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 导语】为进一步推进我市“互联网+教育”建设,加强钦州教育云平台管理,促进信息化教学和资源平台常态化应用,提高平台使用效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文档大全网为您整理了以下内容,供您参考。
一、加强组织管理
信息化平台建设应用是推进教育教学模式改革创新的重要抓手,各县(区)教育局、学校要高度重视,充分发挥教育部门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信息化管理团队的作用,按网络平台、信息系统建设等有关要求做好钦州教育云平台建设、管理和应用工作,指导、带领中小学教师开展平台应用活动,推动教育理念、教学模式改革创新;要充分利用广西“八桂教学通”、广西中小学云课堂平台、钦州教育云平台的优质课程资源,积极组织开展线上线下课程资源交流展示和推广应用活动。
二、明确工作职责
(一)管理部门:市级电教部门负责管理和推动应用钦州教育云平台,组织平台培训,利用教育大数据监督各县区、学校平台使用情况,并适时进行通报;县级教育部门原则上不另建同类平台,依托现有上级平台开展县级平台建设和管理,指导开展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发展教学研究,推进平台应用,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平台建设相关工作。
(二)学校: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负责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提供必要的信息化设施设备条件,充分利用上级部门的教学资源平台,建设校本教学资源,支持教师开展信息化教学、教研活动;强化平台管理应用,确保校本级平台应用保持一定的活跃度;校长是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提升信息化领导力,组织制定学校信息化发展规划及信息化相关规章制度,促进数字资源的有效应用,推动教师运用信息技术创新教学模式,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三)教师:主动适应新时代新要求,树立正确的信息化时代教育理念,积极探索改革创新教学模式;把信息技术等现代教育技术融入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按要求完成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和教研常态化融合应用等任务。
三、完善账号管理
根据钦州教育云平台建设前期工作要求,各县区、学校已经指定专人负责平台管理并建立了管理员账号,各级管理员具有管理本级各类账号的权限。请平台各级各类用户根据使用权限加强账号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实名制,并完善相关管理工作。
(一)县级管理员:按角色设置本级各类应用管理员;按实际需求增减、禁用开启辖区内学校等校级机构和个人用户,协助重置辖区内用户密码;查看本辖区教师账号注册登陆使用情况,督促学校开展相关工作,保证每学期末本县区专任教师平台注册使用率不少于80%(2022年度3月底前完成)。
(二)学校管理员:按角色设置学校各类应用管理员;每学期初根据本校现有教师情况,执行用户调动、增减等更新操作,按权限协助重置用户密码;查看本校教师账号登陆使用情况,督促教师开展相关工作。
(三)应用管理员:及时管理、审核、分享下级单位和教师上传的资源和信息。
(四)教师角色:教师账号设立后,要及时登陆激活账号,并保持一定的活跃度。
四、加强培训推广
(一)结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培训,扩大平台应用覆盖面。市级教育部门在开展能力提升培训和考核工作中,将平台应用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培训和考核。各县区可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将钦州教育云平台应用培训纳入本县区能力提升工程2.0培训计划,与数字资源规模化应用培训同步推进,提高培训效率。
(二)加强校本培训。学校要制定学校信息化发展规划和校本培训计划,将信息技术与学科融合发展作为教师职业发展规划的重要内容,以广西“八桂教学通”、钦州教育云平台等作为培训支持平台,为教师提供优质培训资源,密切结合校本实践应用,提升教师信息化素养。
五、开展实践应用
各级部门、学校要积极开展教育教学实践和研究活动,促进钦州教育云平台常态化应用。
(一)钦州教育云平台主要应用模块有资源管理、网络空间、工作室、学乐云教学、学科网资源等,学科网日更新资源10000多条,其中的普通资源可提供免费下载。学校和教师根据信息化教学、教研和管理需要选择使用相关的应用和资源,开展融合教学实践和网络教研活动。
应用任务:每县区(市直学校)每月人均使用平台应用次数不少于4次。
(二)积极参与资源共建共享
1.建设区域优质数字资源库。采取共建共享方式建设市级优质数字资源库。一是县、校级按日常工作计划开展教育教学和教研活动,生成教学资源成果,不定期择优向市级平台推送优质数字资源;二是市级定期组织开展相关评选活动,通过平台逐级汇聚优质数字资源,建设市本级资源库,为上级平台储备和筛选优质教育资源。
2.建设校本资源库。通过平台学校空间、资源管理等模块,汇聚积累日常教学教研中的成果,形成校本资源库。
各级教育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学校和教师积极参与数字资源制作,分享教学教研成果。数字教育资源种类包括课例、课件、教学设计、教案、学案、试卷等,共享资源必须是教师个人原创作品,按自治区《云课堂课例制作要求》(附件2)的相关要求制作。
建设任务:每县区每学期上传市级共享并通过审核的资源不少于0.2件/人(市直学校不少于0.4件/人),其中优质课例视频资源不少于《钦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国家课程数字资源规模化应用的通知》(钦教仪电〔2022〕2号)文件要求数量。
(三)在自治区数字资源规模化应用工作基础上,利用钦州教育云平台本地化服务的优势,结合“八桂教学通”、广西中小学云课堂平台,融会贯通各平台应用为教学服务。善于利用钦州教育云平台本地优质资源、学科网资源为课堂服务。
应用任务:每县区每学期从钦州教育云平台下载数字资源量不少于15件/人。
未尽事宜,请与市教育局电教站联系。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吴震,2868108。
附件:点击查看
1.钦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国家课程数字资源规模化应用的通知
2.云课堂课例制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