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绍兴市高考状元:2016年浙江绍兴市上虞区房屋征迁一所招聘研究生公告

副标题:2016年浙江绍兴市上虞区房屋征迁一所招聘研究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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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房屋征迁一所是绍兴市上虞区高铁新城管委会下属的一家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因工作急需,根据《上虞市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和紧缺型人才暂行办法》(市委办[2008]115号)的规定,经有关部门同意,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才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条件和范围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建筑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土木工程类岩土工程、结构工程、市政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专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从事现场施工或管理2年以上;


  3、户籍不限,男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9月 30 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办法和程序


  1、报名采用现场和网上报名相结合。


  (1)现场报名:


  ①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3日--14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②报名地点:绍兴市上虞区房屋征迁一所(百官街道王充路407号)七楼7011办公室;


  ③提交资料:报名者应随身携带身份证、户口本(集体户口的提供经当地公安部门盖章后的集体户口本首页)、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2寸免冠半身彩照2张,填写好报名登记表格(参见附件)。


  (2)网上报名:


  ①自公告发布之日至10月14日下午5:00截止,有意者填好《上虞区房屋征迁一所公开招聘报名表》,并把个人证件(即提交资料)(含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160像素×120像素,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的扫描件发至报考单位的电子邮箱( 281738102@qq.com)


  ②现场资格确认:网上报名人员符合招聘岗位资格要求的,将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现场确认时须携带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证书和工作经历证明,留学人员以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等原件(备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2寸免冠半身彩照2张。现场确认时间、地点电话通知联系。


  2、考试。


  用人单位根据报名情况,确定考试方式。若报名人数不足3人,不开考;超过15人的,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相结合的形式,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人员按1:6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进行面试,其中笔试占总成绩的40% ,面试成绩占60% ;报名人数不足15人的,直接进行面试,面试成绩不达60分的为不合格;面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和综合性能力相结合的方式。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根据招聘计划按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视作放弃。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空缺指标不再在考试合格者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此递补。


  4、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参照公务员考察办法,内容为该同志的政治思想、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等。根据考察情况,经集体讨论后,确定拟聘用对象。如考察中发现问题,经核实,将不作为拟聘用对象。空缺指标不再递补。


  5、公示及聘用。对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办理相关事业单位聘用手续,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经调查取证核实,将不予聘用。空缺指标不再递补。


  三、其他规定


  1、报名者对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要有,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报名资格。


  2、报名者如已与区内外用人单位签署了就业协议或聘用(劳动)合同的,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否则不予报名。


  3、拟聘用人员已与原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不能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的,不予聘用。拟聘用人员有在建工程的,应出具变更在建项目经理的证明,否则不予聘用。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绍兴市上虞区高铁新城管委会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75--82116399,联系人:唐女士。


  附:绍兴市上虞区房屋征迁一所公开招聘报名表


 

2016年浙江绍兴市上虞区房屋征迁一所招聘研究生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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