招生办公室同步启动,届时可接受现场或电话咨询。到现场咨询的家长,务必配合学校,遵守相关规定,有序入校。

  以上解读说明,仅限于2023年兰山区中小学招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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