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钦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广西中小学云课堂建设和应用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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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导语】2022年钦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广西中小学云课堂建设和应用工作的通知已发布。为推进我市中小学“教师课堂”、“网络课堂”建设,提升我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广西中小学云课堂建设和应用工作的通知》(桂教网信〔2021〕42号)文件精神,依托广西中小学云课堂平台,做好以下工作。®文档大全网为您整理了以下内容,供您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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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加强组织实施

  各县(区)教育局要高度重视,制定广西中小学云课堂建设和应用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基教、人教、电教、教研、师培等部门的作用,形成工作合力。各县(区)教育局要以遴选的教师为基础,积极开展网络研修活动,每学期在云课堂平台上完成不少于5次教研活动直播。全市中小学校要充分利用广西中小学云课堂平台的优质课程资源,开展线上线下课例交流展示活动,加大优质教育资源推广应用。

  二、完善账号体系

  请各县(区)、市直各中学于2022年1月21日前通过表格链接地址(https://docs.qq.com/sheet/DYk9Gc3JkVmlUYk5X)填报管理员信息。各县(区)须填写1名区县管理员信息,并组织所辖学校各填报1名管理员信息(钦州港片区学校列入钦南区填报);市直各中学各填报1名管理员信息。管理员账号生成后由市教育局统一下发到各县(区)教育局和市直各学校,管理员负责本校、本县区级的平台管理工作,具体负责指导教师注册激活账号、上传课例、审核课例、申请直播等工作(传课及审核操作详见附件2-3)。注册激活账号须于2022年1月25日前完成。

  三、建立教师库

  (一)“教师”是指特级教师、广西教学教师、正高级教师和优秀教师等。每个县区推荐“教师”不少于6人(小学、初中、高中各2人),市直学校的特级教师、广西教学教师、正高级教师原则上推荐为该项目的“教师”。推荐的“教师”将进入钦州市教师库并由市教育局在广西中小学云课堂平台中确认。“教师”每人每学期至少制作并上传1节优质课例到钦州市教育云平台本地资源库(网址:http://202.103.219.149:1080/)和广西中小学云课堂平台(网址:https://ykt.gxeduyun.edu.cn/)。

  (二)“”是指办学实力较强的优质学校。每个县区遴选“”不少于3所(小学、初中、高中各1所),市直学校自行报名,原则上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和能力提升工程2.0示范校均列为该项目。报送到市教育局的“”将列入钦州市库并在广西中小学云课堂平台中确认。“”主要学科每学期每年级至少制作1节优质课例上传到钦州市教育云平台本地资源库和广西中小学云课堂平台。“”每学期在云课堂平台上完成不少于1次教研活动直播。

  (三)上传的课例主要学科是指小学语文数学英语;初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高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生物、地理等19门学科。课例制作要求及评审标准详见附件1。自治区教育厅每年1月份组织专家对上一年的教师课例进行评审,评选出自治区级优质课例,由教育厅颁发证书,优质课例可作为自治区级公开课。

  (四)各县(区)、市直各学校请于2022年2月25日前将教师报名表(附件4-5)纸质版(扫描件)和电子版报送到市教育局电教仪器站邮箱:gxqzdjz@126.com。

  未尽事宜,请与市教育局电教站联系。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吴震,17307777968;陈小霞,2820331、17307777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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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广西中小学云课堂建设和应用工作的通知

2.广西中小学云课堂平台操作指引—管理员审核

3.广西中小学云课堂平台操作指引-教师传课

4.广西中小学云课堂平台教师报名表

5.广西中小学云课堂平台报名表

2022年钦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广西中小学云课堂建设和应用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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